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34,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少阳病篇
注 阳明病发潮热,当大便硬、小便数也。今大便溏、小
便如常,非阳明入府之潮热可知矣。况有胸胁满
不去之少阳证乎?故不从阳明治,而从少阳与小
柴胡汤主之也。
集注 王肯堂曰:阳明为病,胃家实也。今便溏而言阳明
病者,谓有阳明外证,身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程应旄曰:如得阳明病而发潮热,似乎胃实之征
矣。但胃实必大便硬而小便数,今大便溏小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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