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人 在居住地也能申请低保了!只需这样做!

2021年08月15日 20:21:46
来源:凤凰网安徽

户口不在居住地也能申请低保?亳州市民政局近日印发了《亳州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在市域内彻底打破申办社会救助的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救助住地申领全“城”通办。

在居住地申请低保

你只需要这样做

01

户居分离者求助有“门”

具有本市户籍,长期不在户籍地县(区)居住,在非户籍地县(区)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城乡困难群众:

可根据困难情形,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办理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同时符合居住地、户籍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申办条件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向任一方提出申请。

02

两地“联手” 充分调查

申请人向居住地提出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申请的:

由居住地乡镇(街道)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开展调查。对需要户籍地配合开展调查的,居住地乡镇(街道)可向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道)发出协查函。户籍地乡镇(街道)收到协查函后,负责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工作,并及时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反馈协查结果。

03

同步公示 动态管理

对拟确认给于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的:

必须在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同步公示7天,让救助名单“晒”在阳光下,接受两地群众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将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居住地办理社会救助的家庭,人口状况、收支状况和财产状况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告知居住地乡镇(街道)。在居住地办理社会救助后,6个月及以上不在居住地生活的家庭,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取消救助待遇。

来源:蒙城发布

[责任编辑:吕维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