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人的寻根记(上)
本文作者|万吉庆
古人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眼前的这本书——《美国秩序的根基》(The Roots of American Order)——可以算作美国学者拉塞尔·柯克的寻根记,用作者的话说,本书的用意在于“帮助公众和大学生重新认知美国的道德和社会秩序。”在多元文化主义、相对主义泛滥的今天,这种保守主义的叙事弥足珍贵。
我们常以为美国是一个年轻国家,没有多少历史可言。实际上,造就美国的价值观和制度要古老得多。柯克按时间顺序梳理了美国的各种根基(Roots),分别是:希伯来人的宗教信仰,希腊和罗马的古典文化,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时代(尤其是英国的相关时代),17世纪跌宕起伏的文明历程,18世纪的优雅文化,以及美国的殖民经验。为叙述方便,作者把这些根源简化为四大城市:耶路撒冷、雅典、罗马和伦敦。
该书篇幅浩大,笔者无意重述,只打算概括其中的要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买来译著,细细品读。
耶路撒冷
美国与希伯来人的渊源,要从清教徒讲起。
布尔斯廷的《美国人:殖民地历程》记载过这样一段往事:1630年,在横渡大西洋的旅程中,清教徒领袖约翰·温思罗普向同伴们这样布道,“我们将如山巅之城,为万众瞻仰。因此,我们如果在已经着手的事业中欺蒙我主,使主收回目前赐予我们的庇佑,我们就将成为世人笑柄,天下丑闻。”布尔廷斯紧接着做出这样的注解,“事后三百年,没有人能够比他更好地表达美国的命运感。”顺便提一句,林肯把美国誉为“世界最后最美好的希望”,里根在告别演说中重申“山巅之城”的信念(罗纳德·里根|告别演说),都可以视为温思罗普的回声。
古希伯来人不以政治见长(在历史上,多次被强大的邻国征服),他们的政治模式对美国影响不大,然而,他们的道德秩序(宗教、伦理观),却借着基督教对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先民作为基督徒(特别是清教徒)接受了希伯来人的这一宗教遗产:相信上帝只有一位,上帝是公义的,以及所有真正的法律都来自上帝,而且上帝是秩序和正义之源。与此同时,他们相信人的败坏和罪性,拒绝基于空想的乌托邦。
这种宗教观和人性观,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影响甚巨。《独立宣言》援引“造物主”作为人类自由的超验来源,尤其重要的是,美国的制宪会议过程(参见麦迪逊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及其成果《1787年宪法》,以及联邦党人为新宪法所做的辩护《联邦党人文集》充斥着这种人性观,将对人性的制度约束强调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想必大家都记得麦迪逊的那句名言,“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在或内在的控制。”
很明显,这种人性观和法国启蒙运动的人性观形成了鲜明对比,并结出了不同的政治果实(参见英美式革命与法俄式革命,整个世界近代史可以从这两条主线讲起)。柯克说得对,“如果不诉诸(希伯来人的)律法和先知,美国的政治理论和体制以及美国的道德秩序便不可能获得很好的理解、维系或更新。”
柯克在第30页、第46-49页,详细阐发了《旧约》与美国政治的关系。笔者不可能表述得更好,所以不避文抄公之嫌,摘录于下:
“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的一个主要区别是,美国革命者对人及其罪性的看法一般都符合《圣经》的教导,而法国革命者通常试图否定这种基于《圣经》的理解,取而代之的是持理性主义立场的启蒙哲学家所提倡的有关人性良善的乐观教导。美国人性观的成果是1787年宪法,而法国人性观的后果则是恐怖统治和新的独裁政治。美国宪法是一份讲求实用的世俗约定,其起草者(除少数例外)相信旨在约束人类暴力和欺诈倾向的神圣的圣约。美国宪法这一根本大法有意识地制约人的意志和欲望。喜欢新花样的法国人不愿忍受对民众冲动的类似约束,结果,他们只能屈服在一种更武断的统治之下。”第30页
“加尔文的希伯来语研究和他阐释的有关罪和人之败坏的教义,对基督教旧约的理解所产生的影响在美国要强于欧洲国家或者其他基督徒占多数的国家。当然,美国殖民地的路德宗信徒、卫理公会信徒、贵格会信徒以及其他基督教团体也没有忽视旧约,尽管他们对旧约的强调程度一般可能不如加尔文主义者。”第47页
尼尔·里摩尔(Neal Riemer)评论道,“因为旧约的核心主题便是从奴役和压迫中得自由”,以色列和犹大的遗产滋养了美国的自由。“就像巴别塔故事的寓意一样,它警示人们不要企图成为上帝。就像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一样,它迫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必死性和不可靠性,并承认地上不可能存在乌托邦。对认为可以通过偶像崇拜具体实现乌托邦的信念,它屡次予以猛烈的抨击。不过,另一方面,它又为人们通过努力改善生活留出足够的空间。按照我的理解,这就是上帝与诺亚立约,然后又与亚伯拉罕、摩西和后来的先知重新确认此约的核心意义。”第47-48页
克林顿·罗西特(Clinton Rossiter)精准地说出了这关键的一点:美国民主社会端赖于清教徒和其他加尔文主义信念——而且正因为此,它在不小的程度上也仰赖以色列在上帝主权之下的经验。罗斯特尔说:“虽然美国的民主有种种缺陷和坎坷,虽然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它一直是而且现在仍是一项具有高度道德意义的事业。不管人们对这一民主体制的渊源可能还有什么疑问,赋予它生命和本质的道德体系的主要源头则是毫无疑问的……”这一清教徒遗产——也即这一被嫁接的希伯来传统——带来了“契约及随之而来的衍生物;比‘天空中某种徘徊不定且无所不在的东西’更宏阔的高级法;自足且负责任的个人的观念;经济个人主义的某些关键要素;坚持公民应受教育以理解其权利和义务的主张;以及中产阶级的美德——它是道德稳定性的坚实基础,而美国人则认为,成功的民主体制必须永远仰赖它。”第48页
(未完待续,下一篇从古希腊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