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俗语:人过五代起新坟,房过三代换新人,如何理解“新”字?

本期作者   关山听风
“人过五代起新坟,房过三代换新人”这条农村俗语,容易引起现在人的误解和歪解。实际上,这条俗语反映了我国过去乡土社会中家族社会结构模式,要正确理解这条俗语的意思,就必须了解这种农耕时代的乡土社会的家族结构模式,如果随意解读,会闹出笑话来。
我国农耕时代家族社会,是乡土社会的家族结构模式,也就是一种树形结构。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翻阅一下族谱中的世系图,那就是一种树形结构。在树形结构中,家庭是最基本的单位,相当于树叶,其他的为树枝条和树干;从家庭往上推为五代(也有的为三代),通常称五服;往上推,为房族,即近支宗亲(各地有不同时标准,有的八代内,有的十代内等);往上推,为房分,家族的分支(房分即同宗而非嫡亲,比较繁多,也比较复杂,亦称为房族);最后就是树干或树蔸,即始祖(始祖又分地方始祖和姓氏认定的总始祖)。
过去,我国一些农村,家里同一代的男丁有按出生先后排序的习俗,比如同一代的常兄弟中有老九、老十一、老二十三、老三十五等,有的人家干脆用姓氏加排序的数字作为姓名。这种排序通常按五代(五服)内排序,也有的只按三代排序。过了五代后,就不再一起排序了。
按照农村习俗,五代以内,其中一家有红白喜事,在操办红白过程中,其他家庭成员都要参加。一是帮忙做事(不用主人家去请,自己主动上门,要服从分配),二是全家人到操办红白喜事家里吃饭(不仅仅是酒席,包括操办过程中所有的开餐)。白事,吃饭的规矩与红喜事相同,五代内所的晚辈都必须带孝,大多数地方与孝子一样,要参与守灵和丧事操办过程中的跪拜。五代以内的晚辈不能做抬棺(护柩)人,也不能打金井,会被人家嘲笑为自家人埋自家人,意思就是说,缘不好的人家才会这样做,即万事不求人。五代以内的晚辈要参与拜路(出殡时与孝子孝女一道,一路跪灵送行)、撒路纸(纸钱)。
这也就是从古代传统礼俗传承下来的,即五服之礼,也就是五种孝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这就是古代亲戚等级的计量单位,以不同的丧服,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关系,以及尊卑关系。我国有一些农村依然保留了这种规矩,但是也有一些农村早已简化了,只分为大孝服(长孝布)和小孝服(短孝布)两种,但五代内晚辈戴孝的习俗没有多大变化。
过了五代以后,情况就不同了,红喜事帮忙要主人请,吃喜酒要送人情才能吃。很多农村规矩,过了五代,只参加吃喜酒(正餐,通常只有一顿饭),且在参加人数上,受地方规矩的限制,一般是根据所送人情的轻重,确定吃酒席的人数。比如,我们村过去的规矩分“单人情”、“双人情”和“大人情”,送了“单人情”就只能一个人去吃喜酒,送了“双人情”就可以有两个人去吃喜酒,送了“大人情”全家人可参加吃喜酒。
过了五代以后的晚辈,可以免除戴孝,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虽然为近支宗亲,但可以打金井,也可以抬棺,不会被人笑话。
上面把这种乡土社会结构和乡村风俗说清楚了,就可以对“人过五代起新坟,房过三代换新人”这条俗语作出解释了。

1、人过五代起新坟

这句话的意思,不能误解为“人过五代要起新坟”,或者“人过五代要另立坟头”,农村也没有这种做法。这里指的是上坟的方式上有所改变。
上文说到,五代内的晚辈要戴孝和拜路,这也就为以后上坟赋予了一种权利,也就是说,清明节扫墓(不同地方还要其他扫墓的时节)时,他们有权利给五代以内的长辈扫墓。
这里以清明扫墓为例,在一些农村的传统习俗中,坟墓各有家主,扫墓时各扫各的,不能随便到别人家的坟墓上去扫墓,更不能到别人家的坟墓上去插纸(地方习俗允许除外)。如果有人到别人家的坟墓上去扫墓,别人就会有意见。这在农村俗信之中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谁扫墓,墓中的老人就会顾谁。在过去,有很多农村不允许外嫁女回娘家扫墓,也就是基于这种说法,因此,有一些农村习俗,家里的祖坟是不允许别人乱扫墓的。二是外人给自己家里的坟墓扫墓,带有侮辱性,欺负墓中老人没有后人,或者后人不孝,不敬先人,让别人来敬。
在一些农村,所谓的“外人”,通常指五代以外的族裔和外嫁女。而五代以内则还是“一家人”,或者说“一大家子人”。清明节期间,五代以内的晚辈是允许给五代内所有长辈扫墓的。比如,可以给堂祖父母、堂伯父母堂叔父母扫墓,自家的祖父母和伯父母和叔父母以及高、曾祖父母就更不用说了。
关于清明扫墓,我国有一些农村,特别是南方农村称为“挂清”。“挂清”通常分为两大类,一是“挂私清”,二是“挂公清”,又称“挂众清”。五代以内一起上坟扫墓,或个体家庭上坟扫墓称为“挂私清”,通常一年一次。房族、房分、家族(家族、小家族)等相约一起去给老祖坟扫墓,称为“挂公清”。“挂公清”的时间,主要由房族、房分、家族集体制定规矩,有的一年一次,有的三年一次,有的五年一次,等等。
现在很多年轻人认为,一些农村上坟扫墓,只扫五代以内的墓,过了五代的墓就不去管了,这就是对农村扫墓习俗的一种误解,这也与我国对待父母和祖先的“慎终追远”思想不符。我国传统儒家思想认为,不仅要慎重地办理父母丧事,还要虔诚地祭祀远代祖先,这样才能“民德归厚矣”。虔诚地祭祀远代祖先,就包括给远代祖先扫墓,不忘来处,不忘根本。
这种说法,主要就是对“挂私清”和“挂公清”习俗的不了解。按照这种说法,黄帝陵、炎帝陵、各姓氏始祖以及各分支始祖就没有人去扫墓了。事实上,这些陵墓每年清明节,或其他地方习俗扫墓时节,都有后人去扫墓祭祀,一些外迁的家族还要千里迢迢回祖籍地扫墓祭祀。
因此,“人过五代起新坟”这句话,正确的理解应该有两个方面:
一是表面上的含义。在“挂私清”上坟扫墓中,只上五代以内的先人之坟,过了五代的老坟不在“挂私清”的范围内,而是被划入“挂公清”的范围内。一个家族是不断往下繁衍,“五代(五服)”随着一代又一代的接续下去,其范围是不断发生变化的。人类的发展规律,有生就有死,五代的内先人的坟墓也同样是不断变化的,不断有过了五代的老坟被剔除“挂私清”的范围,列入“挂公清”的范围内,又有老人去世后起的新坟被列入“挂私清”的范围内。
二是内在的含义。“人过五代起新坟”,说明这样的家庭、房族、房分、家族人丁兴旺,枝繁叶茂,是过去农村人最为乐见的家族盛况。与此相反,如果一个家族支系没有“人过五代起新坟”盛况,那就只能说这个家族的人丁不旺。比如,有些支房为八、九、十代单传,过了五代后,虽然不断有新坟葬入祖坟地,但是,往上溯到八、九、十代的老祖坟,依然只有一个家庭作为坟墓的家主,“挂清”时,对于这些直系先祖的坟墓也就没有公私之分,都是自家的先人坟墓,“挂公清”和“挂私清”就合在一起。

2、房过三代换新人

这句话的意思,承接前句话的意思,说的是家庭也在不断向前发展的,一家房屋内居住的当家人不是永远不变,人的寿命是有限的,新人出生和老人死去,是一种自然规律。
过去,农村人把家里建房称之为“千百年的好事”,希望自己亲手建起来的房屋,能够在一百年以后,长久不倒,让子孙后代永远居住下去。
乡村民居,从远古时期的穴居、巢居,到在地面建造房屋,通过不改进,民居的稳固性有了很大的变化。我国乡村民居,从原来的几年翻修一次,到几十年翻修一次,到了明清以后,普遍采用青砖青瓦的砖木混合结构。比如,北方的四合院,再向南,能过四合院简化成三合院(三合院是乡村民居的主体),再到微式建筑,长江以南农村窨子屋(有三合院、四合院两种),云南的一颗印,客家土楼(有圆形、四方形两种),湖南西部、西南山区的吊脚楼等,都是能够上百年不倒的民居,现在我国乡村还有很多保存比较完好的古村落,大多就是明清时期的古建筑,其中清朝修建的居居占大部分。到现在至少有一两百年历史,最长的也有五六百年的历史,只要打理得当,仍然可以住人。
一个人把房子建好后住进去,他就算是第一代,当他生儿育女时,就有了第二代,儿子又生儿育女,便是第三代。这个时候,已经做了祖父的第一代已经老了。通常来说,过去农村人平均寿命比较低,一个家庭大多为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就很少了,五世同堂的家庭不是没有,而是少之又少,俗语说“山中也有千年树,世上难逢百岁人”,五世同堂大多为百岁老人才有的福份。因此,农村家庭往往在第四代出生时,第一代房屋的主人或者是老了,不能主持家务了,或者离世了,房屋的主人就会变成第二代,这第二代就是俗语所谓的“新人”。以此类推,当第五代出世时,第二代房屋的主人或者是老了,不能主持家务了,或者离世了,这样一代又代繁衍下去,房屋也就会不断地更换“新人”。
这里容易让现在人误解的是,有些人认为,“换新人”就是换外面的人,这种情况在过去农村是很少有的,除非是灾荒之年,或遭遇兵燹之年,天下动乱,房的主人弃房屋不要,逃往他乡,才会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来说,农耕时代的乡土社会还是比较稳定的。即使有的人家没有后代,过去农村习俗,也会有过继儿子(立嗣)或招上门女婿的方式来延续香火。
实际上,这句话的意思与前句含义相同,说明这种家族兴旺发达,后续有人。只有那么后继无人的家族才不会“换新人”,即农村俗称的“闭门绝户”。
总而言之,“人过五代起新坟,房过三代换新人”这条农村俗语,与《增广昔时贤文》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赶旧人”有异曲同工之妙。值得注意的是,这条俗语丝毫没有否定“慎终追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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