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的历史发展简介
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语:Groussherzogtum Lëtzebuerg,法语:Grand-Duché de Luxembourg,德语:Großherzogtum Luxemburg),简称卢森堡,位于欧洲西北部,东邻德国,南毗法国,西部和北部与比利时接壤,面积2586平方公里。信仰天主教。官方语言为法语。通用德语与卢森堡语。首都卢森堡城。
卢森堡是一个内陆小国,也是现今欧洲大陆仅存的大公国(以世袭大公为元首的国家),首都卢森堡市。因国土小、古堡多,又有“袖珍王国”、“千堡之国”的称呼 。
卢森堡(法Luxembourg,德Luxemburg)国名来源于首都名。公元3世纪,在布克附近修建一要塞,日尔曼族法兰克人称之为卢泽尔堡(Lutzelburg),在古高德语中意为小城堡。Lutzel是小的意思。公元963年,阿登伯爵之弟西热弗鲁克在阿尔泽特河畔的古罗马大道上,选中一峻峭而又曲折峡谷所构成的地方建一城堡,并沿用卢泽尔堡这一名称,后传讹为今名。
卢森堡地形富于变化,在历史上又处于德法要道,地势险要,一直是西欧重要的军事要塞,有北方直布罗陀的称号。
卢森堡于公元963年形成统一体。15~18世纪经历西班牙、法国、奥地利的统治,1815年成为大公国。1867年成为中立国,1890年,卢森堡彻底摆脱荷兰国王的统治,宣布卢森堡大公国独立。1948年起放弃中立。
卢森堡的历史是非常悠久的,古代的卢森堡属高卢地区,居民属比利时部族,公元前1世纪为罗马凯撒军团征服。
公元5世纪法兰克人侵入,成为法兰克王国一部分。
法兰克王国分裂后,卢森堡地区在963年成为阿登伯爵西格弗里德的领地。1060年其后裔康拉德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卢森堡伯爵,卢森堡领地基本形成。
公元963-1354年,先后为神圣罗马帝国阿登伯爵、卢森堡伯爵和卢森堡公爵的自治领地。
1308年卢森堡伯爵亨利四世被选为神圣罗马皇帝,称亨利七世,开创了帝国的卢森堡王朝(1308~1437)。一共传3个皇帝、7个国王、1个女王,合计8个君主。而他的儿子,卢森堡的约翰则在不久之后接下了波西米亚的皇冠。王朝对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遭受了维特尔斯巴赫两次的干扰。在西吉斯蒙德皇帝死后,卢森堡王朝绝嗣,并被哈布斯堡王朝所接替。卢森堡王朝亦是亚尔丁-凡尔登王朝的分支。
1364年,卢森堡升为公爵领地。
15世纪,卢森堡为勃艮第公爵所控制。
16世纪初,卢森堡转归哈布斯堡王朝的查理一世统治。
1556年,卢森堡转归西班牙国王统治。
16世纪末起,卢森堡的冶铁业开始发展起来。
17世纪,卢森堡卷入三十年战争。
1659年签订《比利牛斯和约》,卢森堡南部一些地区划归法国。
1684~1697年,法国曾占领卢森堡全境。
1714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结束后,卢森堡随西属尼德兰一起转归奥地利。
1795~1814年,法国占领卢森堡。
1815年维也纳会议决定,卢森堡升为大公国,以尼德兰国王为大公,同时又加入德意志邦联,由普鲁士军队驻防,卢森堡东部一些地区划归普鲁士。
1830年尼德兰分裂为荷兰与比利时两个王国后,1839年伦敦条约规定,卢森堡地区西半部划归比利时,东半部成为以荷兰国王为大公的有独立地位的国家。
1848年欧洲革命波及卢森堡,开始制定君主立宪性质的宪法。
1866年,卢森堡脱离德意志邦联。
1867年《伦敦条约》确定卢森堡为独立的中立国。
1868年,卢森堡制定君主立宪制宪法。
1890年,卢森堡彻底摆脱荷兰国王的统治,由拿骚-威尔堡家族(Nassau-Weilburg)专领,卢森堡大公国独立。
19世纪末20世纪初,卢森堡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冶铁炼钢业成为国家主要工业,成为发达的工业国家。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军队占领卢森堡,大公及政府为德国控制。
1921年,卢森堡与比利时订立关税经济同盟。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纳粹军队于1940~1944年占领卢森堡,将卢森堡并入德国。大公与政府流亡英国。卢森堡人民进行了反法西斯斗争。
1945年,战后,卢森堡加入联合国。
1948年,与比利时、荷兰建立关税经济同盟。
1949年,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放弃中立国地位。
1958年,加入欧洲共同体。
1972年,卢森堡第4次修订宪法。现卢森堡有一院制议会,内阁对议会负责。主要政党有基督教社会党、社会主义工人党、民主党。
1972年11月16日,卢森堡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1974年以来,为适应国际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改变国内经济结构单一局面,卢森堡政府推行工业多样化政策,取得了一些成绩,经济进一步发展,80年代钢产量人均达16吨,远居世界之冠,并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1995年,卢森堡成为申根区国家。
1999年1月1日,卢森堡成为首批欧元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