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品……|020
作者:邹玉杰律师
金亚太刑辩专业所
据说:酒品如人品。
昨天在一个饭局上听到的一段对话,让我很有感触。
那位老兄说:都说酒品如人品,有一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特别好,我说来给大家听听。
大家都在侧耳倾听。
他接着道:酒桌上喝酒的人大概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十喝十醉的,这种人属于那种特别没有心机的人,实在可靠,值得深交。
第二类是十次喝酒醉两三次,那人不仅诚实可靠,而且能力超强,有做大事的前途。因为喝酒偶尔醉,说明相对比较诚信,心中敞亮,没有太多不可告人的事情。偶尔醉,说明自控能力相对比较强,有成大事的潜力。这类人也值得深交。
第三类是从来都不喝醉的,这种人要么是放不开,要么是心中藏着不可告人的事情太多,不敢喝醉,他在别人面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属于伪装性比较强的人,最不值得深交。
我一听,开玩笑道:这下完了,今天不喝倒看来不行了。干喝不醉,说明表里不一,不值得交往,那以后咱们还怎么交往呢?
大家一听,都笑成一片
不过仔细回味一下老兄所说的话,还真的挺有道理。
试想一下,我们平时都是在什么状态下,会把自己喝倒?
基本都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之间喝酒的时候,其实因为都是朋友,比较放松,一般放得开,心情也好,酒量也会随之变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求人办事的时候。此时自己处于弱势地位,在一种压力状态之下,心情并不一定特别好,而人的酒量是和心情成正比的,但是因为在求人办事,又不得不喝,所以喝倒的几率也会比较大。
所以建议新执业的年轻律师,最好还是先练练酒量,至少要把自己搞醉几次。
关于喝酒的事情,我有一件特别惨痛的教训,并不是喝得难受,因为喝大的次数太多,甚至喝的都失忆也有几次。
我说的这次惨痛的经历是,当年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的时候,当时同学们喝酒都特别豪爽,唯有我自己有点退缩,不敢面对暴烈的西凤酒。
结果是——被所有的同学鄙视了好长时间。
被鄙视的感觉,其实比喝倒了还要不爽。所以从那之后,如果有可能,就先把自己放倒,其他的事情回头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