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行千里‖文/华亭
晚霞行千里
夕阳将湖水镀上粼粼波光,临湖的垂柳叶边也融出一圈金色,在微风中轻轻摇动。
初秋实在是个太美好的季节,褪去了夏日的暑气和躁动,萧瑟哀怨却还未生。银杏的叶子才刚刚开始泛黄,复羽叶栾的水红色果子已挂满梢头。若是再迟上几日,银杏叶该要纷纷扬扬落满小径了,或许同样很美,只是水红色灯笼果却会染了暮色,不复明艳。可见,今天真是选得恰到好处,
“只是可惜这大好秋色,今天却要作离别的背景。”她心中莫名感叹。
临出门前,她翻箱倒柜找到那天穿的烟紫色立领小旗袍,米色小皮鞋,上身,好像又回到一年前,他们初遇的那天。
初秋的天气是不适合这样装扮的,一出门便觉出几分寒意,但是奇怪的仪式感作祟,她想让一段感情“有头有尾”,终于还是没有折回,就这样出门了。
他们约在湖边。彼时他最爱在夏日的夜晚,就着路灯,约她一起坐在木头长椅上,呼吸微微腥气的湖风,漫无目的地聊一些人,一些事。渐渐地那些人事俱散,絮絮语声归于沉寂,她就枕在他肩头,闭上眼,感受他的温度,听着悠远
的蝉鸣。恍惚间觉得,要是能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
如今,她漫步湖边,皮鞋踩过草地沙沙作响,在这样静谧中,等着他来,宣告一切的终结。
远处广场上传来孩子的喧闹,似乎有人惊了鸽群,那些鸟儿扑棱棱飞向紫红的云天,逆着光,带有某种决绝的意味。
就在两个月前,他们还一起来这里喂过鸽子。那些灰鸽子被人喂得肥圆,一点不怕人,尤其喜欢他。同样握着一把米,他手心的已经被吃光了,她还迟迟不敢张开手,他边笑着边掰开她的手,于是她平生第一次感受到钝钝的鸟喙啄到手心的感觉,不很疼,有点痒。
现在回想起来,他真是个极其细心的人,无论是照顾花草还是照顾小动物,抑或是,照顾她。
她常常感叹自己的好运,不然何以在年轻得还不懂爱为何物的年龄就遇到了他。
彼时她刚上大学,带着一身傻傻的学生气。半长不长的头发胡乱披着,脸上涂抹着拙劣而不合时宜的妆容,一身淘宝爆款堆砌,还故意绷着脸怕露怯,殊不知浑身上下尽是肉眼可见的捉襟见肘。
只是,这份天上掉下来的好运,今天终于到了要还回去的时候了。
裂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潜滋暗长呢?是争论去哪家餐馆吃饭时他不再顺她心意?还是越来越难以重合的时间安
排?小事上的摩擦最像软刀子扎人,初时似乎不疼,日子久了才难以忍受。
她被宠得头脑发热时是没有时间想这些的,反而是大局已定时方才冷静下来,审视这一年来的得失功过。
只有公主才有资格被一粒豌豆硌得睡不着觉,寻常人微如草芥,即使不必幕天席地,也总是要经一两分风侵雨打,之所以觉得事事顺遂,不过是别人把不顺咽在心里罢了。
他守在一个不懂爱的人身边一年,带她看过江城的各处风景,也带她体验过小巷烧烤的尘世烟火,如今他要离去,她心中唯余感激。
从回忆中抽出身来,已是落日西斜,暮色四合,人声寥落下去,天际只剩厚厚的玫瑰色浓云。她蓦然想起一句话,“晚霞行千里”,现在真是再应景不过。他们终于也到了渐行渐远的时候。
远处教堂传来六声钟响。小路上,一个人影渐渐出现,踽踽而行。
他来赴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