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的关键是……
亲,上海市工业VOCs减排企业,建成并投运的VOCs治理项目一定要保持有效运行。
如果是LDAR项目,一定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检测,按时修复,并做好数据记录台账。
因为国家和市级环保管理部门会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万一在检查中被发现有不符合规范的地方,那就惨了。上海有一家企业因为环保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严重泄漏的密封点,北京有一家企业因为环保部在现场检查中拿不出记录台账,结果非常惨淡。
如果是末端治理项目,一定要按照确定的工艺参数有效运行。热氧化类的,一定要烧到指定温度,吸附类的,到了时间一定要脱附或更换,并做好运行记录。
因为当地环保部门会不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万一测出超标排放,那就苦了。有企业因为没有认真运行VOCs治理装置,被环保主管部门查出超标排放,那是要停产整改和按日计罚的!
如果是在线监测项目,一定要与政府指定的监管平台联网,数据实时传输,并实时向社会公开。
在线监测数据最大的作用是企业给自己配了一副放大镜,可以看到肉眼看不见的VOCs排放状态,帮助自己合规运营。有些没有在线监测的企业,直到环保部门测出超标才知道自己有问题,多被动啊!
上海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沪环保防﹝2015﹞325号),明确要求VOCs污染治理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完成、运行项目;提出项目核实和补贴申请并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性”。
文件要求本市现役工业VOCs排放源要在2016年底基本完成VOCs治理工作,其中末端治理项目应根据要求采用《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推荐的末端治理技术,处理规模达到10,000立方米/小时(含)以上的末端处理装置应同时配置VOCs在线监测系统。
所以,如果您企业正在申请LDAR补贴、末端治理补贴还是在线监测的补贴,在线监测装置的事情一定要做好哟!请确保VOCs在线监测系统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做好联网、公示的工作,并且将连续90天运行记录台账上传到申报平台哦!
(联网是指将检测数据实时传输至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保局指定),公示是指将数据实时对社会公示,两者是不一样的吼,如果在线公示有困难可以联系我们哟)
上海市环保局印发《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实施细则》(沪环保防﹝2016﹞112号),明示:“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一律取消企业补贴资格”。
如果VOCs治理项目中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最新进展及时推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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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呼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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