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重庆总部经济继续核定,直接核定个税千分之六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这是重庆的招商标语,说明营商环境对于招商是非常重要的。重庆现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除了一般纳税人财政奖励政策外还有核定征收政策,在各地都盛传取消核定征收的消息下依然能继续核定,并出具《核定事项通知书》。而且为了不破坏营商环境,肯定不会存在出尔反尔的情况。有的企业会认为税率这么低,是不是先引诱到当地,最后关门打狗进行补税的情况。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地方政府还能招商吗?不招商怎么发展当地经济?

关于总部经济招商的政策,企业只要保证业务真实,完全不用担心政策的稳定性,至少在期限内都是可以享受到政策的。我们来说一下核定征收政策,定期定额核定个税0.6%,一年一核定。注意,核定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并不是企业所得税,所以,成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

现在增值税1%,核定0.6%,综合税率只需要1.66%。核定征收的企业不管利润多少,都只需要缴纳营业额不含税部分的1.66%。完税后就可以随意支取账户上面的资金,不受公转私的影响。其实很多人都需要成立个人独资或者个体户来进行节税,像包工头、在外面有私活的,高管工资个税、股东分红、缺少成本的企业都可以。

回到补税的问题,这里是小规模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本身业务量也不大,你觉得当地政府会不会对这么一点税收看重,为了这一点点杀鸡取卵,得不偿失嘛?

其他园区政策一览:

1、自然人代开,总税率1.56%;

2、个独个体户核定征收,出核定通知书,核定个税0.6%

3、财政奖励政策,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50%,所得税地方留存占40%;

4、股权转让出核定通知书等等。

享受政策无需实体办公,只需要在当地成立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保证业务真实就可以享受到政策,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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