爱,才是征服世界的终极杀器

导读:人类的愚蠢,莫过于对于理性的过分自信和痴迷。而大自然的智慧,却恰恰全都隐藏在漫长时间凝结而成的生物演化的奥秘之中。

赫伯特·斯宾塞认为:自私是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霍布斯更是对道德嗤之以鼻。然而,生物学与社会学的研究证明,他们全都错的离谱。

自达尔文以降,经过一代代研究者的考察论证,发现人类征服世界的终极杀器,竟是共情利他天性,即人性当中善的力量。这既是人类普@世價值观的基础,也是上帝在大自然中预设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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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才是征服世界的

终极杀器

文 | 立峰

1、生物进化 & 社会演化

中國人自古就讲究天人合一。而西方人同样愿意观察大自然来寻找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所以,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蜜蜂和蚂蚁都是“䈣治动物”,而多少研究人类䈣治的学者,也总执迷于观察蜜蜂和蚂蚁的社会。

号称“当代达尔文”的爱德华·威尔逊,不但对现存所有的䈣治生物都做了深入的研究,1970年代,他干脆开创了一门集生物学与社会学于一身的全新学科——社会生物学。

照片右边老者 即被称为“当代达尔文”
和“社会生物学之父”的爱德华·威尔逊

虽然,主张“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霍布斯非常反对将人类比作动物;但《互助论》的作者、著名的无䈣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却在达尔文进化论被知识界广泛接受的1900年前后,引用了前沿的动物学研究成果,论述了包括蜜蜂、蚂蚁,以及其它许多动物所共同秉持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充满了爱和温情的生活模式。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某些自然生物所天然拥有的互助能力,才是它们在残酷的自然竞争中得以存活、并发展壮大的决定因素。

其实,除了蜜蜂蚂蚁等昆虫,许多较高等的动物如狼、狮子、大象,及人类的近亲猿猴、大猩猩、黑猩猩等,都会以不同的形式组成各自的群体,并在种群内部实现了互助、分工和协作,从而获得了远优于单个个体的狩猎捕食和风险防御能力,大大提高了他们各自族群的生存竞争能力。

生于1842年的俄国学者克鲁泡特金

及他的另一本著作《面包与自油》

而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人应对生存竞争的有力武器,并非体力,也非智力,而是互助的能力。所以,克鲁泡特金将他的书命名为《互助论:一个进化的要素》Mutual Aid: A Factor of Evolution。

这是个耐人寻味的标题。互助,并非竞争的反义词,而是赢得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因而,互助正是进化的一个要素,并且是一个被达尔文和诸多进化论者所忽视的重要因素——而这,正是《互助论》的核心纲领。

2、恶性竞争

翻译家严复在19世纪末,翻译英国社会学家托马斯·赫胥黎《进化与伦理》(严复将该书名翻译为《天演论》)[1]一书时,将书中所述的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概括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这八个字,也几乎涵盖了进化论的一切要领。即:

生物为达生存繁衍的目的,就必须在大自然这个竞技场里殊死搏斗、强存若亡。

右:托马斯·赫胥黎Thomas Huxley 1825~1895年

英国生物学家 有“达尔文的斗牛犬”之称

如果达尔文是对的,而人又是由猿进化而来的,那么同样,只有那些足够野蛮强悍、不惜损人利己的个体,才能在大自然竞争的战场上,赢得生存的机会、并成功延续自己的基因。正如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描述的“一切人反对一切的战争”。

因此,所有生物的行为模式,都应该是既自私、又好斗的。而那些体型弱小、不善争斗的个体,就注定失败。那么,众暴寡、强凌弱,也将成为普遍真理。

这便是另一位进化论的先驱赫伯特·斯宾塞所强烈主张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而这些来自英国的学者、及其学说,又很快随着严复翻译的《天演论》[1]来到中國,在國人心目中引起了广泛共鸣,令普罗大众在“落后”与“挨打”这两者之间,建立起了强烈的因果联系。

(但是天地良心,哈马斯这几天挨了以色列的打,肯定不是因为落后,而是因为犯贱。)

严复翻译赫胥黎的《进化与伦理》时 夹带了斯宾塞学说的私货

两者虽同样是进化论的拥趸 具体观点却针锋相对

赫胥黎同意人类是进化来的 但伦理必不可少

严复显然更赞同斯宾塞 认为人类社会同样弱肉强食

诚然,竞争,虽然始终是物种演化的基本概念之一,但是达尔文认为,竞争既发生在不同物种之间,也总是发生在同一物种内部。比如:

1、种间竞争的残酷性有目共睹,正如羚羊与豹子之间奔跑速度的比拼,就属于一种你死我活的竞争,有点“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的感觉。
2、种内竞争也同样司空见惯,比如,孩子从小学起就要争夺名次,成年后加入职场竞争,谈恋爱都想追求稀缺的高富帅或白富美…人的一生当中,无时无刻不在与同胞竞争各种资源,就好像早高峰挤公交车的经历。
而种内竞争,有点像是“与人斗其乐无穷”。而越能感觉到“其乐无穷”的人,就越容易陷入一种恶性竞争,而无法自拔。

种内竞争无处不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人不但擅长虐杀各种动物,而人对人的迫害,才最为凶残,在种内竞争中,堪称教科书级别。比如:

1、我们的祖先智人,就消灭了包括尼安德特人在内的、其他所有种类的原始人类;

2、硝烟弥漫、残酷血腥的一战和二战,分别造成了全球范围内数千万乃至上亿军人平民的死亡,甚至单独一场战役就有数万人惨遭屠戮,创造了地球生物间杀戮效率之最。

3、利他的本质

但是,奇怪的现象也比比皆是。自然世界或人类社会,不但存在着许许多多的自私行为,同样随处可见的,还有十分普遍的利他行为,比如:

1、人类社会各个角落,遍布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慈善组织、互助团体、非营利组织,很多國家还建立起了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而陌生人之间,不但习惯于在小事上相互帮助,危机时刻,甚至经常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求助他人。

2、自然界中蜜蜂中的工蜂会为保护同伴毫不犹豫牺牲自己;雄狒狒在遇到天敌时用狂叫声来提醒同伴,而且会冒着生命危险掩护同伴逃离;靠肺呼吸的鲸鱼平时需要按时浮上水面换气,而当幼小或受伤的鲸鱼无力上浮时,周围的同伴就会合力将其带出水面…等等。

类似的人或自然生物的利他行为,十分普遍、不胜枚举,我们会常常看到,人或动物为了谋求他人福利,不惜耗费时间、精力和宝贵资源、甚至冒着极大风险对同伴施以援手。

出入相友 守望相助 的同伴

显然,利他行为必然会使生物损失额外资源、甚至失去生命,不利于生物的生存。可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模式下,生物的这种利他特性又是如何被保留下来的呢?

类似问题早就引起了学界广泛而持续的讨论。社会生物学的的创立者爱德华·威尔逊更是对此问题做了深入探讨:

1、还是归因于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
因为,所有生物个体不过是尘世间的匆匆过客,而长存不朽的只有基因,生物不过是基因的载体;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既非物种,也非群体,而是基因。
因而,生物体更倾向于帮助与自己的基因相同或相似的同伴,这就是社会生物学里的亲缘选择理论
在亲缘关系的支配下,动物们通常会对同类以礼相待。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基因库的兴旺,对整个物种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这也很好地解释了人和动物普遍具有的母爱或家庭成员间的互助;动物们更愿意帮助外貌相像的个体,即便猛兽也对同类更为温和;而人类社会“帮亲不帮理”,其实是相似基因的自私本性。
1964年,英国演化生物学家威廉·汉弥尔顿甚至用一个数学公式来表达“亲缘选择”的内部逻辑,Rb>c[2]。但是,这个理论却无法解释没有亲缘关系的生物之间的利他行为。
2、后来,美國演化生物学家罗伯特·特里弗斯,提出了互惠利他理论,用以解释非亲属之间的利他行为。即个体宁愿付出资源、承担风险帮助别人,是为了下次能得到相应回报,这只是一种间接的利己行为而已。
爱德华·威尔逊 & 理查德·道金斯

也许,要解释生物之间的利他行为,无论用亲缘选择论、互惠利他论、自私基因论,看似都很有道理。而美国演化生物学家戴维·威尔逊在著作《利他之心》里,提出了更为独特的多层选择理论,即无论是自私,还是利他,都是被基因决定的不同特征,而但这些不同特性,同样会影响生物演化的方向:

1、在同一群体之内,也许自私能胜过利他。因为,自私个体总能获得比其它个体更多的收益;
2、但是在不同群体之间,利他却能胜过自私。因为,利他者会让他所在的族群获得更多收益,加强整个群体的生存繁衍能力,从而放大生物的总体收益。而利他个体,也能在整体利益提升的同时,提升自己的利益。
所以,在群居的世界里,利他虽然会使个体的短期利益受损,但却有利于族群的长期收益;从长期来看,利他个体同样能够从中受益。因而损人利己,其实是一种短视和狭隘的行为。
3、而且,即便在同一群体内部,只要进行的是重复多次博弈,利他个体就一定更受欢迎,并因此而得到更多合作或交配的机会,即便在群体内部,也完全可能胜过自私的个体
至于做好事吃亏的囚徒困境,往往发生在单次博弈的情境。所以,对于社会性生物而言,利他与合作,才是更加理性和聪明的选择。
爱德华·威尔逊是位妥妥的蚂蚁专家
他对各类蚂蚁都做了迄今为止最深入的研究

虽然,在克鲁泡特金写作《互助论》的时代,尚不具备现代生物学研究的支持,他却已经采用科学实验、严密观测了被亚里士多德称为䈣治动物的蜜蜂和蚂蚁,发现在这些群居生物组成的社会里,只有互助、而完全没有竞争。

就拿最弱小的蚂蚁来说,只要稍稍观察,你就不难发现,蚂蚁的自我保护能力及其缺乏。比如:

1、蚂蚁没有保护色,很容易被天敌发现;

2、它没有坚硬的铠甲来保护自己;

3、它几乎没有攻击力,无法对其它生命造成任何伤害。

因而,在残酷的自然竞争里,蚂蚁实在是没有幸存的理由。

不知道啥叫自私的蚂蚁

没错,当一只单独的蚂蚁离开蚁群,它肯定无法存活。只有将分工不同的一窝蚂蚁凑成一个整体,它们才能够相互合作、各司其职,表现出强大的生存能力。所以,有生物学家将蚂蚁这样的利他生物称为超个体生物

显然,正是这些生物的利他行为,让蚂蚁这样微不足道的小小生命,在地球生物的残酷竞争中,竟存在了7000万年[3]、至今生生不息。简而言之,正是这些群居生物的利他行为,成为了它们征服世界的终极杀器

康乃爾大學昆蟲學家希利Thomas Seeley所著《蜜蜂的民主》

右边是希利研究蜜蜂时给它們做的標記

然而,除了蚂蚁蜜蜂,我们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其实,古人早就对类似问题做过思考,比如《荀子》中有一段话:

水火有气而无生,

草木有生而无知(音“智”),

禽兽有知而无义。

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

故最为天下贵也。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

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意思是:水火有形但没有生命,草木有生命但不思考,禽兽能思考但没有义,只有人全部具备,所以人才是天下最尊贵的。

但是人若论力气,比不上牛;若论速度,比不上马。而牛马却都被人驱使,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人群能够形成组织,牛马却不行。

荀子这话如果用进化论加以理解,那么核心的意思便是:

人的组织能力,是赢得生存竞争的关键。单个的人十分弱小,独居的人难以存活,但人组织群体的能力,却是所有生物中最为强大的,所以才能聚沙成塔,依靠合力而攀登到食物链的顶端。

所以,无论蚂蚁也好,人类也好,如果说什么是应对生存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那么,2000多年前的荀子、以及100多年前的克鲁泡特金,恐怕全都会给出一致的答案:群体协作能力。说到底,就是人的利他本能。

还是以蚂蚁为例,正是因它们出色的群体协作能力,尽管单个蚂蚁脆弱不堪,但成群的蚂蚁却使许多强壮的昆虫望而生畏。蚂蚁专家佛勒尔曾试着把一口袋蚂蚁倒在草地上,然后他看见了惊人的景象:

蟋蟀有多远逃多远,听任蚂蚁抢占它们丢下的洞穴;蜘蛛甲虫连刚刚到手的猎物都抛下不管,自顾自地逃命去了;就连黄蜂的巢都被蚂蚁完全占领。尽管有许多蚂蚁在恶战中牺牲,但蚁群却毫无悬念地赢得了胜利。

利他行为看似不合情理,但群体协作的力量却显而易见,它能使弱者面对强者时毫无畏惧。利他行为减少了人类或动物之间的恶性竞争,让伤害程度更低、效率更高的良性竞争成为人和生物演化的主要动力。

如果“物竞天择”,强调的是生物个体间的相互竞争,那么利他的基因,则拥有更大的群体优势——它有着促使种群整体更加强大的力量,从而毫无悬念、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

爱德华·威尔逊生物学研究的野心不在于生物本身

而是改变人类的自我概念

因而,动物的进化,不仅仅是生物个体结构的进化,而且也包括了它们社会行为模式的进化。因此,动物的社会行为模式,同样是经过了千百万年,在自然选择的压力下,在遗传变异的过程中演化而来的。在爱德华·威尔逊看来,亲缘关系利他主义,正是社会生物学的两大基石。

如果纵观整个人类历史,在人类文明进化的线索上,地理上宽阔平整、东西互通的欧亚大陆,彻底战胜了形态狭长、南北隔绝的美洲大陆,按部就班地进化出了人类现代的主流文明。由此可见,人类社会得以发展进步的唯一途径,正是建立在利他基础上的沟通、交流、分工协作。

4、人的道德的基础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写了本大名鼎鼎的《国富论》,但是他更为看重的作品,却是早期的伦理学著作《道德情操论》。亚当·斯密提出:

人类有一种关注他人的命运的天性,会因别人的幸福而满足,为了他人的不幸而悲伤,看到不公不义的事儿会感到不满;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象同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并产生相应的情绪,甚至牺牲自己来帮助他人。这种现象就叫共情empathy。

而共情能力,正是建立在利他天性之上的人类情感。很多动物都拥有利他和共情的能力,而且,几乎是与哺乳动物的演化同步发展的,因而具有悠久的生物学基础,是写入古老基因里的一种天性。动物的利他和共情能力,虽然不见得像人类那样发达,但本质上却是相同的。

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中说,任何一种具有明显社交天性的动物,一旦其智力水平发展接近于人类,都毫无疑问,会产生道德感道德意识

荷兰生态学家、《黑猩猩的政治》的作者弗朗兹·德瓦尔,在仔细研究了黑猩猩群体的权利斗争后,得出结论:

黑猩猩不但拥有权谋之术,而且,它们还有情感道德。显然,黑猩猩的社会不会因为几次斗殴,就土崩瓦解。总会有一些力量能将它们牢牢地凝聚在一起。

而人类之所以能创造出辉煌灿烂的文明,同样源于这种力量。这种力量,就是由就是建立在利他共情基础上的道德感,使人类社会更快地走出你死我活的恶性竞争,步入合作共赢的良性竞争。

德瓦尔教授在他的另一本《共情时代》里说:

人性并非极端自私,产生共情并帮助别人,同样是人的天性,尽管常常会被忽略,但这些天性,却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基石,促使人类社会进行有效进行分工合作,维护公平公正,并促进全社会道德水准的不断提高。

而中國的孟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对普遍存在于人性之中的自然情感做了总结,他说: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辞让之心,礼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孟子所提到的这些人的自然情感,也是仁义礼智等社会道德规范的起点。

而在18世纪的英国,类似的情感主义,也在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两位苏格兰启蒙运动领军人物的推动下,达到了巅峰。

耐人寻味的是,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首先是位伦理学大师,在格拉斯哥大学任教时,他教的并非是经济学,而是道德哲学。比起大名鼎鼎的《国富论》,《道德情操论》才是亚当·斯密最得意的著作。

毫不夸张地说,读不懂《道德情操论》,就无法真正读懂《国富论》。因为《道德情操论》是对人性的普遍讨论,而后来的《国富论》,则是人性经济领域的应用。[4]

在《道德情操论》的开篇,斯密就直接了当地提出了这本书的核心观点:同情是人类道德的根源

人是社会动物,利他行为共情能力,都能让人更好理解和善待他人,并以此促进社会合作。也正是社会合作,才让分工成为可能。因此,《国富论》第一章便强调:

分工产生效率、分工创造财富,合作能够带来双赢,让1 1>2,这是所有的社会性动物所共同拥有的生存哲学。

5、自私&利他~哪个更有力量?

曾经,社会学和演化学的主流看法认为:人类是自私的,自私深藏在人类基因里;人的所有行动的本质,都是为了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源、并延续自己的基因。比如:

1、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赫伯特·斯宾塞认为:自私是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
2、英国䈣治学者霍布斯更是对道德嗤之以鼻,他干脆认为道德是虚伪的代名词。
3、而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理论发现,自私的生物个体背后,所隐藏的基因竟更加自私。
4、古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当今社会,又有多少“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诚然,基因也许的确十分自私,人和动物的诸多行为,正是因为受到基因的驱使,在不知不觉中做出的。而人性之中,自私与邪恶同样不可避免。

但是,诚如《社会生物学》的作者爱德华·威尔逊的所述,动物的进化,不仅是生物体结构的进化,而且也包括了它们社会行为模式的进化

而社会性生物或智能生物的行为,并非因为单纯地受到了基因的控制和驱使,他们还具有相当的社会性自主性,会强烈地受到理性的支配,或适应群体选择的需要。因而,生物并非基因的奴隶。基因也许是自私的,但生物却并不一定如此。

人不光只是为了谋求个体的利益而存在,而总是同时关心群体的利益。其根本原因,是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拥有强大的共情能力利他本能。因为无私帮助他人的人,才能期待他人同样的善待。而人的这些社会性和道德感,会驱使个人或群体间的竞争趋于良性,形成双赢或多赢的局面,从而促使人类演化出高级智慧,最终爬上食物链的顶端。

人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善于合作的社会性。人们总是在各种领域结成大大小小的合作组织,并在与他人的沟通合作中,获得收益、知识、信息、灵感,并从中得到快乐与归属感,甚至找到生命的意义。

因而,共情与利他的天性,是人类在长期的演化中、经过严酷的自然选择,被保留下来的特性。显然,是利他基因战胜了自私基因,而成了自然选择中的绝对赢家。

爱德华·威尔逊生物学研究的野心不在于生物本身
而是改变人类的自我概念

美国顶尖的社会心理学家,《正义之心》的作者乔纳森·海特也曾强调,作为社会动物的人,在演化过程中,除了个体选择,更重要的还是群体选择。正好与戴维·威尔逊在《利他之心》中所表达的观点不谋而合。

海特认为,演化是在个体和群体等多个层面、同时发生的。而本质上,群体所比拼的,就是谁能够更加高效地把资源传递给后代。正如达尔文在自然选择之外,针对人类,又另外提出了性选择理论。因为物种间的竞争,除了看谁能获得更多资源,更重要的,是看谁能够更成功地将基因延续下去。

在漫长的人类演化史中,当一个部落或族群,拥有了更多无私奉献、善于合作的利他成员,就能获得更多生存优势,大大提高与其它部落间冲突或战争的胜算。于是,共情和利他的基因,便能作为一种优势基因,被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而这,正是人类从自然物种的残酷竞争中脱颖而出,创造出灿烂辉煌的人类文明的根本原因。所以,基因与文化的演化,是同时进行、相互影响的。

自从地球上出现生命的时候起,不仅有各个物种的不断诞生,更有许多物种大量消亡。

1、信奉恶性竞争、擅长丛林法则的物种,也许能获得暂时的竞争优势、一时得意忘形,但长远来看,必然会因竞争成本过高、无法负担而走向覆灭。

2、而有些物种,却能凭着共情、利他等情感道德的力量,在族群之中培养善意、建立协作,形成良性竞争、而获得更多稳固的竞争优势。

说到底,共情和利他,就是人性之中善的力量,也是人类所形成的普@世價值观的基础。

小胜靠智、大胜靠德。國家兴亡也好,个人成败也罢,最后都将落实到一个“德”字上。

1、有人为了赢得竞争,处处表现得咄咄逼人,只问输赢、不择手段,恨不得把世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

2、然而,也有更加温和友善、顾全大局,善于创造合作、建立规则、促进共赢的人。那些懂得兼顾各方利益的人,才能笑到最后。

正如孔子所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唯有善于共情、懂得利他者,才能达成更多有效的协作,赢得稳固的长远利益。因为,相比于自私,爱才是获得成功的不二法则

究竟什么是“德”?其实,一点儿都不深奥:无非是对自然和社会的深刻认识,对客观规律的精准把握。当你最终发现了上帝在大自然中所预设的规律,你才能真正获得永恒强大竞争力。

人类永远在不停追逐真相,但每当真相大白,却总是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原来,自然选择也好、社会竞争也罢,征服世界的终极杀器,竟然是如此简单质朴的爱与善良。这也许正是上帝的有意为之,因为爱和善意之中,才人之为人的终极智慧。

- END -

参考资料:

1、《共情时代》The Age of Empathy,作者弗朗兹·德瓦尔 Frans Da Waal,荷兰心理学家、动物学家、生态学家。

2、《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

2、《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作者:里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英国著名演化生物学家,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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