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著编写第一步:资料整理的细节问题2
上一篇,写到撰写专著时,作者整理资料素材要注意处理素材之间的联系。
有网友批驳,认为这样就是编著或者编了,算不上著。
我想,这位朋友是搞错了概念。
从指南可以看出,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认可学术专著、基础理论著作和应用技术著作三种形式都属于学术著作出版。
所以,作者在撰写学术著作时,整理已有的学术成果,是极有必要且理所当然的,如果从这一点去指责作者的专业性,那就属于无端挑刺。
从来没有万丈高楼平地起的学术专著。
也从没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学术专著。
任何学术科研,都不是可以割裂的个体行为,某一个领域或方向不可能只有一个研究者的事实,在撰写学术著作时,参考其他科研人员或者科学家的成果,这是无可厚非的。
从科学研究的规律来看,任何科学研究,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在学术著作中使当地引用、参考、借鉴他人的科研成果,都是很正常的,而且是必要的。
并且,随着学科交叉、领域融合的越来越加强,科学家们的科研互相融合交叉、借鉴参考的情况,将来会越来越多。
在学术著作中,正确、恰当地标注参考文献,既能表现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对其他学者的科研工作的尊重,也方便专著读者了解相关领域的科研发展和现状,方便他们查阅资料,了解更多的信息来源。
上一篇写到了作者在整理素材、准备初稿的时候,要注意取消它们内部之间的指向关系。
那么,在整理初稿的时候,涉及到的参考文献的标注怎么办?
也要去掉初稿中的参考文献标注吗?
我的看法是:不可去掉。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
每一个写过学术论文的作者都知道,参考文献要标注在正确的位置,不能随意标注,对于引用的内容,要忠实原著,不能随意篡改,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一本学术著作,少则十数万字,多则数十万字,如果没有在初稿准备阶段,将参考文献随着初稿一起定位,而是将稿件准备好之后统一梳理参考文献,势必出现三种情况:1、参考文献遗漏或者多余;2、参考文献位置不对;3、参考文献信息不全;4、参考文献标注混乱。
这些错误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在我们编辑稿件的时候,参考文献的的几个错误,也是围绕上述四种情况发生的。
1、参考文献遗漏或者多余
如果正文中标注了参考文献,而文末忘记列举,在编辑整理文献的时候可以咨询作者是否是文献遗漏,如果正文中就遗漏标注,这种情况,编辑基本上没有可能发现错误。
而对于正文中没有标注相关文献,在文末列举出来,编辑比较容易发现,但是也不能判断到底是多余还是作者忘记标注。
只有一种情况,编辑比较容易处理,就是文献重复。
2、参考文献位置不对
作者在整理初稿的时候,没有注意保留参考文献的信息,把文献标注问题遗留到最后。
一本专著涉及的内容远远多于一篇论文,需要引用参考的内容则更多,有些作者到了完稿后,已经搞不清哪篇文献应该放到哪个确定具体的位置,于是就模糊化处理。
比如在某一节的标题上标注参考文献,有时候甚至标注在二级标题上。
比如将多个文献标注在一起,[15]~[25],一个地方竟然有十个参考文献。
比如正文中没有标注具体位置,只在文后统一罗列。
这些参考文献标注方式,一是不规范,二是不严谨,读者很难从这种文献标注中确定的参考文献的引用核心所在,失去了文献标注的意义。
3、参考文献信息不全
参考文献的标注,对于不同的文献类型,有不同的格式规范,作者在进行文献整理时,要规范化列举参考文献,使读者能更直观地了解文献的信息,便于进一步文献查询和扩展。
由于专著的基础是来自作者和其他学者之前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以论文和专利的形式表现。不同的期刊,对于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要求不一,而专著与期刊的要求又不一样,作者应该根据出版社的要求,将参考文献格式统一,补全所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