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这个省打出八招见实效!

守住底线 不越红线

努力创新  抓好末端守护

----江苏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纪实

/ 殷连生 /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基础,要守住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近年来,江苏紧紧抓住文物安全管理这个中心,不断创新实践,狠抓工作落实,增强责任意识,关注末端守护,全省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

一是创建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

国家文物局在“十二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有条件的地区要创建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

江苏作为文物大省,应当有不等不靠先行先试意识,我们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实践,先后选择1 个省辖市(镇江)、1个区(淮安)、3 座不同类型的博物馆(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镇江博物馆、徐州博物馆)进行“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的创建。

此项工作曾列入2014年度省政府体制改革30项重点任务之一,2015年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

在当地政府和实验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努力下,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创建,各界依法保护文物意识极大提高,部门协调机制活力明显增强,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内部管理人员责任心普遍加强。

实验区范围内未发生一起文物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发现一处文物“三普”点无故消失。实验成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其经验也在《中国文物报》刊发。目前,我省每年选择一个省辖市和两个县(区)在逐步推广。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遏制法人违法现象。

全省每年委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开办两期文博人员综合培训班,提高文物系统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每年组织一次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提高办案质量。

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优秀案卷评查和十大指导性案例评选中,江苏的获奖数和入选数始终走在前列。认真落实督查要求,坚决查处法人违法案件,把“行政处罚到位、刑事移交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作为办案标准,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有效提升,60%以上县区执法人员有了办理文物案件的经历。

先后查处的徐州省级文保单位韩桥煤矿旧址部分本体被毁案、无锡市级文保单位横山草堂非法迁移案、南京明故宫飞机场旧址飞行员俱乐部被擅自拆除案等都做到了不回避不护短,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对法人文物违法现象也形成了一定的震摄作用。

省文物局连续四次获“江苏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五”普法、“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06-2010年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

三是完善制度形成合力各负其职齐抓共管。

利用案件查办的契机,推动提高齐抓共管意识。如:宗教场所已是文物案件多发区,又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监管的困难点,也是宗教管理部门容易忽略的方面,客观上形成了想管的管不到,能管的不会管的状况。

为此,江苏省文物局会同省宗教事务管理局对全省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召开由基层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办法》的理解,推动宗教场所管理者学习文物保护方面的知识,由省宗教局和省文物局联合举办了专题培训班。

又如,针对铁路建设中未经考古调查勘探就开工,建设过程中地下文物被毁的问题,我们在案件查处后及时与省铁路建设管理部门会商,督促其依法履行保护文物职责,指导其向所属监管的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铁路施工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再如,省文物局、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江苏省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并共同组织开展了全省文物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专项督查。

今后,还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就文物保护中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努力形成谁审批谁监管依法保护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是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防范能力。

江苏省文物局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防盗、防火、防雷即“三防”工作十分重视,专项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相关安全技术达标工作也逐步推进。

▲文物安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软件使用界面

主导开发的“文物安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获全国第三届“十佳文博科技产品奖”,该平台主要解决了文物安全巡查和文物行政执法情况及时监管问题。

目前,省局与13个省辖市已共享平台,运用状况良好。与省市平台对接的“县区级文物安全日常巡查监管系统”正在开发中,近日将安装到各地,较好解决基层文物有人看、责任有人负、安全有人抓的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末端守护。同时,还将采用“田野文物防盗智能预警装置”(技术原理涉密)。

该装置将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墓葬的面积设置100-1000米的防控范围,只要有人员非法入侵管理人员即刻收到提醒,一旦巡查发现有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文物追回。若该防盗装置在全国大范围使用,田野文物被盗现象将大大减少,就能实现少花钱解决大问题的目标。

五是探索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新方法。

出问题找原因,查隐患搞整顿”似乎成了抓安全管理的基本套路。但问题是否找得到,隐患能否查得准还很难说,说不定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目的。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搞突击的短期行为和不是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恐怕是重要原因。为此,江苏省文物局紧紧围绕如何让“问题发现在平常,有效管理在经常”、“引入社会第三方,安全监管有保障”等方面进行认真思考大胆创新。

他们拟委托相关研究所和文物安全设计施工的资质单位开展“文博单位安全隐患检测与评估体系研究”,将可能影响文物安全的因子,如文物本体、蚁害、水患、防火、防盗、防雷、环境、内部管理等实施检测的方法、指标体系、评估标准等进行研究建立模型并开展相关试点。

这样做的好处是:

一是专业的事必须要有专业机构去做。文博单位的安全要素涉及到很多方面,其专业性都比较强,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很难排查清楚,必须要有专业机构用技术手段和丰富的专业经验来检测,这样更具科学性。

二是不能在出了事后再来排查隐患。一般来说,事故发生之前诸多安全隐患就已存在。如何防微杜渐及早发现,准确定性科学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主动消除还是被动等待成了安全防范的关键。

三是基层管理力量难以有效巡查。基层文物管理力量薄弱,通过巡查能及时发现文物在不在就不错了,很难做不到一看出文物的安全隐患,依靠专业机构检测就显得十分必要。

由此可以看出,依托社会第三方对文博单位实施专业检测,并作出综合评估是今后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必然趋势。

六是建立志愿者队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解决文物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有效方法。文物保护志愿者其职业包括教师、学生、公务员、企业员工、退休人员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文物保护志愿者大约有1500人左右,另外,大运河义务文保员还有3800多人。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内容主要有巡查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宣传普及文保基本知识、组织开展相关公益活动,等等。

我们有许多文物违法案件的线索就是由文物保护志愿者提供的。江苏各地的文物保护志愿服务行动经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微信公号等媒介持续宣传推介,其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也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

同时,也注意充分发挥省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每年组织一次文物执法情况检查,力求解决文物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是探索地下文物保护新思路。

依照《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凡在地下文物埋西藏和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近年来,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数量很多,按照现有考古力量根本无法完成,经常因考古工作未结束影响工程进度而受到各方压力的现象天天发生,工作十分被动,有不少地下文物就因为未经考古而抢工程遭到破坏。

考古人员因整天在考古工地忙,对出地的文物和资料没有清理、整理和修理,考古工作报告出不来,出土文物不能及时移交,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也是一个考古界全国性的问题,各方反应很大。

为了有效化解这一矛盾,我们提出了“调查勘探引入社会第三方,考古发掘集中精力抓手上,整理修复与高校合作不欠账”的新思路,并积极指导南京市考古研究院进行试点。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收效十分明显,目前正在逐步深化,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省内其他考古所推广。

八是注重理论研究搭建共享平台。

近年来,我们十分注重文物安全问题的理论方法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编印了《江苏文物法制实践优秀案例集萃》,正在编写《守住底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一书。

先后受邀为全国20多个省市培训班授课,交流内容包括:

《文物保护,尽心尽责》、

《宗教场所文物安全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做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考》、

《加大巡查,确保安全》、

《博物馆安全管理难在哪儿?》、

《文物安全管理中科技手段运用与对策思考》等,

共撰写并发表论文30多篇。推动指导拟成立“江苏东方文物安全研究院”,本机构是由相关科研院所、文博管理单位、文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等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单位自愿组成的,专门从事文物安全相关研究、检测、评估、保护、培训等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任务是:搭建平台,整合资源。起到“文物医院”的作用,即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文物安全永远是“零起点”,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将文物安全的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必须注重工作创新,必须狠抓工作落实,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必须做好末端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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