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略析汉晋时期皇帝宗庙四时祭

早在先秦时期,祭祀就是当时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致文献中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记载。随着商、周以来纯粹宗教意识的逐渐淡化和人文伦理精神的凸显,宗庙祖先祭祀原有的宗教意义也逐渐减弱,强调尊卑、亲疏伦理纲常的蕴义日趋明显,《礼记》曰:“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宗庙祭祀形式也相应由繁趋简,秦汉以来,四时祭、禘、祫祭(殷祭)逐渐成为皇帝宗庙祭祀的主要形式。本文即拟依据有关文献记载,对汉晋时期皇帝宗庙四时祭、禘、祫祭略加探析。

通过近年来对出土的商代甲骨卜辞以及周代早期有关金文铭刻研究表明,商、周早期宗庙存在多种类型的祭祀,尚不存在如《诗经》、《礼记》、《春秋》等文献记载及后儒阐释的四季定时祭制度,四季定时祭祀先祖的制度大致是在春秋、战国时才逐渐形成的。虽然西汉时人董仲舒论述四时祭名曰:“古者岁四祭。四祭者,因四时之所生孰,而祭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但从有关文献记载来看,西汉时期皇帝宗庙祭祀类型与董氏之说尚不尽相符。

据史书记载:“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

如淳解释“岁二十五祠”曰:“月祭朔望,加腊月二十五”,即每月于朔、望日在宗庙中举行祭祀祖先礼,一年十二个月,应举行二十四次祭祀,腊月加祭一次,共计二十五次。

晋灼对如说提出异议,以为:“《汉仪注》宗庙一岁十二祠。五月尝麦。六月、七月三伏、立秋貙娄,又尝粢。八月先夕馈飨,皆一太牢,酎祭用九太牢。十月尝稻,又饮蒸,二太牢。十一月尝,十二月腊,二太牢。又每月一太牢,如闰加一祀,与此上十二为二十五祠。”

由此不难推断,晋灼所说的“二十五祠”,实际是除每月定期举行一次祭祀外,每逢特定节日,还要举行诸如“尝麦”、“伏祭”、“貙娄”、“酎祭”、“腊”等各项祭祀,每年总计举行十二次,如逢闰月则加祭一次,与前述之十二次祭祀相加,总计二十五祠。

所以,西汉初、中期皇帝宗庙一年祭祀与礼经记载及董仲舒之说的四时祭之制并不相符。虽然西汉元帝时期依据礼经规擘宗庙立庙、毁庙之制时,议者称引礼经以为“宜复古礼,四时祭于庙,诸寝园日月间祀皆可勿复修”,但是元帝并未采纳这一建议。可以推测,终西汉一代,皇帝宗庙可能始终实行前述二十五祠祭祀之制,而未曾实行四时祭祀之制。

按照礼书确立宗庙祭祀四时祭祀制度明确可考是在东汉时期。光武帝建武二年(26)正月,“立高庙于雒阳。四时祫祀,……余帝四时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腊,一岁五祀。”明帝永平三年(60)“冬十月,蒸祭光武庙。”六年春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夏四月甲子,诏曰:'……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由于当时正月宗庙祭祀礼已经举行,陈鼎于庙以告先祖之“礿”祭只能是即将于夏四月举行的宗庙祭祀。

据唐陆德明言,“禴”、“礿”二字相通,因此,东汉皇帝宗庙夏、冬二祭名与《周礼》“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的记载基本一致,则春、秋祭祀之名大概也应与《周礼》记载相同。在有关史籍中的记载中,曹魏宗庙“四时祭”名称混淆不一。

魏明帝景初元年(237),改太和历曰景初历,“至于郊祀、迎气、礿祠、蒸尝、巡狩……,皆以正岁斗建为历数之序。”而沈约《宋书》载明帝诏则曰:“今推三统之次,魏得地统,……至于郊祀迎气,礿、祀、烝、尝,……皆以正岁斗建为节。”“尝”为宗庙秋祭名,“烝”为冬祭名,由此可以断定,二书所载诸祭名并非是依据季节次序进行排列的,而有可能是对《诗经·小雅·天保》为求押韵而颠倒四时祭祀名称笔法的仿照。另外,曹操于建安二十一年(216)春二月甲午曾颁布《春祠令》,其中,“祠”有可能是曹魏宗庙四时祭中春祭的名称。既如此,则曹魏宗庙四时祭制度沿用东汉之制应无疑义,只是在具体仪节方面或许会有所改易。从西晋武帝司马炎泰始年间杜预奏称“故今礿祠烝尝于是行焉”一语来看,西晋皇帝宗庙四时祭祀制度与东汉、曹魏之制不会有很大的出入。

综合上述可知,先秦时期宗庙祭祀种类繁多,文献记载的四时祭大致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的。西汉时期宗庙祭祀名称、时间与礼经记载皆不相符,东汉时皇帝宗庙已经按照《周礼》的记载确定四时祭之制。此后,曹魏、西晋皆沿而无改,只是在具体仪节上或许有所变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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