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11月26日的表决。——迪斯累里的预算案
1852年12月10日星期五于伦敦
我关于各个政党在议会中重新掀起的斗争的重要结果所作的预言已经应验了[注:见本卷第433—442页。——编者注]。在会议开幕时,反对党对内阁获得了否定的多数;但从那时起,构成这一多数的各个互相竞争的派别彼此削弱了对方。11月26日下院没有通过维利尔斯先生提出的关于贸易自由的“激进的”决议案,而通过了帕麦斯顿勋爵提出的那个模棱两可的修正案,这就表明了议会里各个旧政党之间的普遍的尔虞我诈和它们的普通的分崩离析。
把1846年的法令[313]说成是一项“英明而公正的”法令的维利尔斯先生的决议案,是背着科布顿和布莱特这些par excellence〔最道地的〕自由贸易派而拟定的。辉格党决定按自由贸易派的利益行事,可是既不让他们有主动精神,也不让他们在获得预期的胜利以后参加政府。最先建议使用“英明而公正的”这种使内阁感到侮辱的字眼的罗素,表示赞同格莱安的修正案。得到内阁拥护者赞助的皮尔派提出了一项提案,这项提案承认贸易自由在将来是适宜的,而否认它在过去是适宜的;这一提案使托利党有可能补偿由于罗伯特·皮尔爵士的法令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可是,同是这些皮尔派却不赞成迪斯累里的修正案,他们收回了自己的提案,而准备支持最初那个主张贸易自由的决议案。本来已经快要取得胜利的辉格党,由于帕麦斯顿的出场而遭到了失败,后者维护格莱安的修正案,从而在皮尔派的帮助下使内阁拥护者获得了胜利。最后,保护关税派内阁所获得的这一胜利,本身却是承认贸易自由的,因而它激起了至少五十三名最坚决的执政党本身拥护者的反对。形形色色的虚假论据、政党倾轧、议会手腕、相互背叛等等,就是11月26日辩论的总结,在辩论期间,自由贸易政策被正式承认,不过它是以保护关税派作为解释者,以保护关税派作为代表者,以保护关税派作为未来的执行者。
我在会议召开前写的一篇文章中已经指出:在竞选演说中已拒绝恢复谷物法的迪斯累里,打算通过税收改革来补偿大地主的损失,这种改革使租佃农场主有可能缴纳同过去保护关税政策时期同样的地租[注:见本卷第424页。——编者注]。迪斯累里解除了农场主目前的一部分税负,把它转嫁给人民群众,于是他就能这样安慰自己:他给日益感到拮据的大地主找到了一个新的手段,它比那种意味着直接拿群众的胃进行投机的旧的不可靠的保护关税制度更有效得多。迪斯累里先生的计划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它是拿他们的钱袋进行投机;这一计划目前体现在他本月3日提交给下院的预算案中。而今晚的辩论大概就要决定这个预算案的命运了。
高谈“改善劳动阶级的状况的措施”(Massregeln zur Hebungder arbeitenden Klassen)已成了德国各邦政府和德国慈善家们的习惯。而迪斯累里先生的预算案则可以毫不夸张地称之为一系列“改善有闲阶级的状况的措施”。可是,就像这类措施在我们的德国各邦政府和慈善家们那里总是成为一种不折不扣的江湖骗术一样,英国财政大臣目前为了有闲阶级的利益而想出来的这个计划也纯粹是一场欺骗,他指望用这种欺骗来促使农场主更加心甘情愿地缴纳现行的高额地租,而答应他们表面上减轻他们的税负;迪斯累里只有借助于某种显然带有真正掠夺城市居民的性质的措施,才有可能用这种幻想来愚弄他们。
迪斯累里早就故作神秘地宣布了自己的预算案,向所有人保证创造出世界第八奇迹。据说他的预算案可以“结束各个阶级之间的利害之争,制止它们之间的殊死的战争”,“使所有的人都得到满足,而不使任何人受到侵犯”,“把各种各样的利益融合成为一个繁荣的整体”,“通过确立”会在将来出现的“新原则来第一次建立起我们的贸易和财政体系之间的和谐”。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已不再在将来出现,而在一星期以前就向英国议会和全世界宣布了的启示吧。像在作这种神秘的启示时所应做的那样,迪斯累里十分庄严地按照一切应有的仪式把它交付审议。1842年,皮尔在阐明自己的财政草案时曾花了两个钟头。迪斯累里则至少讲了五个钟头。他第一个钟头用来详细地证明:“受害者”根本没有受害;第二个钟头他用来说明哪些事情是他不打算为受害者干的,他的这些话同沃尔波尔、帕金顿、马姆兹伯里的声明以及他自己过去的声明是相矛盾的;其余三个钟头则用来说明预算案,列举种种情节来描绘爱尔兰的状况,说明国防问题,说明预定的行政改革以及其他一些有趣的题目。
预算案的要点如下:
(1)航运。部分地降低灯塔税,一年中降低的总额约为十万英镑。这就是说,每吨在一年中所减轻的负担不到六便士,而且同时这要到第二年的下半年才能对航运发生某种影响。完全停止征收过境运输税。海军部的某些触犯商船利益的权力被取消了;例如,海军军官在外国港口召募海员时不应当要求立即付给海员薪水,他们应当对遇险的海船予以无报酬的帮助,在港口里不应当把非军事船只从最适合于停泊的地方赶走。最后,应当委派下院的一个委员会来处理领港和船只上装载压舱物等项事宜。这就是全部有利于航运的措施。可是,为了使自由贸易派不致由于这些规定对他们作了某种实际的让步而夸口,输入造船用的木材的关税的残余仍然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了。
(2)殖民地。允许在缴纳关税以前对砂糖加以精制,这样,今后就要根据为出售而生产的精制砂糖的数量征收关税,而不再按原糖征税。此外,准备鼓励中国人移入西印度,以保证种植场主有足够数量的廉价劳动力。砂糖的级差关税不予取消。
(3)麦曲税和蛇麻草税。麦曲税应当降低一半,据迪斯累里说,这将使收入减少二百五十万英镑。同时,蛇麻草税也要降低一半,这又将使收入减少约三十万英镑。这种降低税收的措施应从1853年10月10日起实行。取消现行的禁止外国麦曲输入的规定和现行的外国蛇麻草的进口税,应当规定新的税率,其数额应相当于这些商品所应缴纳的消费税。
(4)茶叶。把现在对各种茶叶所征的税从每磅两先令两个半便士降低到一先令;可是这种降低税收的措施应当在六年之中逐步实行:1853年降低四个半便士,以后每年降低两便士,一直到1858年为止。就1853年来说,这将使收入减少四十万英镑。
(5)财产税和所得税。这种税原定只实施到1853年8月5日为止,现在规定延长三年;这种税的税额照旧,但它的分配应加以改变。对能提供收入的财产的税额和对各种职业的收入的税额应当有所区别。不动产和有价证券的税额不变,即每英镑征税七便士,各种职业(农业、商业、自由职业、领薪水的工作)的收入的税额则由百分之三降低到百分之二。以后这些收入每英镑将只征收五又四分之一便士。另一方面,免税的收入的最高额,从一年收入一百五十英镑降低到一百英镑,对不动产和有价证券,则降低到一年五十英镑。为了使农场主不致因这些准备实行的改变而遭到某种损失,向他们征税时将不是像现在这样根据地租的一半来征收,而是根据地租的三分之一来征收,这样一来,在改变以后,凡是一年缴纳的地租不到三百英镑的农场主都可以免税。为了对教会表示照顾,凡是一年收入一百英镑的牧师都继续免于纳税。最后,所得税第一次被推广到爱尔兰,但这决不涉及大地主,而仅仅适用于有价证券的收入和薪金。
(6)房屋税。规定凡是每年付房租在十英镑以上的租户都要缴纳房屋税,——到现在为止,只是每年付房租在二十英镑以上的租户才缴纳这种税。此外,房屋税数额本身也增加一倍;例如,小店铺应缴的税额由每英镑六便士增加为一先令,住房应交的税额则由每英镑九便士增加为一先令六便士。
总起来说,这一预算案意味着:
一方面,把英国的所得税扩展到那些过去免税的城市居民阶级身上去,并且向爱尔兰的有价证券的持有者和国家官员征收这种税;房屋税则被推广到那些过去不缴纳这种税的城市居民阶级身上,并把这种税的数额增加一倍。另一方面——把由农业负担的麦曲税和蛇麻草税减少二百八十万英镑;把由航运负担的税额减少十万英镑,把茶叶税减少四十万英镑。
由于增加所得税、扩大房屋税的缴纳者的范围、把房屋税的税额增加一倍,城市居民的税负加重了;这样做是为了使农村居民的税负减轻二百八十万英镑。因此,小店铺老板、工资收入较高的机械工人和商业职员都成了房屋税的纳税人,并且第一次成了征收所得税的对象。与此相适应,地皮每英镑缴税七便士,住房则每英镑缴税两先令一便士。降低茶叶税并不会改变这种对比关系,因为这一数目同增加的直接税比较起来是微乎其微的,而且从降低茶叶税得到的好处,对农村和城市都是一样的。
免除爱尔兰的大地主的一切所得税,并使英国的农场主和僧侣不受扩大所得税范围的影响,这显然是靠牺牲城市的利益来向农村表示仁慈。可是,从降低麦曲税得到好处的究竟是谁呢?是大地主,是农场主,还是消费者呢?把税降低意味着减少生产方面的风险。按照政治经济学规律,减少生产费用必然会使价格降低,因此得到好处的既不是大地主,也不是农场主,而仅仅是消费者。
可是,这就应当注意以下两种情况。第一,能生长头等大麦的土地,在英国是独占的领地,适合种大麦的土壤只是在诺定昂郡、诺福克等地才有,而外国麦曲的供应,是有自然界限的,因为不论大麦或者麦曲都经不住长途的海洋运输。第二,英国的大啤酒酿造者实际上握有那种主要以现行的进出口贸易许可证制度为基础的垄断权。因此,甚至谷物法的废除也没有使烈性黑啤酒和烈性白啤酒的价格下降。
所以,从降低麦曲税得到好处的既不是农场主,也不是消费者,这些好处将为大地主和大啤酒酿造者所瓜分。既然消费税征收局仍然对农业进行可恶的干涉,那末,征收以往各种税的半数所需要的行政开支,将同过去征收全数时所需要的相等。现在,为征收一千四百四十万英镑的消费税所需的开支,每一百英镑是五英镑六先令。而把税收减少三百万英镑以后,每一百英镑的开支则为六英镑到六英镑四先令。总而言之,收入愈是减少,非生产开支就愈是增加。
因此,迪斯累里的预算案可以说就是给大地主赔偿损失,而且是“十分慷慨地赔偿”。
可是,这一预算案还有另外一个同样奇特的地方。
如果你们想实行自由贸易派的贸易制度,那末,你们首先就得改变财政制度。“你们应当从间接税回到直接税”,——迪斯累里这样说,而迪斯累里是正确的。
直接税,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征税形式,同时也是一种最原始最古老的形式,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那个社会制度的时代产物。后来,城市实行了间接税制度;可是,久而久之,由于现代分工,由于大工业生产,由于国内贸易直接依赖于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间接税制度就同社会消费发生了双重的冲突。在国境上,这种制度体现为保护关税政策,它破坏或阻碍同其他国家进行自由交换。在国内,这种制度就像国库干涉生产一样,破坏各种商品价值的对比关系,损害自由竞争和交换。鉴于上述两种原因,消灭间接税制度就愈来愈有必要了。直接税制度应当恢复。可是,直接税不容许进行任何欺骗,每个阶级都精确地知道它负担着多大一份国家开支。因此,在英国,再没有什么比所得税、财产税和房屋税等直接税更不受人欢迎的了。现在不妨问一下:由于自由贸易而不得不转向直接税制度的英国工业阶级,究竟用什么办法能够实行直接税制度,而不致激起社会的不满,同时也不致增加自己的负担呢?
这只有通过下列三种办法:
向国债进攻。可是,这将是破坏国家信用,是没收,是革命的措施。
把地租变成征税的主要对象。但这也是对财产的侵犯,也是没收,也是革命的措施。
收回教会掌握的财产。但这仍然是对财产的进一步侵犯,仍然是没收,仍然是革命的措施。
这是一种空想。首先,英国和大陆之间的关系要求不断地增加国家开支;其次,科布顿所代表的工业阶级的胜利也要求这样做,因为由于它的胜利,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斗争会变得更加残酷,用于镇压方面的开支也会愈来愈多。换言之,预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缩减。
综上所述,贸易自由促使转向直接税制度。直接税制度则包含着反对教会、大地主和国家有价证券持有者的革命措施。这些革命措施迫切要求同工人阶级结成联盟,而这种联盟将使英国资产阶级丧失它可以从贸易自由中得到的主要利益,即资本对劳动的无限统治。
卡·马克思写于1852年12月10日前后 载于1852年12月28日“纽约每日论坛报”第3650号 署名:卡尔·马克思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纽约每日论坛报” |
注释:
[313]指谷物法的废除(见注247)。——第5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