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制度在明代的发展
“翰林”一词最早见于汉代,本指文学之林,是文翰荟萃之所,并未与职官制度产生直接的联系。翰林院制度起源于唐代。唐初所设立的翰林院,其原本的目的在于给皇帝储备各种人才,文章辞赋、医巫星象、书奕术艺皆可入选,甚至和尚道士有能力也可位列其中。唐玄宗时期分设翰林学士院,可以深入宫禁参与政务起草文书。此时翰林学士院中的翰林学士为“天子私人”,有学问,能够出谋划策,更是皇帝用来对抗官僚集团,提高决策和行政效率的利器。一开始的翰林院与翰林学士院是完全分开的个体,翰林院是储备各种人才的地方,没有实际地位,仅供君主娱乐。而翰林学士院是正式的行政机构,其职能为参谋议政,政治地位极高。职能不同,地位也不同。
宋代的翰林院人员选拔制度有了比较严格的规范,想进入翰林,必须参加科举考试,最好是进士出身以保证有文字功底;然后要有州县的工作履历,避免纸上谈兵;最后由大臣举荐,皇帝首肯。在宋朝约有一半的翰林学士出任过丞相等重要职位。因此在宋代翰林院本身成为人才的后备池。此时的翰林院和翰林学士院还是两个各自的机构。翰林院和翰林学士院的职能为为人才提供继续深造的去处,为统治者供给高级人才的储备。
元代是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在名称上没有继承唐宋两代的翰林院和翰林学士院,在翰林院的设立上为安抚汉族可谓煞费苦心:设立了翰林国史院和蒙古翰林院。其中的翰林国史院成员多为汉人和南人,没有实际权利与地位,是用来养老的机构;而蒙古翰林院简称为翰林院专门负责长官蒙古文字,其地位和能力远超翰林国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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