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稿,涉及多条规定变动,事关每位驾驶员

最近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已经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总共修改了124条,其中在原有条例上变动的有84条,新增39条,删除1条,修改后的全部条例共162条。其修订目的为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完善潜在的漏洞。

本次修改稿的内容主要有6个方面:①打造现代化道路交通治理格局;②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③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④改善便民服务;⑤完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⑥科学配置法律责任。每个方面都做了重点内容修改,我们选择相对比较重要的来讲。

一、打造现代化道路交通治理格局

主要有7点:①增加“以人为本、绿色安全发展、协同共治”基本原则;②明确ZF领导职责;③完善各交管等部门主体责任;④完善ZF和相关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⑤增加现代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⑥建立联合奖惩制度;⑦规范辅警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二、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

主要有5点:①增加机动车生产和进口许可制度;②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③增加重点车辆动态管理;④增加非机动车生产销售规定,明确违规责任;⑤明确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

主要有4点:①完善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②明确机动车变更车道或借道通行的避让规则;③增加未成年人乘车安全要求,完善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使用规定;④完善超载、运输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规定。

四、改善便民服务

主要有7点:①推动相关证明电子化;②缩短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审查发放时间;③明确由海关检验合格的进口机动车上牌时免予安全技术检验;④增加事故快处快赔的规定;⑤扩大交通事故救助基本的使用范围;⑥拓宽缴纳违章罚款的渠道;⑦明确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相关测试和通行要求,以及违法和事故责任。

五、完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主要有4点:①完善事故抢救和报警义务性规定,明确划定警戒区域安全要求;②扩大事故调查手段和调取证据的范围;③完善事故各方赔偿责任规定,增加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产品或设施的事故赔偿责任。④增加事故调解的相关规定。

六、科学配置法律责任

主要有4点:①坚持教育为主,对部分违法行为初犯或偶犯的,给予警告处罚,自愿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可以免除处罚;②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提高处罚标准,加大对“毒驾”、“代扣分”和“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③完善酒驾、醉驾的处罚规定;④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种类。

除此之外,这次修订稿还明确了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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