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细思恐极的事件?

说起这类乍一看不足为奇,细一想就直冒冷汗的“细思恐极事件”,首先值得说说的,就是“明末首辅陈演的家产”

凡是了解明末亡国活剧的朋友,都对这位“陈演首辅”不陌生。作为崇祯皇帝上吊前的不二宠臣,陈演常年擅长逢迎拍马,多次把崇祯帝哄得舒舒服服,还顺利打造了自己的“清官”人设。待到崇祯帝上吊后,他又上演了滑稽一幕:起初想跑,却因家产太多来不及拉走,干脆掏了四万两白银行贿农民军,却一下撞刀口上,被农民军明火执仗抄了家,埋家里地窖中的银子全给起了出来,最后又被李自成拉出来砍头,算是活活“作死”。

但透过陈演这“作死”的全过程,有个景象却叫人倒吸一口冷气:他哪来这么多钱。

要知道,明朝常被“当代专家”吐槽的一大毛病,就是“官员工资低”,以明朝的工资标准,单是陈演起初行贿农民军的四万两白银,他只靠“死工资”不吃不喝攒一辈子也攒不出来。更何况,明末给后人的主要印象就是“穷”,特别是崇祯在位的十七年,灾荒席卷大江南北,国库空空如也。且不说的饿殍遍野西北地区,大臣刘宗周路过传说中富庶的江浙大地时,就亲眼看到当地“民穷至今日甚”,场面惨不忍睹。

更不用说理论上“富有四海”的崇祯帝朱由检,上吊时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皇宫里仅剩的二十万两白银,也被小太监们闹哄哄分光。可以说,就是活活穷死的。

但陈演这巨量的财富,放在“穷死”的晚明,也是丝毫不奇怪。动乱四起的晚明,同样也是古代中国一段商品经济空前繁荣期。发达的商品经济,带来了大量白银涌入。以当代许多学者估算,明朝最后四十年里,仅从日本一地,就有两亿两白银涌入中国。这还只能算“小头”。从美洲等地涌入中国的白银,数额更为巨大。甚至有西方学者调侃说“中国皇帝能够用从秘鲁运来的银条建一座宫殿”。说崇祯活活穷死?他们肯定不信!

可这巨量的财富,其实和大部分老百姓没什么关系,却被包括陈演在内的官僚、士绅、勋贵、太监等权力阶层敲金分肥。于是困难的明末,就形成两个极端,一边是饿到吃观音土的百姓,一边是财富成山的“精英”。早在崇祯年间时,官员曾应遴就叹息“今之绅富皆衣租食税,安座而吸百姓之髓者”。武生员李璡更揭露说,不说别人,就说那些以“安贫乐道”示人的“清流”,也是“大者家产千百万,中者百十万。”

甚至就是在刘宗周眼中,老百姓已到“民穷至今日甚”的江南地区,明末时却有着“江南多富家”的另一面:秦淮河上灯火通明,“东林复社精英”们往来其间,沿河的妓院“家家夫婿是东林”。当地的各大名门,如苏州的钱家“每年收租九十七万”。还有吴兴的董家、嘉兴的项家等“名门”,家产都在百万两以上。他们的住宅“拟于宫殿”,日常“收健壮为奴”“喜斗杀”“收债急于纳税”,垄断了大量财富。

而陈演的那点钱,放在这群“特权阶层”里,其实也就是个正常水平。但这么一大群垄断财富的“有钱人”,却对晚明的国难置若罔闻,就只捂着自己的钱不撒手。结果就是:李自成占领西安后,就从西安一地拿走“不下千百万”的财富。占领北京后,又一口气抄走了七千万两白银。要知道,当年金人占领北宋都城汴京后,把全汴京城翻箱倒柜,才搜刮了四百万两白银。换李自成这边,包括陈演在内的“有钱人”,全给他大补血了。

而喜提“大补血”的,当然不止李自成,比如后来清军南下,曾在明朝崇祯年间官至两广总督的丁魁楚,先对南明抗清武装一毛不拔,然后把自家二百五十多万两白银装了三十艘大船,带着全家颠颠跑去投靠清军。没想到清军笑嘻嘻收了钱后,一抹脸就把丁家全家五花大绑,当着丁魁楚的面杀了个精光,然后再把丁魁楚脑袋砍下。这“补血”,命都补没了。

明末清初山河变色的岁月里,多少只知敛财却毫不负责地“有钱人”,就这样扮演了“补血”的角色,也见证了“社会财富分配失衡”的深深教训。

而与这类似“细思恐极”的典故,则是清朝道光年间,一桩看上去“不太大”的案件:“邱姓百姓蒙冤案”

这个案子本身,其实真不复杂:广东省一个萧姓犯人,因为房价争执杀死了两名邱姓百姓。可如此事实清楚的案件,接下来竟进入到了冗长的诉讼过程里:从嘉庆二十二年到道光十四年,这十七年里府、道、布政司、按察司、巡抚、总督等各级衙门,对案件进行了前后一百七十七次审理,竟迟迟拿不出个结果。以至于凶犯长期逍遥法外……

如此雷景象,电影都不敢这么编,却是发生在那时大清朝的日常:虽然我们常说“清政府腐败无能”,但比起“腐败”来,清政府的“无能”也十分触目惊心:单是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各级衙门重叠庞杂,一级级办事效率极低,简单一桩案子,拖个旷日持久是常事。比如道光十三年的四川“梁贵案”,明明嘉庆三年就已审理清楚确认无罪,随后却被关押三十五年,直到道光十三年才获释……

类似景象,在那时的大清朝,其实屡见不鲜:比如在嘉庆年间,福建巡抚衙门某一年未办的积案,竟然就有三千多件。嘉庆十三年浙江按察司一年的积案,竟然就有六千零八起。甚至因为案件拖延而受到牵连的人证旁证,仅在《清实录》里,竟就有五万多人。至于“绞斩错判之案”,即错杀的无辜,那更是“各省屡有”——想要大清官员办点正事,认真抽出时间做事,真是难!

为何这么难?除了清王朝深入骨髓的腐败外,更因病入膏肓的“懒风”。早在乾隆年间时,“一级级骗”就成了清朝官场的“时尚”。以大臣洪亮吉的话说“州县以蒙道府,道府以蒙督抚,督抚以蒙皇上”。既然可以“蒙”,当然也就可以磨洋工。

比如同样是道光年间,在著名的“林则徐禁烟”前,道光皇帝也曾重拳出击,在全国范围内查禁鸦片,结果各省的“封疆大吏”都是如何回应呢?在当时鸦片“种植林立”的河南,河南巡抚就言之凿凿,说当地“民风淳朴,并无种卖”。广西巡抚也是大言不惭,明明治下烟馆林立,却敢说“无种烟熬烟贩卖之事”。这么大的事儿,都敢海吹。

如此一幕,也正如道光皇帝的叹息:唯一诈字,是臣工之护身符——在大清当好官,就得会糊弄。

既然道光皇帝都没辙,大清的官员,自然是撒欢了糊弄。关乎老百姓一辈子的案子,拖个几年几十年都是常事,只要自家官位稳当,又哪管百姓死活?于是“无能”的清王朝,哪怕在两次鸦片战争期间,其行动的低效也令人发指,终于以耻辱的战败,揭开了落后挨打的近代史序幕。

说起晚清的落后,比起那至今被津津乐道的“腐败”“闭关锁国”来,“懒政误国”的教训,单是看史料里的几笔冰冷记录,以及记录背后的民生苦难,就有多少细思极恐,以及“恐”后的警钟长鸣。

参考资料:《崇祯亡国史》《明末农民战争史》《明朝真史》《清朝嘉庆、道光时期政治危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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