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高收入人群该怎样合理减轻税负压力呢?
我们所熟悉的网红主播、高科技软件行业的技术人员、律师、自由职业者等等都属于高收入人群。现在有很多企业喜欢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一些自由职业者,业务完成之后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个人,正常情况下企业付款后需要收到个人开具的发票入账,但有的时候个人根本提供不了发票给企业,这让企业跟个人都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虽然减轻了大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压力,但是对于律师、网络主播、自由职业者等高净值收入人群来说,个税压力依然不小。那么,作为企业跟个人应该怎么做才能合理减轻税负压力呢?
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分包的形式跟主体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然后把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上,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是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五级累进制计算。增值税:1%(截止至12.31日前)、个税:0.5%-2.1%、附加税:0.06%,总税率在3%左右。
以利润450万为例:
增值税:450/1.01*1%=4.46
附加税:4.46*12%=0.53
个税:450*10%*30%-4.05=9.45
总计:4.46+0.53+9.45=14.44
个人可用自然人代开享受核定后税率为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总税率为1.56%。用2个点左右的税率来解决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多么优惠的政策呢。而且自然人代开流程简单,只需要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1-5个工作出票,合理合法的就把个税难题给解决,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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