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四篇文章”推进仲裁改革

做好“四篇文章”推进仲裁改革

实现仲裁进驻公共法律三大平台

渭南市司法局何新民

2020年11月16日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与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一道,成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西省紧扣新时代仲裁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做好仲裁法律制度的落实、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江西仲裁”特色品牌的打造等“四篇文章”,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仲裁事业发展,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开放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仲裁法律服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4月10日,南昌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主任徐伟俊同中国(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魏运宇开展了一场“深入企业、服务基层”活动,一行7人先后赴江西华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江西德瑞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太平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5家企业进行走访,重点讲解了仲裁制度对于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和优势,并从法律的角度向5家企业解读了在实务中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的现实需求与解决之道,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为了发挥仲裁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抚州仲裁委员会与市金融、保险等行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抚州金融保险行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九江仲裁委深入推进“进商会、进工业园区、进企业”活动,加强与各行业商会、企业协会联系,多次举行座谈、宣讲、咨询等活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认知仲裁、了解仲裁、选择仲裁,提高全社会仲裁意识。

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12家仲裁机构累计受理各类案件14200余件,累计标的额360亿元,为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完善仲裁制度 提高仲裁公信力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委更需要独立、公正、廉洁和不偏不倚的精神,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质量,真正做到依法独立仲裁,务求公平公正。

“但长期以来,仲裁工作一直缺乏顶层设计,配套的规章制度很少,仲裁行业长期处于无序的发展状态。影响了仲裁公信力,制约了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今年10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完善仲裁制度 提高仲裁公信力”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龚河兴介绍了我省出台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我省要全力推进仲裁事业改革发展,关键要做好仲裁法律制度的落实、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江西仲裁”特色品牌的打造等“四篇文章”。

据介绍,为促进仲裁公信力的提升,我省正在开展行业秩序清理整顿验收工作,并对验收不合格或今后发生不符合仲裁法和违反仲裁相关规定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同时,有序推进仲裁机构改革试点,要求仲裁委员会强化其独立法人地位。严格委员会人员构成,赋予委员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研究落实仲裁庭独立裁决与委员会管理有机结合办法,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落实仲裁裁决核阅、仲裁案件专家咨询、仲裁员信息披露等制度,确保仲裁裁决质量。同时,有序推进仲裁机构改革试点,激发办事机构内生动力。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妥善安置办事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合理分流解决事业编制人员。

在队伍建设上,严把准入门槛,聘请高水平的仲裁员。建立健全仲裁规则、行业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强化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成立后的仲裁协会要加强日常监管,受理并处理对从业人员的投诉、维权,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推动仲裁向基层社会治理延伸

调解是仲裁重要的结案方式,也是仲裁为确保案结事了,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所追求的价值取向。

2019年1月,九江仲裁会通过庭前调解,仅用一天时间就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自愿撤回仲裁申请。据悉,九江仲裁委以仲裁调解为重点,推动仲裁向基层社会治理延伸,对于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始终坚持先调后裁、调裁结合的原则。在严格遵循仲裁程序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法律、道德、情感等多种手段,调动当事人合作的积极性,采取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庭后调解多种形式,帮助当事人厘清分歧,弥合纷争,回归合作,共谋发展。九江仲裁委专门设立了“互谅茶座”、“共赢茶座”,让双方当事人在轻松、友好、平等的环境中,互谅互让,达成共识,合作共赢。

为了广大百姓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鼓励探索“互联网+仲裁”模式,运用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手段,发展线上仲裁、智慧仲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仲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仲裁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同时,健全司法监督衔接机制,加大对仲裁的司法支持。探索建立仲裁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建立调解协议仲裁确认、诉前调解未成案件仲裁引导、仲裁案件引入调解等仲裁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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