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聚焦|律师异地协助办案节省的不仅仅是成
律师异地协助办案节省的不仅仅是成本
原创作者:王辉律师 河南鼎徳律师事务所
一、律师为什么要异地协助?
我国目前现阶段,大部分律师的常规案件收费偏低,但由于我国地域面积较大,很多情况下由于被告所在地,证据所在地和涉案资产所在地等并非一地,而当事人聘请律师时又往往倾向于选聘自己所在的律师,种种原因导致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不长途跋涉四处奔波,同时又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各地办事机构的办公效率和方式有很大差异,同时也存在很多地方性土政策和小部门规定,由此以来导致律师异地办案取证效率雪上加霜,往往出差到异地后资料不符合当地规定,虽然可能进行前期的电话沟通但实际情况并分如此,或因为工作时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律师到达的时间改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好的情况多等一天,坏的情况可能因为一项简单的事物多次往返奔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虽然大多数情况差旅费由客户承担,但时间成本对律师来讲也有很大负担,由于各种不便,很多律师尝试寻找当地律师合作办案或代为调查取证,但是由于双方的信任程度不同,如果没有之前的认识基础或经熟人介绍,单单靠电话或网络沟通很难建立信任,且当事人往往对所委托的事项要求律师亲自履行,或虽经沟通当事人同意寻求当地律师开展异地协作,但律师也会为此承担责任,客户也会考虑到当地律师是否合自己案件的相对方是否有特殊关系,所以,通过上述信息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律师都会有异地协助办案的需求,但如何建立信任是阻碍异地协助广泛开展的最大障碍。
二、异地协助是否可行?
异地协助在理论上是一种能够极大节省办案成本的优势方案,现实中也有很多成功案例,但并未达到普及的程度,目前的大多数异地协作往往建立在之前熟悉的基础之上,没有任何固定的模式,有些是纯粹的熟人帮忙,并无固定的合作模式,部分收费的协作也是没有固定的收费模式,没有形成规模,根据本人个人的从业经验和与部分律师的沟通,本人认为,律师异地协作具有可行性,但是受到很大现实条件的限制,并未广泛开展,根据目前的分析,以下问题的解决会大大提高律师异地协作的可行性:
1、在与客户签约时事先约定,律师有权将部分委托事项转委托;
2、通过大数据建立律师互信平台统一办理协作交易,一方面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无论从专业或时空等角度都是比较(由于新广告法的原因,此处不在用“最”)合适的律师去办理,一方面通过第三方担保付款保障律师间的交易安全;
3、通过律师见证或时间戳、办案记录仪等硬件和软件等手段保证取证过程或办案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建立律师异地协助服务评价体系,保证优质的服务提供者获得优质资源,淘汰低水平的服务提供者,促进交易平台良性循环。
5、通过长期运营促进专业分工细化(此处的专业分工并非指专业横向分工和专业定位,指的是律师纵向的专业分工细化纵深,比如调查的律师专业做调查),专业细化有助于培养一批专业的从事某一类服务的专业律师,有助于律师的分工细化和专业纵深,并保证异地分工协作平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异地协助的利弊分析
以下利弊分析是根据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在没有建立起大数据交易平台的支持下的基础上进行的分析,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利端:1、节省费用;
2、节省时间;
3、扩大社交;
4、提高效率;
弊端:1、 人性的弱点,如无相应的信任保障机制,可能导致工作质量下降;
2、信息泄漏的可能性,如无相应的保密机制,信息泄漏风险增大;
3、沟通误差会影响效率,严重的会直接导致异地协作的目的无法实现;
4、费用支付的纠纷,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评价体系的建立可能会产生费用结算的风险。
四、结论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异地协助是一种可行的律师间协作模式,但要普及或最大化利用异地协助给律师带来的利益,必须以建立大数据互信交易平台为基础,没有如此的基础将导致异地协作无法可持续,或弊大于利,因此,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时代,如何利用技术提高工作效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仅简单的将成本转嫁给客户并非长久之策,如何降低成本保证收益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的服务,才是律师业发展的应有之义,以上仅为个人拙见,欢迎交流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