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回应|静乐县汾水尚苑天然气入户费问题
有拍友反映:
我是静乐县汾水尚苑的业主,小区的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是开发商聘用的,和业主没有签合同。小区天然气入户费3500元,请问有关部门这些行为合法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静乐县人民政府回复:
尊敬的拍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汾水尚苑现在的物业服务公司是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聘用的前期物业,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在交房入驻时已签订业务协议,对物业收费及服务项目都有明确规定。现在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议小区业主在社区居委的指导下成立业务委员会。汾水尚苑小区收取天然气入户工程费用在销售合同中已约定,房价中不含此项费用,另收取天然气入户及工程费用,符合省、市、县“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今日金句
常听一句话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有趣的人,一定是热爱生活的人。即使经历低谷,遭遇挫折,对生活的热忱依旧不灭不减。与其羡慕别人生活的多彩,不如去做一个有趣的自己。
作为忻州全市人民自己的随手拍,当然要有一个咱市民自己的论坛,大家可以在这里发现美、曝光不文明、反映民生问题、发布便民信息,也可以随便聊聊生活工作的经历和感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怕反映问题,就怕表述不具体不清楚。底线:要文明理性发言哦!www.034000.gov.cn
编辑:忻州随手拍
资料来源:www.03400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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