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棵砂糖橘被焚烧,2532棵梨树被喷除草剂灭活,犯了啥错?
当地有10万多棵砂糖橘苗木被洪江市农业执法大队依法进行了销毁。
砂糖橘苗木销毁现场
为什么要销毁这10万多株砂糖橘苗木呢?
原因是四个字——“品种侵权”。
被销毁的砂糖橘
被销毁的这10万多株砂糖橘的品种是“中柑所5号”,又叫“金秋砂糖橘”。金秋砂糖橘是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选育出来的,父本是沙糖桔,母本是爱媛30号。它于2017年3月获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品种权号:CNA20130475.7,品种保护期限是20年。
后来,这个品种的繁育权和推广权授权给了重庆和四川的2家企业。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砂糖橘品种,并且已经进行了商业授权,从2017年申请保护起,20年内是不允许没有取得授权的人进行商业化种植和繁育的。
否则,就是“品种侵权”,很有可能涉及违法。
这一次被销毁的10万株砂糖橘苗木就是因为严重侵权,从而被依法进行了销毁。
无独有偶。
在今年2021 年 2 月 4 日,重庆市璧山农业执法队也对一批“中柑所5号”砂糖橘苗木进行了销毁。原因同样是品种侵权。
可见品种侵权并非是小事儿。
2532棵梨树被灭活
在不久前公布的《2021年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也有一件因为苗木侵权的典型案例。
河南省漯河市某种植合作社在网上宣传推广“苏翠1号”苗木被权益方给发现了,然后举报到了当地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确定了该合作社存在非法种植、繁育苏翠1号苗木的问题,在双方进行了协商后,由相关执法部门对这批梨树苗木进行了销毁。
这一次一共有2532棵梨树苗木被销毁,对梨树苗木进行除草剂灭活和拔除。
苏翠1号是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以华酥梨作为母本×翠冠梨作为父本杂交选育的早熟砂梨新品种。这个品种同样已经申请了品种保护,授权给了一家北京的公司来进行繁育和推广,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商业化种植也是侵权行为。
新的风暴已经到来
对于以上2个典型的品种侵权案例,可能很多人都会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针对果树方面的品种权利保障,在我国并不是很多。
而且我国相当一部分的果树品种都是从外国引入,比如较为知名的苹果品种——富士苹果、较为主流的大樱桃品种——美早大樱桃、较为火爆的梨品种——秋月梨、较为大众的柿子品种——阳丰柿子、较为常见的柑橘品种——丑橘等品种,这些都是从外国引入的。
在外国引入的这些大多数都没有在我国进行新品种的保护认定,所以种了也就种了,拿来做生意卖苗,只要没有人进行维权起诉也没有什么问题。
而国内自主选育的水果品种普遍都是一些老品种,老品种大多数都没有申请品种保护或者已经过了保护期限,所以侵权纠纷是比较少的,农民在种植的时候可以随处去买苗,也可以自己繁育苗木进行商业化种植。
但近10年来,随着外引苗木已经是困难重重了,国内的自主选育新品种也迎来了新一轮的井喷期,大量的国内新苗木被选育出来。很多好的水果品种都是国内选育出来的,而且一些国内新品种也进行了商业化的运作。比如瑞香红苹果品种,进行了商业化授权,授权费已经达到了上千万。
在国内新品种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对新品种进行保护更加有利于育种的发展。只不过,不少农民品种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很多人还在随意种植一些新品种,不管苗木的来历,也不管苗木的用途。这样就很容易侵权。
尤其是当下的一些比较火热的品种,如果只顾着跟风种植,看到什么火,就千方百计不花钱搞来苗木进行种,很大几率上会涉嫌品种侵权。如果仅仅是自己种几棵,那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但如果是种了苗木往外卖,或者大规模的商业化种植,被人投诉举报了,有可能“血本无归”。
这是一个值得很多农民注意的问题。
未来,水果种植会越来越规范化,不仅仅国内的一些新品种在被保护,国外很多新品种也都已经开始了对外限制性输出,都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新品种不外流。比如,今年日本已经禁止了1900多种种苗外流到其它国家,阳光玫瑰葡萄都被禁止外流了。
未来农业的核心竞争力将不再是“汗滴禾下土”,而是“种子大战”,对于新品种的保护也会愈发严格,而农民也同时要树立品种保护意识,免得被“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