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小取》补释义 (2-1)

(二)

既然《小取》全篇都是以“小取”修身功夫,对焦点止境先天-守持结构守持功能(所具足比附功能)影响和结果为出发点,这也决定了《小取》全篇论述内容在根本上都必然地会直接地可“避开——小取”修身功夫历史进程本身,这就可以解释《小取》全篇,为何在根本上没有直接针对“小取”修身功夫功夫进程本身的论述内容,而是将“小取”修身功夫经验历程本身作为全篇背景内容——我们务必对《小取》全篇论述内容上之概观上,有着这样清醒认识,才能在对《小取》全篇予以准确解读。为何后期墨家在最后集会上撰述《小取》时候,宁愿将“小取”修身功夫论述——仅仅作为全篇背景,却也不愿在论述内容上对“小取”修身功夫历史进程本身展开及时直接论述,暂且归结于三种原因。

一者,就是墨子开创的墨家科学体系,本来就是以“小取”修身功夫之经验科学作为根据的,至少墨子时代墨子首先是以“小取”修身作为根本的,至于“大取”修身方法没有及时提出来更谈不上系统论述。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墨家的确没有必要再去画蛇舔足专门对“小取”修身功夫本身做出一番论述。

二者,墨子时期有着对于“小取”修身功夫历史进程系统论述的内容,但在后期墨家传承过程中逐步遗失了。集中体现在《经上》“辩:争彼”这条就直接承载着墨子对于“争彼”之“争”系统论述。而且这样的系统论述在墨子这里是直接将“辩论”作为墨家一个专业科目来对待的。但是墨子死后,后期墨家口耳相传时期,关于墨子“辩论”系统论述的言论就已经遗失了大半,乃至于别墨们在战国后期最后大规模集会上,只能采集到少量内容。这些少量内容只以“辩:争彼”这条残留在《经上》中。至于“争彼”之“争”这个过程的系统论述,则几乎完全丧失了。《经上》“辩:争彼”这条上相关经说内容上,墨家也只是强调“辩胜,当也”。这里的“当也”是强调“辩论”必须要能分出胜负——“比附关系必须最终在辩论双方这里达成一致”,但是到底如何在“争彼”之“争”的过程中实现辩胜,后期墨家也同样绕开了。即便《经下》“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这条及其相应经说内容,对《经上》“辩:争彼,辩胜当也”这条作出了补充性说明,却仍旧是直接从“辩论”之结果出发,只是在“辩论”结果中进一步地针对“比附关系”状况作出了进一步论述而没有针对“辩论”历程本身展开论述。墨家这种对“辩:争彼”之“争”在论述上极力回避态度,还体现在《经下》“止类以行人说在同”这条经说内容中。墨家以“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则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经说中,后期墨家本该在这里直接展开“(小取修身功夫)辩论”过程的系统论述,但却以“疑是然”这样措辞巧妙地绕开了“辩论”双方需要直接交锋场面。尽管绕开了“辩论历程”双方直接交锋场面,却又不得不直接截取“辩论历程”之结果——“此然是必然则俱”。这里的“俱”就应是辩论双方历经辩论直接交锋以后,最终在同一焦点位置处所之“比附关系”上达成“一致(俱)”来理解。作为“俱”就是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这里,已经具足着辩论双方所已经达成“一致比附关系”,这种“一致比附关系”能令该位置处所之“比附活动体验内容”呈现出“此(焦点止境)然(比附体验历程)是必然(一致的比附关系比附活动体验)”修身状态。那么,“此然是必然”如何在“辩论”历程中实现出来,这个大问题上墨家采取一种巧妙的回避态度——到底“此然”如何在“止类”体验中推进并达到“必然”层面上,继而辩论双方在“止类”结果中“所当止之类”比附关系构成上达成一致,墨家都没有展开详尽论述。因此,从“辩:争彼”“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止类以行人说在同”这三条《经上下》相关条目及其相关经说解释内容,就充分说明了墨家在战国末期集会时候,关于辩论环境下“辩:争彼”之“争”具体辩论历程——这个“小取”修身功夫历程(辩论历程)系统阐述的相关内容已经遗失,这也就决定了《小取》全篇无法从《经上下》相关条目及其经说解释内容中,采集到“辩:争彼”之“争”的具体辩论历程论述内容,决定了《小取》无法直接对“辩论”历程本身展开详尽论述。

三者,先秦墨家和经学墨家尽管可以将焦点止境位置处修缮活动历程,系统地阐述为《经上》“为:存亡-易荡治化”事件历程。但是《经上》“为:存亡-易荡治化”这条系统论述则是以侧重于内外循环修身方法在展开论述,还并没有刻意于“大取和小取”两种修身方法上区别。直到《经下》“疑,说在蓬、循、遇、过”这条,才将“为:存亡-易荡治化”的论述进一步地侧重于“小取”修身方法展开论述,有了“小取”修身方法系统论述,相应“大取”修身方法也就能从“为:存亡-易荡治化”事件历程中分化出来成为单纯“大取”修身方法,这就必然导致墨家后期必然补充出《大取》篇目。这实际是说,后期墨家已经对于“大取和小取”两种修身方法做了严格区分,但是这种区分仅仅停留在“内外循环”格物功夫历程这个层面上,却并没有将这种区分直接升华至于“最字事件”层面上来,是否将“大取和小取”区分推进到“最字事件”层面上,是我们区别先秦、经学墨家和现代墨家之关键所在(现代墨家以“最字事件”为根本就能更大程度上突兀知识论论域的相对独立性,主客体技术也就能更加发达)。既然先秦墨家对于“大取和小取”修身方法区分停驻在“内外循环”事件层面上来,没有推进到“最字事件”层面上,那么先秦墨家当然也不能从“最字事件”作为内外循环修身格局差异上去及时区分“大取”和“小取”两种修身功夫历史进程,推及至于经学墨家亦然。换言之,经学墨家和先秦墨家虽然也能提出“大取和小取”差别,但是这种差别仅仅是围绕内外循环活动体验历程所能含蕴“比附”活动体验方法这个刑名学刑名技术核心内容提出来的,却没有更进一步地将“比附”活动体验进程推进到“最字事件”这个层面上来,乃至于无法围绕“最字事件”展开论述(尤其宏大特征层次上描述事件这个直接载体具足之主客体技术论述不够发达)。因为不能从“最字事件”这个层面出发,也就无法站在“最字事件”层面上及时对于“大取和小取”两种格物功夫历史进程作出相应区分。那么,我们以“最字事件”这个格物功夫为出发点,考察先秦墨家和经学墨家所秉持基本立场就必然得出这个结论:“小取修身功夫历史进程就是大取修身功夫历史进程,都只能直接作为内外循环修身事件”。这个结论仅仅就两种修身功夫所具足比附内容之比附关系来说,难以为先秦墨家和经学墨家在“大取和小取”两种功夫差异找到刑名学论域契合点并加以及时刑名学论述上——这也决定了无论先秦墨家还是经学墨家,都不会在《小取》全篇中再次围绕“内外循环”修身方法及其进程揭示,否则就与《大取》全篇的论述内容上有所重复了,这就足以解释为何先秦墨家最后墨家集会上,对于《小取》篇中论述和编撰(《大取》和《小取》全篇的编著都是在墨家各个学派最后集会上完成的),就不再直接针对“内外循环”历史进程修身方法予以充分的再揭示(更不会针对这个历程本身修身根据予以区别),而是直接以采纳《大取》全篇对内外循环修身事件含蕴的方法作为《小取》全篇在修身方法上论述内容,以此为前提来展开对《小取》全篇之详尽论述。这是否意味着《小取》全篇在修身方法上没有对于《大取》全篇修身方法上作出及时地区分呢?恰恰相反,《小取》全篇在修身方法上也直接区分了“《大取》”全篇修身方法。只是这种区分既然不能直接体现在修身方法本身的刑名学论述上,那么就只能直接体现在修身方法对于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增益”这个结果上,《小取》全篇在修身方法上区分与《大取》之大取修身方法,是直接以“小取”修身方法之“增益”结果来实现其和“大取”修身方法彼此区别的,而不是也不能直接地在“小取”修身方法本身论述上去直接区分,因为想要在修身方法上直接作出区分,在没有将“内外循环”事件推进为“最字事件”这个层面上——进而再直接区分作为前提境况下,力图在刑名学技术是有难度的,这一点,我要特地提出来。这就充分解释了为何《小取》全篇,不会直接针对“小取”修身方法本身直接论述——必然绕开“辩:争彼”之“争”这个辩论历程本身。这也导致了《小取》全篇论述必须以“小取”修身方法正常实施之“结果”为全篇基本立足点(而不会直接以“小取”修身方法系统论述为立足点)。

在上面列举三个原因中,仅仅就第一个原因来说,作为先秦墨子时期早起墨家应该成立的。仅仅就第二个原因来说,我们可以根据《经上下》中关于“辩论”内容可以及时地作出补充。但是很明显,即便我们作出补充,只要仍旧站在先秦墨家和经学墨家修身方法和立场上,就其补充内容而言并不能和《小取》全篇既有内容融为一体,就因为今天我们看到的《小取》全篇在文章格局框架结构下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将“小取”修身功夫历程的论述,作为全篇论述之中心内容(在这个问题上直接继承《大取》在修身方法之结果就可以了),而是以“小取”修身功夫顺利实施之后,对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影响和结果为全篇立足点,这一点,我们务必深识之,深识之。这种状况下,即便我们对“小取”修身方法历史进程作出补充性论述,也只能作为《小取》全篇背景性论述,不能直接纳入到《小取》全篇中去。想要令《小取》全篇背景性论述内容中含蕴的“小取”功夫论述,直接突兀至于前台成为《小取》全篇直接内容,就必须从经学墨家或先秦墨家转至于现代墨家立场上来。这就需要针对第三个原因,及时对“小取和大取”在修身功夫层面上作出及时区别,那就需要我们及时地针对焦点止境守持结构修身方法上,提出“最字事件”这个关键和核心内容,进而围绕“最字事件”修身两种格局及时区分出“大取和小取”两种不同修身功夫。完成这点历史性突破,就不能囿于先秦墨家和经学墨家,而是必须也唯有秉持现代墨家立场,才能及时地在“最字事件”层面上及时区分开“小取”和“大取”修身方法。我们甚至可以将是否围绕“最字事件”——宏大特征层次之“最字事件”为中心展开论述——这种论述需要及时将宏大特征层次之“最字事件”必须延伸至于“描述事件”,作为现代墨家立场标志。就因为唯有在“描述事件”这个层面上,墨家才能在主客体论述上展示为类似与亚里士多德《工具论》所代表客体之这个界限清晰性。

因此,但凡我们秉持现代墨家修身立场,作为《小取》全篇也就不能回避“小取”作为修身功夫历程相对于“大取”修身功夫历程之独特性,《小取》势必要以“小取”修身功夫历程本身展开系统论述并作为全篇论述之根本,而这样的系统论述直接形式就是将“小取”修身功夫历程直接系统论述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辩论”历程。也唯有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焦点止境位置处所“辩论”历史进程以其承载“小取”修身功夫辩论具体形态,就需要作为《小取》全篇有机构成成分。但凡将“辩论”历程系统论述内容纳入到《小取》中成为全篇重要构成内容,也就会在根本上改变《小取》全篇基本架构格局——《小取》全篇也就不能再仅仅围绕“(小取)最字事件顺利实施”对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影响和结果为全篇立足点(同时对“{小取}最字事件”本身的论述予以最大程度忽略),而是必须将“最字事件”按照“小取”修身方法展开为“辩论”历史进程并及时展开论述。这在根本上也就要求《小取》不能再以“比附”方法作为全篇中心线索,而是必须以将“比附”活动体验内容载体于“最字事件”中,并由此以“(小取)最字事件”为中心线索中展开论述,《小取》全篇也就必须要补充“小取”修身功夫论述这部分内容——在辩论环境下直接展示为“辩论历程”。为此,我们需要晋鲁胜整理过的《小取》全篇可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分。甲这部分作为“辩论”历史进程系统论述,它直接针对的就是“最字事件”本身在辩论环境下“小取”修身功夫直接形态。仅仅就“辩论”作为“最字事件”而言,是不能再按照单纯“大取”修身方法展开论述的,就因为“大取”修身方法下“最字事件之一”的作为“这一个”之刑名学描述事件描述内容所给予界限是模糊的,无法满足墨家“辩胜”要求的。乙这部分,就是强调小取修身功夫之“最字事件”对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影响及其守持结构所获得种种修缮功效,其中也包括名学论述所需“以类取以类予”基本环境获得夯筑和确立。丙这部分,就是“最字事件”所含蕴的“比附结构”之比附方法夯筑和确立之七种具体形态。丁这部分,就是“小取”修身功夫顺利实施进程带给焦点止境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增益”对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最字事件”刑名技术表达辞句之影响,这种影响尤其要扩展到知识论论域之主客体技术论述上来。本篇《小取补释义》主要是围绕甲这部分展开论述的。

甲这部分作为全篇第一部分,是我依据《经上下》关于“辩论”既有论述基础上,按照现代墨家立场和方法适度引申后再及时添加在《小取》篇中的内容。这部分添加内容是围绕“辩论”历程本身展开的论述。其实质旧是作为“小取”修身功夫历程本身所具足比附活动内容,按照名学论述方式展开成为辩论形态。所以,这部分内容论述基本原则是什么?那就是在辩论环境下“小取”修缮功夫历程具体形态,必须展开成为焦点止境位置处上的一个完整的“辩论”历程,而且必须要能在辩论历程结束处实现墨家所谓“辩胜”。既然任何一个完整“辩论”历程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同一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最字事件”,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按照“最字事件顺利实施机制”推及至于“辩论”历程上。那就可将“辩论历程”的发生,归结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的准确甄别和设定(墨家同样要求对象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就是焦点位置的确定性),继而再将“辩论进程”每一个辩论环节按照守持结构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细节来对待,直到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在辩论中转成为非焦点止境止境并由此结束。这就要求辩论历程中,每一个辩论环节都要围绕同一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展开而不得有任意改变——这一点,恰恰就是一个完整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中每一个前后次第遍及活动沉淀或充盈周期都必须准确无误甄别到相应焦点位置处所在辩论活动中的直接反映,我们甚至可以将其作为任何生命个体(甚至社会组织)现实生存先天理性能力之根本所在。也因为有了这个先天理性能力,遍及止境全体亟待修身整体状态,就能以这种亟待修缮状态下令其前后次第遍及活动沉淀或充盈先天-理性地(在一个完整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中)聚焦于同一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上,并令该焦点位置处所局部止境构成成为焦点状态,焦点止境位置作为局部止境构成也就能令“遍及活动沉淀或充盈”周期前后次第连缀,并最大程度地以连缀方式聚焦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上直到该位置处所焦点状态转成为非焦点止境——这种焦点止境状态也必须通过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活动顺利实施而转成为非焦点止境。而这样一个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最字事件”推进进程中,却在当下遭遇到了最大程度的阻碍(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承载着这种遍及止境全体阻碍状态,乃至无法向着非焦点止境状态再推进)而处于“停驻”状态,甚至于需要通过“辩论”这种特殊具体修身历程,来推进焦点止境位置处所的进一步修缮。换言之,为何“辩论”?那就是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承载着遍及止境全体亟待修缮状态)当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按照单纯大取修身方法遭遇阻碍而令当下遍及止境全体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上之焦点状态发生相应“停驻”,这样的停驻状态在存在论域上本应该及时地转入“小取”修身格局下并借助“小取”修身方法(“格物功夫”进程中及时大尺度“增益”比附体验内容的方式)来推动当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遍及止境全体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亟待修缮状态才能向着非焦点止境状态(这个终止点)迈进,直到结束。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却并不需要当下“最字事件”以存在论域方式具体地直接实施出来,转而借助思维论域中相应的“(最字事件转成为)描述事件”所具足“比附关系的揭示”先行方式予以实施,也就是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上“即将发生最字事件”可以相应“描述事件”所具足“比附关系揭示——相应言辞予以及时陈述”这种方式来代替。即一个当下完整“辩论进程”,就其实质而言就是以思维论域相应“比附关系揭示(言辞陈述)”并最终去代替存在论域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通过这种代替以达到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修缮目标。

为何思维论域之“比附关系的揭示”(描述事件之体验),就能够对焦点止境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存在论域“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予以及时代替,就在于存在论域之任何“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作为一个完整顺利实施进程,在根本上又都可归结为守持结构守持功能所在“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内外循环体验历程)”中含蕴的“先天-既有比附体验活动顺利实施进程”,而作为“比附体验活动历程”,则又可以进一步地反思成为“描述事件”(按照《大取》“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的论述,就是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同时具足故、理、类三者就可以将最字事件反思成为描述事件并由描述事件最大程度上予以及时代替,并能分别按照故、理、类三者之一为主导其余二者辅助格局来予以名学陈述),并由此借助“描述事件”简化为“描述事件”中含蕴之“比附关系”,人们只要在辩论中予以信念上确证了:当下“即将发生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反思(对其历史进行反思以保持住“即将发生”或“未完成”状态)所得之描述事件含蕴之“比附关系”——揭示出了相应的“比附关系”,也就能澄明“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大致是如何操作的”,乃至于任何存在论域当下“最字事件”之顺利实施进程,也就都可以其相应思维论域中“比附关系的揭示”来予以最大程度的代替(有时候是不能代替的必须以存在论域方式顺利实施出来)。而“比附关系的揭示”就是明确焦点位置处所之“具体这个和普遍这个(暂且以此公式来概括比附活动体验内容)”彼此互属关系夯筑和确立为根本。也就是由“具体这个(承载的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最字事件先天-既有内外循环机制)”推及至于“普遍这个”展开比附活动,又或者“普遍这个(承载的最字事件既有内外循环机制)”推及至于“具体这个”展开比附,其最为基本的比附结构形式,就是主客体技术框架结构下作为客体物象“象貌之这个”的给予和呈现。尽管给予和呈现出的“具体这个”或“普遍这个”,实质所给予的就是“比附结构之这个”,就因为“比附结构之这个”始终会在知识论论域中最大程度上以“隐显”方式,要么最大程度地展示成为“具体这个”隐藏相应“普遍这个”,要么最大程度地展示成为“普遍这个”隐藏相应“具体这个”。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比附关系之揭示”作为思维论域内容对于当下存在论域“最字事件”进程的这种“代替”,绝对不仅仅作为主客体技术结构框架下客体对象揭示出来就算完成任务,而是要在对“比附关系”揭示之言辞的陈述中(是要在这个言辞陈述所直接关联之先行体验中予以历史体验来实现。就在于人们言辞陈述的背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守持结构按照其既有历史继承机制正以历史体验方式在发生着相应的体验{如果没有这些背后的东西,人们言辞就缺乏内在支撑也就是《中庸》所谓“不诚”},而这一点时常为人们所忽略,乃至于人们直接关注言辞陈述直接内容而忽略了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历史继承机制中发生的历史体验对于当下言辞陈述之内在支撑意义),直接关涉住该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历史体验,并由此令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比附关系”返归和融摄在历史境遇之历史体验中——“曾经历史和当下现实”二个时间维度之间就围绕“比附关系揭示(言辞陈述)”为中心实现了彼此辗转和循环(其中当下现实之直接载体于当下比附关系,这样的比附关系又直接展示为“普遍这个和具体这个”之间在当下分析活动中互相比附体验活动,这样的互相比附体验活动具体形态就是“可比对内容-挖掘和言辞上的枚举”。其中“曾经历史”则直接载体与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历史体验中,以其曾经历史事件为其主要体验形式),进而将“当下现实”转化成为“曾经历史”(同时也是曾经历史流溢进入当下现实并支撑起当下言辞的陈述,那么当下现实和曾经历史,也就围绕“比附关系的揭示”实现了彼此辗转和循环,这才是思维论域“代替”存在论域之根据所在),这也就是《小取》要强调“以辞抒意,以说出故”就在于“抒”和“出”之背后隐藏的历史和现实之间彼此循环,唯有在此基础上支撑起“以类取以类予”之“取和予”。“取和予”就能通过“类”所承载“比附关系”实现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最字事件”的代替。这种代替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当下比附关系所能通过其含蕴之“比对”体验,及时地返归和融摄入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功能历史境遇中——将其当下宏大特征层次之“比附关系”,及时地融摄入与曾经历史境遇中(那么相应的,曾经历史也必然流溢进入到当下现实中来,曾经历史境遇中“比对体验”也能直接流溢进入到当下现实中来)——务必要以这种向着曾经历史境遇的返归和融摄,继而以历史体验内容的发生,再从历史境遇体验中流溢进入当下现实中,才能完成对当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之所谓的“代替”(信念上确证)。这种代替是以“曾经历史”对于当下“即将发生最字事件”的代替(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当下现实”也能对“曾经历史”的代替,就因为这种代替是互相的。尽管是互相的,但在辩论活动进程中务必在根本上要强调以“曾经历史”代替“当下现实”为主导为根本,才能令思维论域对存在论域代替获得根据,这是辩论活动在“代替”意义上的基本原则。如果纯粹实践活动我们则可以强调当下现实代替曾经的历史),也是“辩论历程”能以思维论域形态代替存在论域修缮功能之根本所在,这一点我要特地特地提出来,务必深识之,深识之。

为此,我要再次强调一遍,这种代替乃至转化的具体实施,务必同时包涵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者,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最字事件”在其(历史境遇)反思中务必有着对“比附关系”之揭示(这种揭示既有微细特征层次也有宏大特征层次,而且微细特征层次上就务必对应着同一焦点位置处所“曾经无数历史最字事件{这些最字事件务必同一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发出的并具有高度相近性乃至同一性}”逐步蕴积至于宏大特征层次上来,这样的蕴积是{辩论中}通过信念为载体逐步加持而实现于当下的)。

二者,揭示出来的宏大特征层次“比附关系”要能(在“比对”活动体验中)及时返归和融摄在守持结构历史境遇中(这里的返归和融摄,约“类行之行”来说就是要能在“止类”体验中{通过比对}及时将当下宏大特征层次“比附关系”返归回到其“推类”体验中),并借助相应守持功能直接具体化为曾经历史体验之系列具体最字事件进程——这个过程如何才能顺利实施?则需要以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上揭示出来的比附关系之比附信念为载体,令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最字事件在宏大特征层次上保持住一种“即将发生”状态(或未完成状态)并贯穿辩论“最字事件”终始为前提,进而在辩论历程中通过分析方法为根本再以比附活动之“比对”体验为手段,在“可比对内容”的挖掘和枚举之言辞陈述中,令当下宏大特征层次“比附关系”零趸化为微细特征层次上体验内容并由此返归和融摄入与曾经历史体验中(从历史流溢至当下比附关系这个向度上看,则是曾经的历史事件之影响和结果则又必然地会持续流溢至于当下宏大特征层次比附关系结构中来)。

三者,在前面两方面工作展开的基础上,任何存在论域之“即将发生之最字事件”,就直接在当下借助比附信念为载体,在“辩论”历程中,直接转化为“曾经无数历史体验进程”——具体而言,就是在“止类”体验中,通过当下“比附体验活动”具足之主客体框架结构下分析活动中“比对”体验,每一次“可比对体验”内容的挖掘乃至言辞上的枚举,就能令当下(宏大特征层次)比附关系及时微细特征层次化,并由此以其微细特征层次体验内容这种形式,直接返归和融摄入与曾经历史体验中。在每一次分析活动中之“可比对”内容挖掘和言辞上的枚举,都意味着当下比附信念的持续蕴积,同时也就有无数曾经历史体验活动在相应曾经历史止境中持续发生,这些无数曾经历史体验务必是同一位置处所上发出来的并具足着高度相近性乃至同一性。尽管每一个曾经(历史)之最字事件,在其“历史境遇”中,都能在宏大特征层次上具足着历史体验意义之完整性,但是这样的宏大特征上的完整性之历史最字事件(尽管具足着宏大特征层次上完整比附关系)体验之影响和结果,却只能以微细特征层次方式流溢并进入到当下“即将发生最字事件”中——这就是为何在曾经历史境遇中之宏大特征层次上,一个完整历史体验意义上最字事件历程发生,在宏大特征层次上并不会直接影响(只能间接影响)“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即将发生最字事件”,就其价值而言则恰恰在于令“当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在辩论进程中终始能保持住一种“即将发生或未完成状态”,并由此在辩论中最终为“比附关系揭示内容”所代替。  也因为这种代替,在当下辩论进程中辩论双方各自分析活动中,必然以“可比对”体验内容挖掘和枚举作为分析活动基本内容并持续展开,而作为“可比对内容”挖掘及其辩论中枚举之言辞陈述,则潜藏着的“当下和曾经”时间维度之间的转化进程,而这种转化进程必须以存在论域之当下“最字事件”(宏大特征层次上)在辩论历程中始终保持住“即将发生状态”或“未完成状态”为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以“比附”信念为载体,在辩论进程中直接通过分析活动并及时予以言辞陈述方式枚举分析活动中“可比对内容”,这样的“比对”体验在更深层次上则令当下宏大特征层次比附关系持续微细特征化,并以微细特征层次内容持续地返归和融摄入与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历史境遇中——在历史境遇中,相应于(当下辩论活动)宏大特征层次比对活动者(可比对内容挖掘和枚举并及时陈述),乃(诸多)曾经历史体验进程在持续地以历史最字事件方式在展开体验。这就是说,和当下存在论域最字事件之间的直接发生关联者,就在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历史境遇中无数“曾经历史体验进程”。这些无数“曾经历史体验进程”中任何“一个曾经历史体验进程”,即便宏大特征层次上具足着完整性也仅仅是历史境遇中才能成立,就其直接关系与当下存在论域之“即将发生最字事件”而言,却务必对应当下存在论域“即将发生最字事件(内蕴比附关系)”之微细特征层次上体验内容(内蕴含比附关系通过其可比对内容挖掘和分析为手段实现微细特征层次化并返归回到历史境遇中)。这种对应关系下,“曾经(无数个完整)历史体验历程(影响和结果)”就能(在辩论进程中)持续流溢进入和转化成为“当下最字事件”微细特征层次相应内容——这种流溢直接对应着当下比附关系含蕴的主客体框架结构下每一次“可比对内容”的挖掘和分析体验及其分析体验结果之枚举和陈述,这种持续流溢使得“曾经历史体验”和当下“即将发生最字事件(内涵比附关系)”就能直接统一在当下守持结构守持功能比附关系“信念”中,“比附信念”就可站在历史角度上,以“曾经历史体验”活动方式,将这些曾经历史体验活动内容持续转成为微细特征层次体验内容并由此“持续流溢”进入到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上——曾经无数历史体验,就能蕴积在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中,并最终可以总体方式(这里总体方式,可以将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功能具足之历史体验反思为具有普遍性意义之最字事件,直接载体与所谓“普遍性类之这个”间接载体与“具体这个”并由此)直接笼罩住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进而最大程度地代替之。恰恰是这种代替,才使得辩论双方能够将存在论域转换成为思维论域的内容,才能借助思维论域中主客体框架结构构成客体内容之宏大特征层次上静态特质之客体这个(务必在本质上作为比附结构),产生出最大程度上相应的公共性——搁置在主客体框架结构下才能最终产生出彼此都能接受的公共性领域的内容之客体描述内容之这个(最终在比附关系上也能达成一致并展示出其相应公共性)。否则没有这种转换,停驻在单纯存在论域之“最字事件”(没有及时地转成为描述事件之描述内容),那就是纯粹私人领域内在体验,必然会令辩论双方落入庄子《齐物论》之无法相知乃至“辩无胜”结局。这实际是说,辩论之所以能够达到“辩胜”这个结果,就在于存在论域之“当下最字事件”务必保持住“即将发生(或未完成)状态”为前提,却能同时地在辩论中不断地向着思维论域转化——单纯存在论域之“最字事件”在辩论中持续地反思并转成为思维论域之描述事件(内涵比附体验——比附关系),借助思维论域之描述事件,代替存在论域当下“即将发生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并最终在主客体框架结构下公共性描述内容中达成一致之比附关系(如果没有这种转化,也就无法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主客体框架结构下展现出公共性描述内容,当然也就无法辩论——辩论就成为各说各话,最终难以实现所谓辩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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