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传播时代的媒介技术研究

传媒的发展总是与媒介技术紧密关联的,基于新技术和互联网所产生的传播新形态、传媒新业态和媒介新生态也是有目共睹的,问题是它是如何影响的?影响过程中又遇到什么新问题?这是本文想要讨论的。
一、新技术如何影响新媒体发展
过去,人们把技术对媒体发展的影响简单的归咎于技术决定论。许多媒体人把新媒体简单的看作新技术。于是,不少传统媒体拼命的在技术上发力和追赶,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与新兴媒体的差距越来越大。面对新媒体的冲击,一位传统媒体领导说得好,他说不是我们的内容不行,而是我们的商业模式不行了。可见技术并不是直接作用媒体,而是由新技术催生新的商业模式,进而影响媒体发展。我们知道技术并不是完全中立的,它是有价值承载的。“对技术的价值负载的深入认识直接关涉到两种基本的技术观。一方面,技术决定论(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者认为,技术所负载的独特价值主宰着人类社会文化价值的变迁;另一方面,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vism)者将技术看作社会利益和文化价值取向所建构的产物。显然,作为一种重要的人类实践活动,技术的价值负载是在技术与社会的互动整合中形成的。”[i]
首先,新技术的诞生、发展和完善有一个过程。其次,新技术能不能应用于媒体?如何应用也是一个问题。有的新技术发明出来了,也能用于媒体,但并不能一下子见效,比如网络搜索技术,如果没有竞价排名这一商业应用,是不能产生Google和百度这类以搜索引擎为主要业务的新媒体企业的。
由此可见,新技术是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媒体,新技术或许可以直接影响传播形态,但对传媒业态和媒介生态的影响则是间接的。新技术是通过关系、资本、权力等中介作用于新媒体的,同时也通过与社会的相互建构产生相互影响,这种影响是间接的,是在互动中进行的。新技术影响新媒体的路径大概是这样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媒介(新传播)——新生态(新平台)——新业态。在这个过程中,媒体与用户与政府产生各种关系,进而形成各种权力的博弈,而在其中资本和市场的力量推波助澜。
然而,我们要清醒的看到,新技术对新媒体形成和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和极其复杂的,新技术可以轻易改变传媒业务,但对整个传媒业的影响则是深远的。新技术往往通过各种中介和系统来间接作用新媒体。新技术如何影响传媒业发展?如何成就新媒体?又如何影响人们的生活?这取决于人们的认知水平,也考验我们的思维能力,还取决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整个文明环境。
不可否认,自有互联网以来,人们更多的思考是如何借助互联网技术提高效率满足欲望,也对其带来的困扰、妨碍和伤害重视不够应对乏力,往往先发展后治理,致使出现乱象和痼疾,已经到必须认真对待深入检讨的时候了。数字资本主义以及其所引发的各种悖论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恐怕需要我们把这些问题置于更大系统更宏观的视阈来考察。
二、构建新媒介生态和网络社会
任何一项重大技术应用都会改变媒介生态,微信的出现,构建移动社交的新媒介生态。而短视频的出现,也让其成为媒介新生态的结构性力量。新媒介生态的形成也改变了传媒业态,构建了新的传媒业态,如社会化传播带动了社会化媒体的兴起、短视频的盛行也造就了许多短视频企业、基于短视频的自媒体和营销市场。使媒介生态由图文为主的信息传播系统转向视听与图文兼具的信息传播系统。
新媒体也可以称为网络媒体,其发展态势可以概括为社会网络化和网络社会化两个方面。“当新媒体技术扩散和采纳的比例逐渐提高,学者们又总是适时地转向社会塑造论,探讨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何以在社会历史情境中产生社会影响,进而推动社会塑造的进程。”[ii]社会学家把研究的目光投向网络社会的空间与时间。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一书里,卡斯特尔分别从技术、经济、文化等视角讨论网络社会中的空间和时间,他认为空间是共享时间之社会实践的物质支持。他还提出流动空间的概念及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电子信息网络,第二个层次是网络的节点与核心,第三个层次则是构成这些的空间组织。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关键词:网络、节点与组织。卡斯特尔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他对网络社会的时空观也带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味道。他把网络社会看成是流动的而非静止,而无时间之时间则是否定之否定。
关于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目前有四种理论:技术决定论、社会建构论、社会形成论、技术驯化。学界越来越多把目光从前两种理论移向后两种理论。拜厄姆认为:“社会形成论和驯化理论各自的重点并不相同,但它们一致认为技术与社会的影响是双向的。”[iii]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理解认知系统,改变了人们价值意识建构的方式,改变了人们价值意识建构的内容,也改变了人们价值意识建构的强度。新媒体的发展最后应该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媒体为人全面而自由发展所提供的条件和环境。网络社会是一个复杂巨系统,我们要研究其中的空间、时间、运动和相互作用,恐怕需要把著名的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原理”运用到社会网络和网络社会中。新技术能否给新媒体以及构建的新生态新空间带来公平、健康和幸福,这已经让人们开始怀疑了。如果我们不能让新技术新媒体飞奔的脚步等一等它的灵魂,那么就该是抛弃它的时候了。
三、媒体技术应用中的技术伦理
有学者认为,在伦理学上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鉴定大数据技术可能引发的风险。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FS)支持学术界人士成立了“大数据、伦理学与社会理事会”(Douncil onBigdata,Ethicsand Society)。这些风险可能泄露医疗记录、个人习惯、财务状况以及家庭关系这些私密信息,被人利用、假冒、诈骗等。大数据技术中的伦理问题包括:数字身份(Digital Identity)、隐私(Privacy)、可及(Access)、安全/安保(Safety/Security)、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iv]对此,学者提出一些伦理治理的原则,然而,仅有原则是不够的。
当人工智能的出现和应用,给新媒体发展带来更多的伦理问题和伦理失范。“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伦理失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新闻偏见、新闻失衡难以被发现和控制;二是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被削弱;三是公众的信息安全和著作权得不到基本保障;四是智能推荐易使受众深陷‘信息茧房’,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v]如何解决技术伦理的失范问题?有学者提出:“互联网伦理规范需要从技术、商业和社会三个维度着力。”[vi]
随着算法的出现,“人找信息”变成了“信息找人”,技术价值问题已经不能简单的划分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也就是技术伦理已不只是工具理性。因此,有学者提出:“智能算法推荐具备工具理性、科技理性的条件与特点,精准、快速、高效是人类技术进步的体现,但工具理性、技术理性也受诟病,它目的至上,忽略了价值理性中那些思想意识、义务、尊严、美、规训等信念。人机交互,技术与价值理性共融,可让人工智能更多地体现人的主导性与价值观。”[vii]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结合起来考虑问题恐怕是解决技术伦理问题的唯一途径。
技术伦理更多的是从哲学层面社会学层面来思考问题,我们还要把这些研究成果通过法律和制度的形式,即在技术层面管好新技术和新媒体,使之更好的造福人类,这要形成全人类的共识,构建互联网命运共同体。
四、智能传播研究的初步探讨
最近十年新闻传播学科对智能传播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来梳理一下到底做了哪些研究。张洪忠等在《2019年智能传播的八个研究领域分析》一文从国内外论文中归纳出智能传播研究在2019年的八个关注方向:社交机器人、机器写作、类人类机器人、算法、智能传播的媒介伦理、智能传播对媒介生态的影响、智能传播的法律问题、智能传播时代的新闻教育。笔者主要梳理了国内关于智能传播的研究并把它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智能传播发展
众多学者对智能传播发展从宏观层面和不同视角进行了描述:《众媒时代、信息实在和智媒传播——关于我们处在一个何种传播时代的漫思》、《未来的智能传播:从“互联网”到“人联网”》、《智能技术体“域定”传媒的三重境界:未来世界传播图景展望》、《人工智能:营销传播“数算力”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时代新闻传播教育困境》、《关于智能时代新闻传播学科建设的若干思考》、《智能技术体“域定”传媒的三重境界:未来世界传播图景展望》,这些研究有利于人们对智能传播发展态势和走向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研究者还提出“人联网”、“数算力”、“超线域定”等新概念。
2、智能传播理论
学者们还从多个理论视角对智能传播进行学术探讨,主要有《交流者的身体:传播与在场——意识主体、身体-主体、智能主体的演变》、《论智能传播时代的传播主体与主体认知》、《传播中的离身与具身:人工智能新闻主播的认知交互》、《智能传播中的“使用与满足”》,对智能传播的主体和认知展开了深入分析。2018年,《新闻记者》组织了一次关于智能传播的学术对话,学者们智能传播的生存与发展中若干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吕新雨在总结中指出:“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业所处理的问题其实依然是价值和意义重构的过程,也就是主流意识形态的意义再生产的过程。当一个社会的共识意义和主流价值的再生产不能维持良性发展,就会产生危机。今天人工智能时代的新闻传播业要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危机,这是我们所有讨论的核心问题。”[viii]智能传播的理论研究更多指向传播主体以及其认知和伦理。
3、算法与伦理
算法和伦理是近年来学界关注较多的两个问题。“国内学者对于算法的关注度高过国外学者,国内学者以观点和观察为主,国外学者以实证研究为主。”[ix]关于算法的论文主要有:《技术与价值的理性交往:人工智能时代信息传播——算法推荐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思考》、《解构智能传播的数据神话:算法偏见的成因与风险治理路径》、《驯化、人机传播与算法善用:2019年智能媒体研究》,学者主要对算法目前面临的缺陷和价值展开讨论,其中不少已涉及技术伦理问题。
在算法的伦理问题上,部分外国学者认为目前算法已经做出了一些带有伦理意味的决定,但这样的机器决策很可能不是基于以理性为中心的传统核心人工智能视角,而是基于机器学习过程以及情感和情绪的模型。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做了较多探讨,陈昌凤、虞鑫(2019)在韦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二分的基础上指出,在工具理性通过科技快速扩张的同时,价值理性也正在被人为嵌入和制度化。算法偏向可能导致的价值偏向可大致分为六个维度:确定性、可解读性、误导性、公正性、自主性、可追溯性。董天策等(董天策、何旭,2019)对算法新闻涉及的隐私权问题、技术伦理问题、价值偏向问题做了梳理,阐明其研究进展,初步探讨了未来强人工智能技术下算法新闻可能涉及的伦理问题与伦理规范,揭示进一步研究算法新闻的可能方向。严三九等(严三九、袁帆,2019)通过问卷调查为主、深度访问为辅的方式,调查算法工程师对伦理问题了解程度、对伦理问题威胁性评估以及对算法伦理问题改善倾向,发现大部分算法工程师对算法在新闻传播领域引发的伦理问题了解甚少,仅了解一些热门事件,对伦理问题的威胁性评估偏低且改善倾向整体趋于保守。郭小平等(郭小平、秦艺轩,2019)聚焦算法偏见这一现象,力图打破数据神话,指出智能技术是人类的工具,使用者的价值立场直接决定了技术的立场。[x]
4、物联网与智能传播
关于物联网的研究很多,但物联网与互联网结合起来探讨智能传播的研究并不多,但这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主要文章有:《物联网和Web3.0:技术革命与社会变革的交叠演进》、《体外化的人内传播——物联网与可穿戴设备带来的新的可能性》、《5G时代的物联网变局、短视频红利与智能传播渗透》、《物联网:人类迈向智能的传播》、《浅析传感器新闻生产及风险化解》等。“由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桌面互联网所构成的第一代互联网将重构一个全新的传播领域——从物质世界到人类社会,在这个全新的传播领域中一系列新问题摆在传播学者面前,这些问题牵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的各个领域,而物联网的出现则使这些联系更为紧密更为直接。”[xi]
万物皆媒,智能传播研究将从“人机合一”向“人物合一”拓展。从智慧地球到智慧社区,人们开始研究智慧社会。彭特兰在其《智慧社会——大数据与社会物理学》一书中提出基于交互、接触、连接的“想法流(Idea Flow)”的概念,并建构基于“社会感知计算”的全新社会科学领域。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智能传播研究中、算法的伦理研究、智能传播中的具身问题都是特别值得研究的问题。许多研究聚焦在“人机合一”所生产的问题,笔者认为“人物合一”有更多的问题值得研究。在此过程中,跨学科研究和非线性思维显得更为重要。
五、智能时代的传媒业重构
目前关于智能传播应用的探讨是最多的,主要有《一云多屏 互动传播智能服务——中央电视台移动客户端的实践与探索》、《大数据时代下的智能传播及其盈利模式》、《艺术传播的人工智能应用需求研究》、《利用智能传播做好新闻舆论工作》、《智能传播推进动态新闻内容的多元化创新》、《自媒体时代我国智能移动终端媒体的传播及营销策略研究》、《媒体融合要善用智能传播平台》、《智能传播平台智能传播平台的构建——以今日头条为例》,这些研究主要是微观和中观层面的应用研究。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关于智媒体的研究,如《智媒体的特点及其构建》《2019年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国传媒业的应用与思考》《媒体融合运作体系构建方法与实现路径——以新华社全球视频智媒体平台与相关运作体系为研究样本》等,这些都智能传播结合媒体重构的实务研究。
当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赋权这一提法频频出现、然而互联网赋权并不是简单和单一的赋以网民新技术的使用权,而是与其他权利和权力混杂在一起。尽管人们为此做了不少研究,“然而‘赋权’与新煤体技术的嫁接与流行,并不意味着相关研究的成熟。”[xii]
在国际互联网的风云变幻和新媒体构建的复杂网络社会中,呈现连接与反连接、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等一系列矛盾冲突。互联网技术的出现更多的为了连接,连接设备、连接服务,连接人。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连接,还有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连接。连接从人类社会进入物质世界,正如马化腾所说“连接一切”。然而,世界是平的,但传媒却是凹的。由于政治、历史、文化的冲突和阻隔,严重影响了人们彼此之间的连接和互联网全球化进程。有学者指出:“全球互联互通的互联网很可能走向分裂,国家之间可能会各自成为大的局域网,但是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化并没有收场,只不过换了个打法。”[xiii]谁来主导互联网的全球化?这已不是一个技术问题了。
人工智能是近年来发展较快应用最多的新技术,当我们讨论人工智能的时候,必须要追溯人工智能的本源:控制论思想。控制论最早是由维纳提出,出于制导导弹和防空装置的军事考虑,控制论最初就是用于处理人机之间的关系,即人如何控制机器。然而,一旦反过来机器控制人,那么我们就应当更加认真来考虑如何应对这一技术主义的挑战了。必须指出,目前数据伦理比技术伦理更缺乏关注。
《未来简史》把技术逻辑的数据主义放在人文主义革命之后,作为其后果。作者赫拉利由此宣告了人文主义的死亡。有学者认为:“这两个逻辑在今天其实并不能分离,技术的发展已经深入到人的最深领域:自我的心理领域和肉体的生物领域,这既是技术问题也是人文问题。”[xiv]如何解决或平稳这两个问题的矛盾冲突?有学者指出:“面对技术的冲击,真正有想象力的人文精神必须首先面对和解决人类传播的属性和运行机制的问题,而不是避开这些问题而空谈悲情和坚守。”[xv]
显然,现有线性思维恐怕是无能为力,只有采用非线性思维才能拓展人类思维的想象空间。目前学界对人工智能对传媒业的重构表示悲观。“当数据新闻扼杀调查新闻,机器人抢走记者的饭碗,就意味着传统新闻业的根基已经被抽空。在这个意义上,社交平台是对传统新闻业的摧毁,因为它摧毁了传统新闻业最基本的生产机制。”然而,难道只有专业媒体才能承载传媒业重任吗?基于社会化传播的自媒体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从兽爷的《疫苗之王》到华生的《武汉保卫战》,我们看到网络新闻调查正在从自媒体中产生。当无孔不入的大数据让我们在互联网裸奔的时候,能不能让区块链等新技术来保护一下我们自己?
当今,我们已经进入人机合一、共同进化的智能传播和智媒时代,还会有大量的新技术涌现,如何让“技术向善”?如何让人类在新技术新媒体应用中趋利避害?“关于人工智能的忧虑中,最为值得关切的是人工智能的应用伦理及其价值植入的技术限度。实际上,人工智能的技术飞跃或者所谓‘智能大爆发’带来的应用伦理问题,并不是新问题,而是一系列老问题的叠加。”[xvi]新技术摆在我们面前还会有许多新问题新考验,我们需要更多的非线性思维和跨学科研究来迎接新的挑战。最后,我们还要强调,技术伦理在技术进步的同时,需要更多的反思、批判和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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