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圣旨·盩厔县·辽银伍十两”五十两银锭一枚

明“圣旨·盩厔县·辽银伍十两”五十两银锭一枚,重:1904.2g,锭形优美,文字十分清晰,银光闪亮,品相极佳。此锭即为明末三饷之辽饷实物。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为应付辽东军事需要,户部尚书李汝华议请亩加三厘五毫之赋,明年复加三厘五毫,四十八年(1620年)又议请再加二厘,前后平均每亩加征银九厘。崇祯四年(1631年)提高到一分二厘,另加关税、盐课及杂项。自此财政愈困而赋税愈重,成为明亡主因之一。满清入关后多尔衮一度下令蠲免,但并未认真实行。顺治四年(1647年)复征辽饷,十四年(1657年)辽饷编入《赋役全书》,即为九厘额银,终清一代,从未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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