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七十多岁的老王今年得了一场大病, 期间,他电话给已成年的继子女小甲和小乙希望他们能赡养自己,但兄妹二人异口同声的拒绝了,都说自己收入不高没能力赡养继父。最后经过老王的一再催促,二人直接亮了底牌,说自己对继父不需要尽赡养义务。
老王不由得想起来30年来的过往,原来三十年前,单身的老王娶了个丧偶带两个娃的媳妇,当时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刚出满月,虽然日子很清贫,两个孩子又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老王想到无论如何也算有老婆有孩子,还是儿女双全,就尽心尽力养活妻子儿女,甚至因为经济过于窘迫,也没有再生育自己的孩子,二十多年来省吃俭用和妻子一起供养两个孩子长大升学。
后来孩子陆续长大成人,老王张罗着给两个孩子结了婚成了家,但是老王媳妇前几年过世了,成家后一对继子女极少回家探望老王,来一趟也是为了顺个瓜,拿棵菜的,年迈的老王又成了孤家寡人。这不,这次赶上老王生病,兄妹俩就彻底撂了挑子,装作和老王是路人。
万般无奈之下,王某耐不住满腹委屈,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决呢?法院经审理,二被告自幼年时一直随继父王某一起共同生活直至成年,王某以劳动收入和其妻子共同抚养继子女,并在继子女结婚时给与过大额金钱赠与支持二人成家立业。从以上事实,综合认定原告曾给予二被告生活、教育上的照料,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和教育,双方形成抚养关系。即使二被告生母已过世,但继父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消失,继子女对曾经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继父,应当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扶助,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据此,法院认定小甲和小乙对继父老王负有赡养义务,判决二被告每月承担赡养费每人200元,二人共同承担老王既往为治病已花费的医药费18000元。案件判下来,二人连连喊冤,觉得判的金额太高了,说自己亲妈在世时都没花这么多钱,对此您怎么看呢?200元一个月,赡养把自己养大并为了养育自己而放弃生育亲生孩子的继父,到底该不该喊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