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有限公司股东分红款是按什么缴纳个税?
个人股东从公司取得分红必须缴纳20%个人所得税,很多人为了规避个人所得税有了一些“奇思妙想”,比如用个人独资企业控股,或者合伙企业控股,然后再将这类的企业注册到一些“税收洼地里,申请核定征收,个税再按经营所得的5%-35%五级累进制计算。
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取得的有限公司股东分红款按什么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回复: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退一万步讲,就算一些地方给你核定征收了分红税,那他其中的风险问题你有考虑过吗一个是上面所说的核定征收的风险,一个是无限责任的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出现债权债务问题经营者承担无限责任,不像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个人投入1000万元形成公司法人财产,那么公司最坏的结果就是1000万全部赔光,宣布破产或者解散注销,不会将风险蔓延给投资人个人。而个人独资企业中很显然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无法分割,虽然也有投资款一说,但出现风险个人必须全部兜底,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如果考虑用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来控股这个问题不得不考虑,小编个人不建议这样操作,除非你的公司有非常牛的风控系统。
因此,分红收入必须单独按照20%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股东是个人还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没有改变。希望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规避分红个税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要是真有人给你建议用个人独资企业控股或合伙企业控股来规避个税,那么建议多多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