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人正月十六遛百病,新媳妇躲灯
人说正月里都是年。其实,过了正月十五元宵节,年也就接近尾声了。俗话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年节过完了,好吃好喝的一段时间,整日的是荤食,胃肠受不了,所以老人们常对孩子们说,出去溜达溜达,百病不生。
有句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几。散步是一种强身健体的运动,连我们的领袖毛泽东也常以散步作为自己的消遣活动。
正月十六月亮又大又圆,人们沐浴着皎洁的月光,出去溜达溜达,散散心,说说话。青年男女们有时候在月光下牵手谈恋爱,老人们互诉衷肠,孩子们跑跑跳跳,是很好的运动。
新媳妇躲灯
赵琳华
在咱饶阳民间,刚结婚的媳妇,头三年,年要回娘家躲灯,这事好像还很重有俗话说:“不躲灯,死公公!”“不躲火,死婆婆!”…哪条都人命关天。咱饶阳上元节(元宵节)有放灯的习俗,“躲灯”,躲得是正月十五的花灯。躲灯的时间在饶阳一带也有不同。在留楚、牛村等地,新媳妇躲灯是正月十四、十五、六三天;而在尹村、官厅等乡镇,是十三、十四、十五三天,还真应了那句话
十里不同乡三里不同俗,躲灯日子不同,但回婆家、必须在婆家的日子的要求差不多“不过七儿,死小妮儿”“不过八,不发家”…就是说新媳妇躲完灯正月十七必回到婆家,而且回去时要从娘家带着大饼和肉。要发面的,越厚越好,肉要方子肉。这个寓意倒是不错:“大饼裹肉,越过越厚,越过越有。”
说到那些咒人死活的“俗语”,也可能是人们为了推行某件事找的借口吧。新妇躲灯”,大家普遍认为是老年间对妇女的歧视,反映的是以前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女人在婆家,年前活多,得干;到元宵节该吃好的了,你回娘家吧;过完
十五过完年,你再带着大饼和肉回婆家……哎,真够受气的!其实,“新媳妇躲灯”从另一个角度想,新人在婆家人生地不熟的,回娘家住几天守着自己的亲人也该是一件高兴的事,并且,也缓解了父母对女儿的思念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的提高以及生活习惯的改变,一些旧习俗正在慢慢出人们的生活。现在孩子多是独生子女,婆婆喜欢、心疼儿媳妇还来不及,谁还会着儿媳妇去躲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