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朱笔下的用人术
中国古代历朝帝王各有千秋,清朝皇帝雍正的“用人术”颇具特色,在易中天先生的《品人录》中就曾有过精彩的评述。朱批奏折作为一种官文书本身就是雍正与其臣子之间的一种较为正式的交流对话方式,雍正的“用人术”在其朱笔下得以尽情的展露与发挥。重人—阅人—察人—诫人四方面环环相扣,堪称一门艺术。
一、重人———“天下惟以用人一政为本”
首先,首重用人,国之根本。
雍正曾朱批道,“天下惟以用人一政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并以“留神用材为要”。他将用人作为治理国家的首要基础,“朕惟治天下之道,首重用人”
其次,唯才是用,不拘一格。
“朕用人行政自有道理”,“从来用人,只论人材,原未科定条例”。雍正选拔人材不“拘于成例,只以得人为务”。“得人”就是要保证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得到重用,并使其才智得到充分的发挥。若原本的“例”妨碍了人才的选拔,则要进行适时适当地修正。如雍正元年闽浙总督满保上折奏请将自己标下副将许左柱留任福州副将,由于许左柱“办事谨慎、深得士卒之心。紧要之时,堪称得力”,加之“不得恰当之人”,故奏请留任,而不调任四川夔州副将。但此事有违清朝条例,对此,雍正朱批,“各省武职,彼此升转,实属无益”,并主张对此条例进行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改革,“此亦需慢慢来,找适当机会再定”。
第三,人尽其才,各司其职。
雍正提倡按照官员自身特点安排职位,充分发挥人才自身优势与才能,最终达到维护国家稳定昌盛之根本目的。雍正元年二月初一日,闽浙总督满保上折奏请调任台湾澎湖水师副将一职之人选等事宜。满保上折表示,由于浙江象山副将聂国翰“原即出身于厦门水师……熟谙海疆事务”,故“于巡守海防要地甚为有益”,而不应将其调任无需海防经验的桂林副将。雍正对此表示非常赞同,朱批道,“此奏甚是,俱依所请”。
二、阅人———“引见时朕得以知悉”
“阅人”指的是清代的引见制度,即四品以下官员的任命、升降,都需经引见才能面见皇帝,并亲自接受皇帝的委任。这实际上就是皇帝对官员的一种面试,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某一官员的整体素质和主要特质,保证人尽其用。
雍正大力推广引见制度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形成了众多官员朱笔引见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中的二百五十九件就是典型代表。
首先,雍正通过面试,对官员的整体形象与相貌气质有了最为直观的把握。如第2件“柳国勋”单,雍正夸赞他“好相貌”;第12件“郎瀚”单,其“人伶透,紫堂色”给雍正留下深刻印象;第18件“白映棠”单,雍正非常喜欢白映棠“清秀”的模样;雍正对于吴榖(第35件)“小头小脸儿的相貌”多了一分调侃。
其次,对于所有引见的官员,雍正均评定等级,根据等级进行相应的职位安排,做到人尽其才。等级共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级。如第8件“赵诚”单,赵城被评为“上上”之人,故“将来可信用”;第48件中楼俨因杨文乾举荐,雍正面试觉其“甚有才情”,故定为“上上”之人,预设“将来可以督抚之才”;由于有些评为“中上”之人,所居职位仅仅限于知府一级。如第46件“郑锡爵”单,人“老成,结实,但恐少才”,故做官的级别“只可止此”。
最后,引见制度最大的优点在于,通过君臣之间面对面的交流,雍正可以发现官员的个性缺点,这是单凭履历单所不能发现的。如第65件“许登瀛”单,雍正觉其“人鬼诈,不似端人”,故不大用;第29件“方显”单,通过对话,雍正发现方显有些“婆婆妈妈的”,确实是个好人,但才情平庸;第32件“尹士份”单,该官“似内少藏鬼”,但“因札兰泰之荐”,加之“应对倒真实”,故予以任用,但“只可止此”。
三、察人———“耳目不广,何以洞悉庶务”
纵观雍正的“用人术”,倡导重人、推广引见仅是掌握官员一时一事情形的手段,如何获悉各级官员日常动态为官情况,保证各司其职、勤奋务实呢?建立人人自危的密折监察体系成为其“用人术”的核心。
何为密折监察?即雍正通过奏折大力提倡官员存检举之心,负检举之责,并秘密安排各类官员监督的对象,使之按旨意进行密奏。通过相互交错的立体监察网,使得某一个官员可能同时受多人监督,有平行之职也有上下级官员;同时被监督的这一官员同时也在暗中观察着一个或者多个其他官员的日常为政情况,它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时时牵动着全朝文武官员。
密折监察体系最根本的特点是“广”,雍正十年三月初一日在其上谕中曾谈到他令“内外臣工”“具摺奏事”是为了“以广谘询”。如果“耳目不广”就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导致皇帝“见闻”不周,进而则不能“宣达下情,洞悉庶务”,影响天子对于臣工的训导与告诫,最终关乎江山社稷的稳固。若文武百官均能秉公察吏,据实密报,则“吏治必清,天下大治,社稷苍生(受)福不浅”。
其一,人员广。上至朝中重臣、太保品级,下包知府、知县,均在雍正密折监察体系之内。
雍正朝重臣、后升为太保级别的鄂尔泰,为官期间得到了雍正的高度信任。雍正在其朱批中曾提到,信任鄂尔泰等大臣的原因仅在于一个字,那就是下文将要阐述到的为官操守的核心———“诚”。正是由于鄂尔泰诚于君主,无所隐瞒,雍正才如此信任他。然而,他终究还是逃脱不了被人监督的命运。由于身任封疆大吏,鄂尔泰手握重权,把持着滇黔粤等地区之大局,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否关乎中央统治。因此,雍正分散滇黔边疆地区事务处理权,防止决策权垄断于一人之手,便不断选派官吏前往云南、两广地区,如广西巡抚金鉷、福建巡抚常赉、云南提督郝玉麟等,使各封疆官吏互相牵制、相互监督。
对于品级稍微低一些的中下级官员,雍正同样不放松监督。雍正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江苏巡抚张楷奏新任知府吕天云居官行事等折中,考察人张楷谈到考察过程时表示,“臣谨遵旨留心察看居官行事,再行据实奏闻,断不敢泄露,令本人知之,有负我皇上澄清吏治至意”,即谨慎遵守雍正的保密原则。
其二,地域广。清朝雍正统治疆域非常辽阔,西达葱岭和巴尔喀什湖,北接西伯利亚,东到太平洋,南至南沙群岛。与之相适应的密折监察体系像一张编排有序的巨型网遍布清朝疆域,维系着雍正江山的稳固。浏览雍正八年整年朱批奏折目录,这一年东部地区河东总督(掌山东河南事务)田文镜、东南地区福建总督高其倬与广东总督郝玉麟、西北部地区宁远大将军岳钟琪、中部地区直隶总督唐执玉、宜兆熊共同担负着“察吏”职责。不仅同一时间段各地均进行着监察工作,而且同一地域监察工作在时间上也是持续的。如台湾地区,雍正在位期间先后派任满保、高其倬、刘世明、郝玉麟等总督作为主体进行监察密报。故密折监察体系地域广的特点与时间持续性是相互配合的。
其三,渠道广。雍正每启用一人必经多方察看并持续跟踪考察。在任用江进禄、范世雄为军前行走时,首先经过官员周开捷的推荐,即初次考察;其次经过雍正亲自面试,觉“二人平常相貌,汉仗仍属可观”,故授予军前行走之职;但“朕心少疑”,随后又令岳钟琪、宋可分别察看,各自上奏意见。故陕西总督岳钟琪于雍正五年二月十二日密奏“江进禄、范世雄军前行走情形”。之后,由于“宋可进到来面奏”雍正,所以他最终得出“二人胆量着实不及”的结论,并可以“举出数处,皆为实据”。可见,任用军前行走一职竟牵动了包括雍正、周开捷、岳钟琪、宋可等多方精力,不可不谓渠道广。
雍正曾自己道破“用人术”天机,在鄂尔泰(时任云南总督)奏报地方雨水收成摺(雍正七年五月十八日)中朱批道,“总莫令人看透末后一着,则皆为己用而不令人愚弄矣。然则有意防范更下乘也,总在无声无臭处着脚,则从何处窥探吾之底里乎”。
四、诫人———“教人为善、戒人为非,示以安民察吏之方”
其一、劝诫官员务实务本。
雍正历年朱批中始终围绕着“务实”二字,他一直倡导官员务实为本,少做表面文章。在雍正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广东巡抚傅泰奏报地方虽“嘉禾呈瑞”,但还是时时劝诫下属官员“敬谨民事”,劝导百姓爱惜粮食,不得“忽视縻费”。雍正对此批示,“导民务本为第一要政”,并提醒傅泰“若不实力率属奉行”,只是纸上空文,则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为官浮躁、爱做空头文章的官员,雍正则会毫不留情地进行批评。在雍正十一年二月十七日河南山东河道总督朱藻上折,对之前上奏地方“雨雪沾足”得到皇帝“何用如此夸张”等批语表示委屈。朱藻不但没有获得期望的安慰,反而招来更加严厉地训斥。雍正训他“汝不知根本实理,惟在枝叶虚浮边作活计”,为官之本在于踏踏实实地做事,“此等事在行不在言”,“只务实行要紧”,那些漂亮话还是少说为妙。
其二、告诫官员廉洁奉公。
雍正时常告诫官员要公私分明,“积福造孽皆在此公私二字之一念”,应当“慎而勉之”。对于腐败问题他更是深恶痛绝,以至于直呼“甚属可恶”,他知道腐败就像蛀虫一样不断地侵蚀着江山的栋梁,若不根治此害,国家迟早有一天会轰然倒塌。他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对官员进行劝导,有时还忍不住会感慨一下,“此一两个糟钱值得么”;另一方面严惩腐败官员,以儆效尤。如在雍正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广州海关官员杨文乾贪污关税银折中,雍正严厉批示,“若再不悔改,则终至名实俱败也”,望上奏者常赍也“勉之,戒之”。
其三、教导官员注重操守。
“操守”一词在朱批档案中多次出现,雍正称“操守乃为官之本,本立诸道自生”,所以它是一种为官基本的职业要求,是务实务本、察吏安民、廉洁奉公等具体准则的根基与概括。操守的核心则是“诚”,“务诚之一字要紧”。首先诚于本末、诚于善恶、诚于公私、诚于廉贪,进而立于本、立于善、立于公、立于廉,那就会成为一位有操守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