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东风险也越来越大】近日,广州市住建...

【做房东风险也越来越大】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文强调,严禁房屋权利人采取过激手段驱赶承租人。承租人未搬离之前,房屋权利人不应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过激行为强行驱赶承租人搬离房屋。承租人如遭遇强行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指引提出,承租人正当租住权益遭到侵害的,可采取3种方式维权:以个人名义或选派代表的方式,与住房租赁企业友好协商达成和解;或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向租赁房屋所在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由其对纠纷事项进行调解,争取维护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经多次协商未果,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由部门介入协助解决:一是通过 12345 热线向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租赁房屋所在镇(街)反映。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由其介入调解;二是拨打12315热线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由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仅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屋)。
 
这个指引容易促生“老赖”。假设租户不给租金又赖着不走,业主基本上是无可奈何。申请调解一则耗时、费神,造成的损失一样全部都要房东承担;二则调解结果也不具备强制力,“老赖”如果继续赖着,你仍没有丝毫办法。三则“12345”也不是一个执法部门,就算他们给出对房东有利的判定,如果“老赖”还是赖着,什么样的判定都依然无卵用。
 
简单归纳就是,这个文件不对等的,明显倾向保护承租人利益,也是很不完整的。哪怕承租人毫无道理,硬是占着房子不给租金,他们也受到保护。这种推定承租人是弱势群体,推定房东是强势群体有点无厘头。强行要所谓的“强势群体”承担“弱势群体”的居住需求不但不合理,更是城市管理者的一种推卸责任行为。大量的税收不就是要调节贫富差距的吗?怎么可能不管,而硬塞给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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