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三年,除了平安外都不再催收也不起诉,怎么回事?
这是一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回答一下,顺便和大家谈谈有关三年诉讼时效的基本法律概念。
网友说自己欠了十家银行的信用卡账,均逾期未还且绝大部分已经逾期超过了三年。现在除了平安银行还在催收外其它银行不再采取行动了,也就是既不催收、也没有起诉。提问的网友觉得奇怪,询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其它银行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原因分析
对于银行信用卡部门来说,催收是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就好比你借了钱给别人,如果对方到期没还,你必然会想尽各种办法要回借款。对于逾期三年的欠款,银行居然反倒不管了,可能吗?还真有可能,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大部分银行之所以没有再催收也没有起诉是因为题主的欠的卡虽然多但账额度估计不大。每家银行都欠了点钱,但没有一家超过3万、甚至大部分都未超过1万。
对于银行来说,催收也是有成本的。
比如安排工作人员打电话给题主,客服的工资由银行承担;又比如找催收公司来收钱,必须给催收公司一定的劳务费;甚至起诉题主还要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以及先行垫付诉讼费用。这些成本加在一起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对于长期不还款且欠债金额不大的“老赖”还真的没有太多好的办法。
一直催债也不见成果,继续催债意味着成本还将不断增加,结果可能是花在催收上的钱越来越多但欠款倒是没有要回来。
因此,银行对于长期的小额欠款债券可能已经放弃了。一般企业会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题主提到逾期已经三年了,题主的这笔欠款在银行的会计记录上很可能已经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了。意思就是银行已经在会计上承认了一分钱都收不回来的事实并做亏损处理。
(2)之所以没有起诉,一是前文提到的欠账金额不大,起诉的成本支出可能比催收还要大,银行不高兴走法律程序,既费钱又费力使得银行放弃了诉讼。
二是已经起诉了但题主没有收到传票。法院的传票是根据银行提供的地址寄过来的。如果题主当初在银行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就是错误的,或者搬了家、换了手机号码,那么没有收到传票也是正常的。之后银行可能还会和题主联系确认邮寄地址。
当然,没有起诉的概率比起诉了传票没有寄到题主手里更大。
平安银行仍然催收的原因
平安银行还会继续催收是因为这家银行对于坏账的容忍程度可能比较低,又或者平安银行的坏账数量较多,使得改行不得不针对他们自认为还有希望通过催收渠道要回的欠款继续跟进处理。
不同银行对于信用卡部门考核的业绩指标是不同的。同时也会考虑整个银行内部的总体坏账金额以及坏账率调整考核指标。对于坏账率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银行来说必然会在这一块上多加留意,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花费更多的时间要回欠款。哪怕有些逾期账款已经过去了很久。
逾期最终坏害了自己
很明显网友是一位撸卡者,利用当时办理信用卡时并没有全国联网以及征信系统还未完善不断薅银行的羊毛。网友好像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收益,但长期来看其实是害了自己。
支付宝的花呗都要接入全国征信系统了,这说明我们国家的信用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之所以以前没怎么听过征信系统是因为我国的信用类贷款诞生时间不长。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未来信用对于个人的影响将越来越重要。征信花掉以后会处处受限,甚至将影响到后代的教育。
因此,建议这位网友还是尽快归还掉欠银行的债务。
逾期三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最后,有的朋友提到逾期三年都过了诉讼时效,所以银行不找该网友了。
这是明显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般诉讼时效确实为三年没错,但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重新计算的,且经常发生。
什么叫诉讼时效中断?就是重新开始计算三年。当发生一些特定事项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比如银行打电话催收、发短信催收就是最典型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当然起诉、仲裁等诸多事项同样可以。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比如,李四欠了银行2万元卡账未还,最晚归还日为2021年2月1日,从2月2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三年到期日为2024年2月1日。
假设银行在2021年3月1日电话催收了一次,这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也就是重新开始计算三年,到期日变成了2024年3月1日;银行在2021年6月1日又催收了一次,诉讼时效再次中断,到期日变成了2024年6月1日。
只要发生了法定事由(比如催收),诉讼时效就要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是没有次属限制的。因此,逾期三年银行不能要回欠款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那是不是存在经过一段时间就真的不能要回钱的事情呢?理论上还真的有,具体年数为多少呢?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