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境文物(131)|隋白釉龙柄双联传瓶
白釉龙柄双联传瓶 第三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文物信息:高18.5厘米 口径5.2厘米 底径2.5厘米
文物年代:隋
出土信息:未知
馆藏地点:天津博物馆
白釉双龙柄连腹传瓶,瓶高18.5厘米 ,口径5.2厘米 ,底径2.5厘米, 腹径11厘米。
盘口,单颈,双腹相连,连接处有两个环形系。肩左右两侧各塑一条修长的龙形柄,龙头探入瓶口内,似在贪婪地吸吮着瓶中的玉液琼浆。双龙柄为手工捏塑而成,手法简单干练,形象却生动逼真。
双平底刻有铭文:“此传瓶,有並。”由此得知,这个瓶子的名称应为传瓶。“有並”又作何解呢?可以理解为此瓶瓶身双腹相连,也可理解为此瓶成双。
双平底刻有铭文:“此传瓶,有並。”
此传瓶
有並
相同造型的瓶子还有一件珍藏于国家博物馆,与天津博物馆所藏瓷瓶尺寸相若,国博那件出土于隋李静训墓,然而却无刻款,因此天博这件更显珍贵,瓶子本身透露的信息更具有直观的说服力。这件传瓶,造型新颖别致,既具北朝和隋代瓷器所特有的浑厚凝重,又不乏灵秀活泼,其线条刚柔相济,是隋代创新的器型,代表了当时白瓷制作的最高工艺水平,成为隋代稀有的瓷酒器精品。
传瓶是流行于隋唐之际供于贵族所使用的明器,在形制上发源于本土的盘口瓶,并借鉴西域双柄银壶的装饰特征。隋代至唐中期所出土的传瓶的器形是以盘口、长颈、鼓腹、双龙柄所构成。传瓶的造型来源有鸡首壶演变说与西域传播说两类观点。北朝以来,中原与西域诸国来往较为密切,西域金属器皿的器型与装饰特征也影响中原地区瓷器的造型设计,传瓶作为一类专门使用的明器,其造型应当是本土盘口瓶与西域双柄银壶特征的结合而形成。是一类专门用于贵族陪葬使用,具有文化表象作用的明器类型。
传瓶在隋代至唐高宗时期,基本是以青釉、白釉两类型为主要品种。发现的双腹传瓶均出土于皇室墓葬,说明传瓶在使用之初,仅存在于皇室墓葬。而高宗之后,唐三彩作为一类专门使用的明器开始流行,在皇室以及官员墓葬之中都已有所发现,说明传瓶的使用等级范围开始下移。但在传瓶釉色类型上,皇室与一般官员所陪葬使用有所不同。
传瓶作为皇室专门使用的陪葬用具,应当是专门制作之器,通过专门的窑口所定烧的器物。传瓶所生产的具体窑口是以西安、洛阳周围窑口为中心,西安、洛阳在隋唐时期为京畿地区,贵族墓葬也在两地集中分布,所以传瓶的烧造应当是在京都附近窑口烧制之物。而在其他地域窑口之中并无发现,说明传瓶是为北方贵族所使用的专门陪葬明器。
传瓶作为一类专门用于贵族所使用的陪葬明器,与佛教文化在隋唐时期的传播具有重要关系,传瓶的造型、装饰借鉴于西域器物造型。在纹饰装饰中也吸收了大量的佛教装饰题材。作为贵族所使用的明器,可见,佛教文化对于隋唐陪葬制度具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