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1139881份毒品犯罪判决书,发现了这么九条规律,太危险了
大数据报告数据情况 时间:2010年1月1日— 2020年2月14日 罪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文书类型:判决、 裁定 案件数量:1139881件 数据采集时间:2020年2月14日 本次检索获取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4日共1139881篇裁判文书。 一、年份分布情况,有什么规律?
上方图表,是最近十年内毒品案件的年份分布情况,从中可以看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例数量的变化趋势。 2016年是历史最高峰,共计209253件案件,占比基本上是20%,其次是2015年,接近20万件。 最近几年有下降趋势,过去的一年仅有14万多。 原因应该是,因为政府对于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大。 从地域分布来看,毒品类犯罪案件最主要发生地,就是云南、广东两省,分别占比14.69%、11.21%,合计快接近三成了。 其中云南省的案件量最多,达到167480件。 (注:上述图片显示的是排名前五的省份。) 二、毒品类案件有哪些具体案由?
从上面的图表可以看出,毒品类犯罪当前最主要的案由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877377件,占比接近八成。 这一罪名,也是死刑最集中的地方。 其次是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 三、程序分类
根据上面程序分类统计,可以得出毒品类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分布状况,其中一审案件有568740件,占了全部案例的一半。 二审案件有93498件,再审案件有1066件,执行案件有470638件。 结合上述情况,可以推算出一审上诉率约为16.44%。 四、二审裁判,有多大改判可能?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清楚一个事实: 毒品类犯罪二审案件,维持原判的有54675件,占比为58.51%;撤回上诉的有23390件,占比为25.03%;其他的有6906件,占比为7.39%。 可见,毒品类案件二审结果并不太理想,改判的希望并不大。但是毕竟人命关天,毒品类案件基本上量刑都比较重,当事人即便只有一线希望,也应该去争取一下。 希望还是要有的,万一改判了呢! 五、再审,改判希望有多大?
通过对再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 当前条件下改判的有533件,占比为50.00%;其他的有221件,占比为20.73%;维持原判的有202件,占比为18.95%。 上述数据说明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毒品案件只要进入再审程序,改判的希望就大幅度上升,两个就能改一个,比例可不是一般的大。 六、毒品类案件的量刑,有什么规律?
1、主刑情况
通过对主刑的可视化分析,可知毒品类案件中,有期徒刑案件有480767件,拘役案件有77345件,无期徒刑案件有19622件。 值得一提的是死刑案件有9622件,虽然占比不大,但是平均下来,一年有900多死刑案件,这个数字也相当惊人。 2、附加刑
通过分析附加刑可视化,可知:近十年的毒品案件中,包含罚金的案件有542481件,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案件有169698件,包含没收财产的案件有54797件。 50%的案件,都涉及到罚金刑。 七、审理期限,究竟有多长?
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更多处在30天以内的区间内,平均时间为38天。 第一项和第二项合计占比为93.02%,就是说93%的案件,会在三个月内解决掉,这个速度估计大多数还是能接受的。 八、哪个法院审理案件,最多?
通过对法院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出,审理毒品类犯罪案件,前五名分别为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个图表有两个特色: 其一、四个法院是云南省的。 其二、昆明市中院的毒品类案件最多。 其三、三个法院在昆明市:昆明中院、云南高院、昆明铁路法院。 九、写在最后,大家共勉
查理芒格有一句话,特别让人喜欢,应该有人同样的爱好吧? 他说:如果知道会死在哪儿,我这辈子都不会去那儿。 想和大家共勉的,就是这句话,既然我们都知道毒品的危害性极大,而且风险又如此的高,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远离它。 愿你:平安,快乐! 十、最重要的法条,尽量远离: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最后,请你帮个忙—— 觉得文章有用,请点赞转发,谢谢您!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优秀刑辩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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