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救治无望时,我们是否要选择安乐?
“它陪伴了我5607天,它傻乎乎地把我的病痛都带走了,把心痛留给了我……”
被誉为“宠物版”人世间的《宠物医院3》回归。
没想到第一期就向人们展现了世界上最艰难的选择——当救治无望时,是否要选择安乐?
上海的宠物医院里,阿婆和儿子送来了一只年迈的哈士奇“小优”。
小优是阿婆和儿子一起饲养了15年的狗,一直健康的陪伴着阿婆,突然有一天就后肢瘫痪了,这几天还不吃不喝。
送来时,哈士奇的血尿素氮指数超高,在医生的诊断下,哈士奇被确诊为肾衰竭。
医生尝试了各种救治方案后皆无果,建议主人将它“送走”。
阿婆听到这个结果时痛哭,两人商讨许久后,最终在安乐执行书上艰难的签下同意执行。
宠物医疗背后其实也是对社会命题的思考。
如果救治无望时,我们是否应该选择安乐?
安乐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离开”。
在医学上,人们将人体的疼痛分为十级。
7级就会使人无法入睡,女性分娩疼痛达到8级,而癌症的疼痛达到9~10级。
支持安乐的人认为,与其靠着冰冷的导管,艰难的呼吸,忍受着绝望的痛苦,不如让人平静的离去。
但反对者也有很多。
一些信教徒表示:“人今生的病痛都是前世的业障,如果选择安乐,就失去了弥补的机会。”
除了信教徒以外,医学界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
他们认为而安乐的大门一旦打开,会让很多人不再抱有积极配合治疗的心态,如果人们能轻易的离开,会使人们不再敬畏生命。
社会学家认为,安乐合法化会使“贫残老弱”的底层人民,迫于经济或道德压力,不得不“自愿”选择安乐。
生命不能被轻易选择或随意处置,安乐的存在无异于是对生命重量的轻视。
而关于生命的质量,纳粹就曾以此为借口对数以百万的残障人士和特定人种进行过“大清洗”。
这也是安乐长久以来无法合法化的原因之一。
另外关于如何界定痛苦和是否应该执行安乐,也是关于安乐的最大争议。
其中最为著名的事件,就是美国植物人特丽·夏沃案。
特丽·夏沃是一名PVS患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植物人。
自心脏病发作导致脑部缺氧成为植物人以来,特丽·夏沃每天都靠着进食管来维持生命。
八年后,她的丈夫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拔掉特丽·夏沃的食管,结束她的生命。
而特丽·夏沃的父母不同意这样的做法,他们拿出特丽·夏沃的录像。
在录像中,她能睁开眼睛、会眨眼,甚至会哭会笑。
他们认为特丽·夏沃还活着,而丈夫要拔掉她的食管,是对于她的谋杀。
一时之间,特丽·夏沃的案件闹得沸沸扬扬。
社会上出现了支持丈夫的“拔管派”和支持父母的“不拔派”。
拔管派认为,PVS患者的临床特征是:有自主呼吸和心跳。
他们的确有睡眠和醒来的时间周期,有哭和笑的表情,眼球也能随着光的移动发生变化,但是这些举动不过都是机体的自然反应,并不代表他们还有自我认知。
不拔派认为,PVS是有苏醒可能的,并且也无法证明他们没有自我认识。
于是在接下来的七年里,特丽·夏沃的食管拔了又插,插了又拔,最后闹到了美国法院、国会甚至总统布什的面前去。
虽然现在特丽·夏沃已经去世,但是否要拔掉特丽·夏沃的食管?仍然是一个社会无法解答的命题。
究竟谁有权利决定我们的生命去留?
在中国人的认知中“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对于生命的敬畏,也是中国人对于“生”的哲学。
可一直备受癌症疼痛折磨的人,是备受折磨的离去的,这样的情况下,“赖活着”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无法治愈还延长临终病人的生命,究竟是“延长死亡”还是“延长生命”?
这或许是一个永远无法被解答的社会命题。
那么如果是你,在救治无望,你会选择安乐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