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像细细嗅闻手腕香水气味。
嵬嵬披着浴巾,在镜子面前拾掇,那模样,几乎等于搔首弄姿。
遮住胸口,盖一半肩头,腰肢处定格,造一朵花结。
那是她全身上下最引以为傲的部位,也是他曾经啧啧称赞她最为多的区域。
至于腿,光光洁洁的,白白嫩嫩的,柔柔弱弱的,就露在外头,露在观众的视野当中。
她维持着浴巾的体态,不能让这艺术品般的时刻流逝,仿佛身着一件阿玛尼,或者其它,手腕散发迪奥香水味,优雅持久,令人着迷。
如此娉娉婷婷地走出去,眼神故意捏造得冶艳。
他在看电视,百无聊赖,寡淡无味,时而BBC,时而美剧,时而一部可圈可点,也平庸乏味的童话电影。
在这样的浮光掠影里他能获得多少滋养或者说识见呢?
不,他只是在做一件事情,盲目的,无意义的,也许等待本身才是意义,也许时光流逝本身就是意义。
“看,那些走红毯的女郎,就是这样穿。”
她走过他身前,像一朵在风里招摇生长的花,热带的,一枝独秀的,烟视媚行的,舍我其谁的。
“又在自我陶醉。”
那语气,就仿佛她只是天真女童,一招一式,一颦一笑,他都熟稔于心,所以见怪不怪,总能一击即中。
“好讨厌。”
这是一般女子对这类调侃的惯用答复。
嵬嵬不是一般的女子,长久以来如是,来日方长亦应当如是。
“你懂什么?这叫生活。生活嘛,不就是自娱自乐,以及,自作自受。”
她得扳回一局。她不能时时刻刻让他占据上风。
在许多方面,许多领域,他都走在她前面,他已达不惑之年,而她青春洋溢。
他说,想到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你,你只是一个初中的少女,便觉得命运很幽默,缘分真唏嘘。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一生中,饱经忧患,人情冷暖尝遍的年纪。
如何让你为我停驻,不再迷恋青春肉体的热情洋溢。
她默默地笑。
她的敏锐愿意休眠,许多个日夜,但是不是此刻,不是这一分这一秒。
“来,喝香槟,Cin Cin,今夜适合不醉不归,不适合沉重颓废。”
“说的可是意大利语?”
“对,刚刚在手机里查到。”
“何必如此捉襟见肘故作浪漫。”
这一句话,嵬嵬不曾说出口。
她正值芳华,而他已经沧桑,他爱她,当然常常感到无以为继,她不能再让他觉得惨淡。
他可怜兮兮地捕捉诗意,她不能扫人雅兴。
有时候,她对他小心体谅,怕一个不经意,让他心碎。
有时候她故作不羁,在他试探的原野上策马扬鞭,不让他领略和捕捉她最深处的波光荡漾。
有时候,她在他宽厚有力的肩膀的笼络之中,不管世事有无绝对,反正一期一会有风有月。
有时候,她飘荡到他背后,默默凝望他的苍老,成熟体贴里的狼狈,心里忧郁,却噤若寒蝉。
这样一个男人,坚定而又脆弱,在她的手掌心里,流汗。
这样一个男人,在人来人往的街头,静静抚摸她的头发。
这样一个男人,唱着曲不成调的歌,还寂寞地说,我们那个年代流行的,你听过不听过。
她说,听过,不见得,没听过,又如何。
此时此夜难为情,这晚风清凉,真想闻闻夜来香的香气,真想醉在他的怀里,真想告诉他,自己感冒一场,仿佛刻意让相逢变得迷离。
她只是幽幽唱起一支歌,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喝完了这杯请进点小菜,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
张爱玲说,爱一个男人,爱到向他讨要零花钱的地步。
而她,她只想着牵着他的手,走过耿耿星河欲曙天,走过八千里路云和月。
爱一个人,像细细嗅闻手腕香水气味。
狂野桀骜,优雅端庄,细腻甜蜜,清远迷人,丝丝入扣,小心翼翼,清淡深浓,深情自知。
旁人或者领略分毫,或者一无所知,当事者心里甜蜜荡漾,旁人或者惺惺相惜,或者隔岸观火,没有关系。
他送她到站台,不忍远离。
亦步亦趋的眼神,忽远忽近地望。
她只是笑,仿佛松开他的手,只是去摘一朵花,别急,别慌,我一会儿就回来。
那一刻,她感觉到他的真心。
爱一个人,就像嘴里含着一粒糖,怕一口吞下去,没有下文,没有余味,又怕丝丝缕缕地融化,不够炽热,不够浓烈。
爱一个人,爱着爱情这件事情本身的荒谬与悖论。
她的鼻端,始终氤氲着一种缥缈的香气,如此迷离,沟通回忆,与他关联,一鼓作气,像是他安插在她世界里的间谍,连她心跳频率与呼吸节奏都在意。
站在车里,与他渐行渐远,但他无时无刻不在她的意念里。
在她行走如风的洒脱里,在她昏昏欲睡的陶醉里,在她不管天荒地老或者中途夭折的宿命里。
她不会轻易做出审判,亦不会轻易将爱情看穿,是不能,也是不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