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收标识程序
检验科标本接收标识程序
1、 目的
规范微生物学标本接收及标本唯一检验标识程序, 保证
实验室不误检、 漏检。
2、 适用范围
微生物学实验室所有标本。
3、 职责
微生物学实验室接种岗位检验人员应遵守本程序。
4、 标准操作程序
4.1 各种微生物学标本送至接收室后, 接收人员与标本运送人员共同核对标本清单及标本信息, 并在清单上签上标本运输、 接收人员的姓名及接收日期和时间。
4.2 根据微生物学检测项目或标本类别编写检验号。
4.3 微生物学标本检验号为英文+阿拉伯数字组合流水号。英文字母代表不同检测项目或标本类别,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标本号” 的方式编。例如:S0902.1,表示:S 为(痰标本)一般培养,09 表示年 02 表示月,1表示标本流水号。
4.4 同一病人标本在标本容器、 检验申请单、 申请单附
页、 仪器编码及正式报告上的检验号应完全统一。
胡桥乡卫生院
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