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我的房子卖不掉了,因为它叫商住房”现象
【原创】
如何看待“我的房子卖不掉了,
因为它叫商住房”现象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中国新闻网报道,陈林,两年前,他怀揣着父母和亲戚帮忙凑的150多万块钱,在北京像素买了一套40多平的开间。现在,北京像素的复式户型报价降到4万/平米左右,调控前,同类型的房源报价一度接近7万/平米。但是在陈林看来,报价4万还是3万都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现在很难找到下一个接盘的人,真心想卖房的业主只能不断降价。他说,虽然规定可以卖给公司,但现实中很少有公司愿意买,因为公司完全可以用更低的成本租一套类似的房子。“商住房”是一个很微妙的概念,在土地性质上属于商业地产,却被开发商包装成住房进行出售。不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都有类似的房子。
曾经何时,商住房作为一种边缘房,被开发商用于对抗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几乎用到了极致。很多开发商都开发了商住房,且都销售得很好。
面对以商住房名义出笼的商品房,一些购房者和炒房者也将其当作新的投资产品,穷尽一切力量购买商住房。而真正自住的,比重则很低很低。实际上,这是开发商设想出来对付调控的一种手段。一旦调控退去,或者说房价趋于稳定,商住房本身具有的弱点就会暴露,价格也会大幅下跌。更重要的,憋住房价格大跌,不会像其他商品房价格下跌一样,引发很多社会矛盾。购买商住房的普通居民并不多。即便有,很多也是投资为主,而非自住。
所以,切不要以为这些喊冤的人,他们有什么苦衷。没有的,他们都没有苦衷。他们购买商住房的动机,本身就不纯,就是投资和炒作。卖不出去,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如果让他们都赚得钵满盆溢,那没有买房的居民怎么过。
只是,让开发商钻了政策的空子,把商品房以商住房的名义出手,赚了很多的钱,还是有点让人不甘。同时,极少数刚需也买了商住房,就有点吃亏了。但没有办法,这就叫决策失误。买房也是如此,需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