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强行清退了我的期权!

开篇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期权。

期权,是在条件满足时,员工在将来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从本质上来说,期权不是股票,期权是合同,是员工到了一定时候,有权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双方约定的股份数。当然,期权还有几大概念,比如兑现、行权、行权期、最短生效期…等等,笔者文末也会给大家一一解释。

对于创业公司而言,股权(含期权)真的是一个伟大的创新与创造。它是创业公司发行跟忽悠出来的一种最好的特殊货币。不但可以给创业公司赋能,也能借此忽悠到无数优秀人才。作为职场上的一种特殊货币,股权经营那就是经营的信用。但职场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不靠谱的公司,在员工加入公司的时候被许以期权,而员工快要行权了,公司就开始找借口伤感情了……

这是昨天笔者收到的一份吐槽。

该员工告诉笔者:企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说会给员工保留期权,而离职后就把自己的期权给清退了。自己生气的原因是,这种创业公司里面工作不仅技术设计一把抓,年终奖都能拿期权抵,还把法律条文都研究透,希望能让更多职场人知道,不要想信企业的期权。


瓜,我们就先吃到这了。笔者最后来给大家解释一下期权这里面的一些问题,提前让大家避避坑。

关于期权我们一定要知道几个概念:比如起算日期、兑现时间、最短生效期、行权价格、已兑现期权的行权条件,都是我们在进入一家企业前签署期权前所要了解到的知识点。在这,笔者主要给大家解释一下行权、行权期与离职期权怎么处理?

行权、行权期与离职期权怎么处理?

一般分两种情况:

一、雇佣合同正常执行。

意思就是员工可按照合同约定的行权价格对已到手的期权行权,购买不超过到手总额的公司股权。员工只要不离职,该权利将一直有效;

二、员工离职,雇佣合同解除。

若员工在达到最短生效期之后、在IPO之前离职,则一般在期权合同中规定公司有权以约定价格回购该部分期权。可针对不同原因的离职制订不同的回购条款。回购价格理论上应为回购发生时的公允价值,但也可约定为其他价格,如每股净资产等。

行权期是指从获准行权到行权到期为止这一段时间,亦称“行权窗口期”。也就是期权和行权定义中所指的“一定日期”、“约定时间”。

再来说说如果离职或者被动离职,期权怎么处理?

再分两种情况:

一,过错离职。即员工出现重大过错造成损失,期权成熟与否都可以收回来,因为你的过错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是也有一些企业会净资产价格回购。

二,无过错离职,再分三种状况

  1. 行权了就是员工的,感谢他对公司的奉献。

  2. 基于公司回购的考量,义务性回购。

  3. 是有权回购,也就是说有权利回购但没有义务。因为公司发展程度不清楚,不知道员工离职时候的公司情况。

关于期权的知识给大家普及,最后再补充几句。

如果一个创业公司老板跟你扯情怀,请远离,除非你觉得他的才能与人格真的值得你赌一把。即使是一个人品极佳、能力极强、运气极好的老板,也不建议拿情怀跟员工说事儿。公司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把别人忽悠来了,每天画饼充饥,离开的时候,哪怕这个人能力再差,也应该遵守当初的约定,这是你企业责任和担当,也是遵守契约精神,切不可为了眼前的利益因小失大。对员工而言亦是如此。

最后,还要说一说从业者的基本道德,也不能吃着公司的饭,砸公司的锅。即使最终人各有志,那么互相道声珍重,也会好过彼此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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