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招让企业规避微信、支付宝收付款风险
最近,经常看到有公司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的消息!我们来看几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
深圳市某彩印厂2017年11月销售纸盒17.5万元,通过银行、微信收取款项,并进入该厂人员的私人账户,未申报纳税。最终被判处补缴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共计4.2万元,并处于罚款2.1万元。
案例二:
广州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元,罚款42万元。
案例三:
南京某物业公司,通过私人的微信、支付宝收支公司经营款项,将企业收入进入私人账户。公司通过自查以及立案期间自行申报进行了补税,减少了风险和损失。
上面三个案例,都属于隐匿收入,特殊之处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新兴的支付方式来实现的。企业频繁的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为隐匿收入提供了可能性,也逐渐成为了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
现在很多单位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收付款,确实很便捷,但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其中的风险!
1、增值税的风险
对于付款方存在两个风险,一是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的风险,二是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
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具体原因:
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个人支付宝、微信支付不通过公户,通常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很可能存在买发票的情形,付款方很容易收到虚开的发票而给自己招来风险。
对于收款方,存在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具体原因:
通过微信收取货款,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的风险,一是漏记收入,二是成本费用调增。如果企业员工以个人的微信、支付宝支付款项,当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后期弥补凭证程序较繁琐,若没有取得合规的凭证,则所得税面临调增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4、公司管理风险
采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在公司管理方面也存在风险。比如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督、企业内部财务混乱等,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5、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做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