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谁来保护我们的钱包

虽身在北方,却对疫区人民的生活感同身受。

自我囚禁,窝在家里,停止全部社会活动,安静地等待病毒离开。

多个行业的经济情况呈断崖式下跌,有推测估计,仅春节期间全国的经济损失就接近一万亿人民币,GDP的百分之一。

这是大环境,而这场疫情对我们普通百姓的经济影响,会在之后的一年里逐渐显现。

面对新冠病毒肺炎,除了加强预防外,我们还应该清楚,一旦罹患之后,有哪些保障可以尽量避免我们的经济损失,让家庭经济不至于崩塌。

罹患新冠病毒肺炎家庭面临的经济损失,主要有三种情况:医疗费用、愈后生活及身故。

医疗费用

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

1月2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发布公告,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非常暖心的公告。

这里最关键的两点信息,一是“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尤其第二点,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动态更新诊疗方案的,目前最新的方案是1月28日公布的第四版,传说中自费的ECMO包含在内。

1月27日,补充了对疑似患者的保障通知:

可见,在治疗新冠病毒肺炎的费用上,国家是最大保障,优于一切商业医疗险。

医疗费垫付,报销项目随时更新,没有等待期,不用健康告知。

另外,医疗保险不可重复报销,所以不必购买专门的新冠病毒肺炎医疗险。同时,建议各位不要因为这场疫情,盲目配置家庭的商业医疗险。

不过,目前市场上有针对新冠病毒的住院津贴保险,可以考虑购买。住院津贴不属于报销型责任,而是额外给付的保险金。

愈后生活费用

罹患新冠病毒并治愈的重症患者,可能面临的经济风险,一是后遗症的持续治疗,二是严重者可能失去工作能力。

后遗症的持续治疗,可以通过国家医保解决,适当补充商业医疗险。

不过,商业医疗险要提前配置才行,因为它对既往症是拒保、拒赔的。

失能补助,是重疾险的功能。

医疗险是报销治疗费用,重疾险则是确诊或达到指定疾病状态后,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用于愈后的生活或康复。

但是,目前的重疾险产品并没有专门针对新冠病毒肺炎的直接定义,只有相近的保障,比如终末期肺病、重大器官移植术、严重肺源性心脏病、严重昏迷等。

除重疾险外,也有意外险开始拓展到新冠病毒保障,对该病引起的伤残会做等比例赔付,但我觉得实际意义不大。

身故影响

截至2月3日,新冠病毒肺炎死亡361例,多为老年人或伴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

一般来说,一个家庭的收入主力身故,是对经济影响最大的。

寿险是身故保障的主力军,无论意外或疾病导致的身故,都可以获得赔偿,新冠病毒也不在寿险的免责范围内。

因此,市场上的寿险都保新冠病毒导致的身故,目前各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案例也以寿险理赔为主。

针对疫情,部分寿险产品取消了新冠病毒身故的等待期限制。

不过,不建议老年人再去配置寿险,不是家庭收入主力。

除了寿险以外,拓展新冠病毒肺炎保障的意外险,也保因此引起的身故,相比寿险更适合50岁以上人群配置。

支付宝上的相互宝互助,也保障因新冠病毒引起的身故,只是额度较低。

最后

截至2月3日,全国新型肺炎确诊17238例,疑似21558例。其中,重症2296例,死亡361例,治愈477例。

就目前新冠病毒肺炎湖北以外的死亡率来看,基本和流感相当。排除掉人祸因素导致的疫情扩散,以及人民群众对于某些机构的出离愤怒外,新冠病毒并没有那么可怕。

恐慌可能被过于放大了。

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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