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审批PPP项目?
(贵州云台山 摄影 : 李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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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PP项目各个阶段,涉及的跟PPP模式有关的各项事宜,其审批权均在项目所属的本级政府(县以上人民政府,下同),不需上级政府审批。
具体是:
1、项目方案发起和制定阶段,县级以上政府PPP中心或受权部门制定初步方案,报本级政府审批,确定采取PPP模式,批准PPP初步方案。其中,“物有所值”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均由本级政府进行。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即可审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2、社会资本选择确定阶段。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确认均由本级人民政府实施进行。但是需要将项目合同在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财政预算确定和执行阶段,对于PPP项目的财政补贴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预算方案需经本级政府审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预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4、在项目的执行阶段,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主要是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处理责权利关系。对于项目执行的监督,具体也是由本级政府及其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的。
财政部《PPP模式操作指南》中要求各省财政部门履行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但并无设置具体的审批职能和权限。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中规定省级财政部门的职责是:负责汇总统计行政区域内的全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预算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但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是下级人大)审议决定。
实践中,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预算行为有干预权。建议商业银行优先选择省级政府PPP中心项目库中的项目,且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或财政支付责任报备上级政府后,应未被上级政府提出异议。
现在财政部、交通部等国家部委,还有一些省市政府,有PPP模式的奖励资金,有的项目为了获取这些奖励资金,当然就需要报批。虽然这个并不是对PPP项目本身的审批,不过,银行可以把项目是否获得奖励资金的批复,作为评审项目的重要参考。以降低合规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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