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荐!商事条线辖区片会干货!
11月27日下午,上海一中院辖区2020年下半年商事审判业务指导与交流片会在徐汇法院召开。本次片会由上海一中院主办,徐汇法院承办,会议着重围绕辖区法院特色工作情况、具有共性的复杂法律适用问题、类案裁判方法、新类型及疑难案件展开。(文末附分享ppt)
上海一中院汤黎明副院长、徐汇法院曹洁院长以及上海一中院和辖区法院商事条线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由上海一中院商事庭庞闻淙庭长主持。在各辖区法院分会场,各院商事条线干警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同步参会。
互动交流,增强辖区了解
徐汇法院
徐汇法院商事庭王嘉骏副庭长从效率与质量两个方面介绍了徐汇法院商事庭为提升工作效能采取的多项制度,包括专业法官会议动态监管、建立审评鉴台账、推动繁简分流、推广线上诉讼以及每月组织全庭业务学习。
长宁法院
长宁法院商事庭章晓琴庭长从长宁法院商事(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受理承办案件类型复杂化出发,介绍了在队伍建设上采取的“复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审判工作上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区域经济发展为主线,擦亮互联网审判工作品牌、扎实开展复工复产专题活动、认真落实繁简分流改革要求。
闵行法院
闵行法院商事庭陆淳庭长着重介绍了闵行法院商事庭就提高适法统一性工作所采取的措施,通过认真学习上级法院执法指导意见、持续推动专业法官会议发挥作用、细致分析二审改发案件来补齐短板。
浦东法院
浦东法院自贸法庭吴智永庭长介绍了浦东自贸法庭受理的新类型及涉外商事案件情况及审理难点,并重点提及自贸法庭探索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工作机制,开发司法大数据分析系统,对自贸区内案件实施风险预警,促进辖区内规范市场秩序形成。
经验分享,梳理办案思路
一中法院
上海一中院商事庭吴慧琼法官就两级法院共同关注的“违约金调整”问题进行裁判思路交流分享。
吴法官全面细致梳理了违约金调整涉及的法律规范,从法条内容表述变化推导出违约金调整的立法本意,并结合上海高院《民法典》司法实务论坛的研讨结论,提出判断违约金过高的标准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宜采取固定标准。就调整要素而言,首先应基于当事人申请;其次倾向于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向上调整,而非以约定违约金为基础向下调整,实际损失的30%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固定标准。调整时可采取损失归类-评估-调整的步骤,并根据个案情况确定调整尺度,最后在文书中予以充分说理。
徐汇法院
徐汇法院商事庭孙建伟法官就实践中“公司高管涤除登记或变更登记纠纷的司法处理”问题进行了裁判思路的交流分享。
孙法官首先就此类案件是应实体审理还是裁定驳回起诉进行分析,认为应当实体审理。其次,就公司已经形成变更决议的,法院应审查决议效力,若决议效力并无瑕疵则应判决支持变更登记。就原告并非公司股东,并举证证明其不应再延续法定代表人,而公司消极不履行变更手续,包括不形成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原告诉请要求涤除或变更登记时,应区分具体情况作不同处理。在判决主文的表述上,应注重司法干预与公司自治的平衡。
类案解读,提升办案质效
上海一中院商事庭法官助理须海波就《货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进行解读,提出货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审理中应重点关注合同应否解除以及解除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车辆所有权属认定、车辆号牌及垫资款处理以及扣留行为性质认定问题,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行政机关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平衡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
上海一中院商事庭法官助理刘洁对《企业借贷纠纷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进行解读,提出审理企业借贷类纠纷案件时,应注重考虑企业融资难现状,同时警惕企业违法放贷行为,着重审查借贷主体、款项性质以及合同效力、利息及逾期利息,实现在司法保护限度内支持,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借贷双方权利义务平等。
答疑解惑,促进适法统一
上海一中院商事庭毛海波副庭长聚焦各辖区法院关心的重点适法统一疑难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与解答,主要回应了股东出资是否应加速到期、股东知情权相关问题、分期付款债务保证期间起算问题、共同担保人之间相互追偿问题、准确认定合同性质基础上及时止损等问题,增强了中院对于辖区法院业务指导的即时性、针对性。
会后,相关法律适用的倾向性意见及研讨成果将形成会议纪要,上传至一中辖区审判业务交流平台,并同步下发至辖区法院。
会议总结
上海一中院庞闻淙庭长作会议小结,提出此次片会突出审判业务的交流与指导,将业务研讨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传递理念,形成共识,带动了辖区法院共同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岁末年终之际,希望各家法院将审判压力转化为学习动力,面对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跟上学习步伐,并将学习研讨的成果转化为案件质量的提升。
徐汇法院曹洁院长发表讲话,认为此次片会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答疑解惑指导精准有力,高屋建瓴、系统集成,对于徐汇商事庭的高质量发展及审判质量的提升、法官业务能力的精进都具有很大的启迪与借鉴作用。一中院类案裁判方法、辖区数据月报、即时交流平台与研讨反馈机制、定期推送学习研讨成果创新了辖区交流与指导的方式,有力增强了辖区指导的有效性,对于适法统一的提升也起到重要作用。
最后,上海一中院汤黎明副院长就辖区商事条线审判业务指导与交流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
就工作中的各种新情况与新问题,应增强辖区间工作交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
2
就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一线法院与法官应注重积累与收集,协同二级法院共同探讨研究,增强适法统一。
3
面临繁重的审判任务与新法新规,两级法院应加强学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善于利用类案裁判方法、《民法典》讲座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与能力。
违约金调整的相关问题
吴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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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涤除或
变更登记纠纷的司法处理
孙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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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肖洋
苏弋、张超摄
编辑:李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