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马尔闹着要转会,巴萨要来份雇员忠诚险吗?
最近各大体育版块都在报导着巴西球星内马尔的转会新闻。在足球、篮球的世界里,俱乐部和球迷尤其看中“忠诚”,球员自主要求转会被视为“背叛”的行为。巴萨俱乐部有啥办法挽回损失?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是否应该来一份“雇员忠诚险”呢?
足球的世界,有留,亦有走。
内马尔要求转会,有解读是因其对队内战术地位不满,也有被解读为想要更高的薪资,也有被解读为想独自做老大。
不管是何种原因,只有当事人清楚。
如若真从西甲转会去法甲,远离了足球中心,对内马尔而言是“天高海阔任我游”,还是“自陷囹圄不得出”,自有时间来检验。
但是非俱乐部运作,而是球员自己想走,往往容易被打上“不忠诚”的标签。比如最近NBA骑士队的二号球星厄文,由于想自己当老大,和球队管理层闹僵,主动要求转会,被俄亥俄州球迷视为“背叛者”,人还没走,已有部分球迷烧起了他的球衣!
球员自主要求转会,打乱俱乐部引援部署,承受了难以估量的损失。那么,是否可以通过保险的形式转移呢?如果巴萨和骑士队为当家球星投保了“雇员忠诚险”,发生了此类事情是否能够获得赔付呢?
雇员忠诚险起源于欧美,在西方已经流行了数十年,几乎每家公司都会为关键岗位的人员投保忠诚险。
而在中国,雇员忠诚保险推出了也有20多年了,却一直乏人问津。该险种的保费收入仅占所有保单收入的1%,而且外资企业占了90%的投保比例,中国的企业极少会考虑到忠诚险。
所谓“忠诚”,我们平时的理解是什么意思呢?
1999版的《辞海》将忠诚定义为:尽心竭力;根据《词源》记载,忠诚指的是真诚、无二心;《荀子·尧问》中说到“忠诚盛於内,贲于外,形於四海”。因此,我们认为的“忠诚”是伦理学的范畴,是忠人忠事忠君。
我们再来看下,雇员忠诚险里的“忠诚”到底是什么意思?
上图是平安财险公司一款雇员忠诚险的保障范围。在保险合同里保障的“忠诚”指的是因被保的员工行为不诚实,而使企业遭受直接经济损失时的行为。
常见的承保风险包括员工盗窃(雇佣期间内)、挪用公款及专用资金、贪污公司财物,伪造财务账目,以及其他欺诈行为导致企业直接经纪损失。
因此,雇员忠诚保险实质上属于保证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雇员不忠诚导致财产损失风险的大量存在是雇员忠诚保险得以存续的基础。“忠诚”的概念在保险中被物化了。
但是,雇员不诚实的行为很难被量化,有的是造成账面上的直接损失,有的却是隐形的,比如客源流失等,在理赔上会造成取证困难。还有就是造成企业损失不一定可以马上体现出来,有的条款里会加上6个月的限制,在员工离职后6个月内发现的损失还是承担保险责任的。
忠诚险是高风险产品,保险公司会加上一些限制条件。比如企业降低员工收入导致报复性“不忠”行为不赔、员工工作过失导致损失不赔、离职6个月后发现的损失不赔等……
按照承保的形式,雇员忠诚险可以分为指名保证保险、职位保证保险、总括保证保险三种类型。
所谓指名保证保险,是指企业在投保时,指定特定的雇员为被保人,如果因为指定的雇员发生不诚实行为,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则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所谓职位保证保险,是指企业在投保时,不指定特定人员,只列举被保职位名称、保额及所保职位的人数。这种一般是企业主考虑投保财务、仓储等和钱直接打交道的要职。
所谓总括保证保险,则不指定人员,也不指定职位,企业的所有正式雇员都是保险对象,只要是因为企业雇员的不诚实行为导致企业经济损失,则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以上三种类型,企业可视自身实际选择。指名保证保险的保费最低,总括保证保险的保费是最高的。
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人才流动率仅仅为5%。现如今人才流动率已超过10%,像北上广地区,人才流动率已高达20%。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已经趋向于奢侈品。
但是很遗憾,雇主忠诚险所指的忠诚和我们平时理解的忠诚并不是一回事!员工的“跳槽”行为虽然是不忠诚的体现,但并不是雇员忠诚险的保障范围,因为并没有对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企业面对离职的员工,需要重新进行招聘、培训,提高的是企业的机会成本。
所以,即使巴萨和骑士队投保有“雇员忠诚保险”,但是发生球员呆着不开心、闹着要转会的事情,俱乐部也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只有当球员因不忠诚行为,如盗窃俱乐部财产、串通经纪人在转会市场上人为造成俱乐部损失,才能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我国企业主普遍不太重视雇主责任险,因为我们崇尚“人治”,强调领导的作用,喜欢从事业、感情等角度去教育、说服人才。但这种套路在当今社会已逐渐行不通了。欧美国家已意识到员工一旦有不忠诚行为,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陷入财务困境,因此已习惯于投保“雇主忠诚险”来降低企业风险。相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企业主也会逐步认识到忠诚险的重要性。
本文总结:1.企业忠诚险保障的是因员工不忠诚行为导致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2.员工的“跳槽”行为是不在忠诚险保障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