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人当以其方

责人当以其方

某富翁夜暴疾,命仆人钻火。其夜阴暝,不得刀与石。富人催之急。仆人忿然曰:“君责人亦大无道理,今暗如漆,何不以火照我?我当得觅钻火具,然后易得耳。”富翁曰:“我有火,何更欲尔照!”人闻之,曰:“责人当以其方也。”(出自《文言文启蒙读本》)

作品名称《责人当以其方》

创作年代三国

作品出处笑林

文学体裁文言文

作者邯郸淳

注释

钻火;击石取火。

当以其方:应当用(它)正当的道理。

暴:突然而猛烈的。

阴暝:阴暗。

得:找到。

忿然:生气的样子。

催:催促。

君:您。

责:责备。

以:用。

急:急迫的。

何更欲尔照:还要你照明吗。

更:还。

欲:想要。

耳:罢了。

方:正当的道理。

译文

有个富人夜晚突然发病,(他)命令仆人击石取火。那天夜里又冷又暗,找不到刀与石头。富人很急迫地催促仆人。仆人一副愤怒的样子说道:“您责备人也太无理了,现在像漆一样黑,(你)为什么不用火给我照明?我如果能够找到击石取火用的工具,这样之后就容易得到火了。”富人说:“我有火,还要你照明吗?”人们听说这件事,说:“责备人应当用正当的道理啊!”

概括

古代,某富人因病不合情不合理地让仆人生火,仆人正当反驳,反被富人占理责骂。

出处

古笑话集。三国魏邯郸淳撰。三卷。所记都是俳谐的故事,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笑话专书。原书已佚,今存二十余则。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本较完备。

文言知识

暴,“暴”解释为“残暴”,“残酷”,这都是大家知道的,但它还指“突然而猛烈',这一点要特别注意。上文”暴疾“,指突然生病。所谓”暴卒“,指突然死亡。[1]

文化常识

取火,对现代人来说是极方便的事。然而对远古人类从自然取火到人工取火,历史经历了漫长的几十万年。历史上燧人氏'钻木取火'仅是传说,而用铁器敲击石块取火,即用“刀”(狭长的铁片)击'石'(易冒火的小石块),才是真正的最早的取火方法。上文说的那位富翁要仆人“钻火”及仆人说的“钻火具”就是指'刀与石“。[1]

参考资料

  • [1] 杨振中文言文启蒙读本上海P612009年9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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