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西·诺曼 | 五大迷思:亚当·斯密思想体系的另一面

作    者:杰西·诺曼(Jesse Norman)

译   者:李烨

来    源:勿食我黍,本文选编自《亚当·斯密传》

本文共计9683字数,阅读约需要13-17分钟。

要更清楚地了解斯密的整个思想体系和他的成就,我们也需要清楚他不是什么。这看起来要更加困难得多,因为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围绕着亚当·斯密产生了一些巨大的迷思。学者、经济学家、政治家、意识形态评论者、经济学爱好者,有很多人坚定地捍卫着这些迷思,他们试图将斯密思想的智慧,更多的时候是将他的名字所附带的威望,应用于自己个人的项目上。这些迷思需要在5个关键领域中解决。

迷思1:“亚当·斯密难题”

第一个迷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数字上的问题。在 19 世纪, 德国学者们曾就“亚当·斯密难题”展开辩论。这个问题是,只有一个亚当·斯密,即只有一套总的理论,还是有两个?这其实是在问,《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理论体系是不同的吗?前者的内容似乎是关于利他主义和人类的善良,而后者则是关于自私和人类的贪婪。如果是这样的话,其二者间肯定存在根本的矛盾?有人推测,斯密在 18 世纪 60 年代访问法国,见到魁奈和重农主义者的时候,他的心态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位心地柔软的年轻道德哲学家一定是在那个时候臣服于这位年长的经济学家。然而,这种说法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因为斯密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两本书之间有如此明显的分歧,尤其是他在晚年修订《道德情操论》时,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呢?为什么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缓和或减少这种矛盾呢?这么说来,斯密也许是一个伟大的经济学家,但他是一个哲学上的傻瓜,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怪人。

《亚当·斯密传》

[英] 杰西·诺曼(Jesse Norman) 著

李烨 译

中信出版集团

2021年2月

人们一直对这些问题争论不休,关于“两个斯密”的观点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一些解读者。当时缺乏对引文的规范,令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斯密在这两本书中未进行交叉引用,以揭示它们之间的联系,以及他的思想演变。例如,他晚年在《道德情操论》的修订版中讨论了人们对伟人和权贵的崇拜是多么的强烈又虚妄,这里本可以进行交叉引用。

然而这场讨论是没有希望的。在思想上,“两个斯密”的观点严重地误解了斯密的思想,以及他不同思想之间的契合度。在《道德情操论》中,“同情心”这一关键概念与利他主义并不是一回事,事实上,同情心根本不是行动的动机,而是使人能够形成道德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形成道德自我意识的机制的一部分。因此,没有必要将之与利己主义进行对比。同样,从事实的角度看,这个观点也是完全无法成立的。杜格尔德·斯图尔特(再提醒一下,他写的传记是我们所拥有的关于斯密的最权威、最独立的资料)在他所著的斯密传记中指出,至少从 1755 年起,斯密就在构思《国富论》中的主要思想,并引用了他当时的一篇论文,“要把一个国家从最落后的野蛮状态带到最高级的富裕状态,除了宽松简易的税收和包容的司法管理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必要条件。其余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这番言论比《道德情操论》的出版早了 4 年。斯密的《法理学讲义》也强调了这一观点,这表明,在 1762 年,在完成《道德情操论》第二版的修订之后,斯密已经在教学中发展出了《国富论》内容的雏形。事实上,《国富论》的早期草稿,显然是斯密试图将教学讲义的一部分写成一部单独的政治经济学著作。这些草稿很可能是在斯密前往法国前,即在 1763 年 4 月之前完成的。

因此,并不存在“两个斯密”。在《国富论》出版的时候,里面有一个关于《道德情操论》的广告,而《道德情操论》后期的版本中也有关于语言最初形成的文章。考虑到斯密发展其理论的广泛的进步性和系统性的方式,这是在我们预期范围内的。在生命的最后 10 年里,斯密经常同时对这两本书进行审阅和修订,两本书的修订版交替出版。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斯密回到他的第一部著作,在完全没有引用《国富论》的情况下,对其论点进行了扩展。毋庸置疑,斯密希望他的两部伟大作品被并列阅读,希望它们被看作是自成一体的,同时也是一个统一的哲学体系中深度互补的不同部分。这个体系建立在一个思想基础之上,即持续的、不断发展的相互交换:沟通时的语言交换,道德和社会心理学中的尊重交换,政治经济学中的市场交换。

这并不是说斯密的思想没有变化和发展,也不是说他的两部作品之间没有不一致的地方或者是不同的侧重点。其两部作品讨论的主题不同,在语言和风格上也有很大差异。《道德情操论》几乎没有触及商业生活,而《国富论》则几乎没有谈到同情心、义务、谨慎或前者中的任何重要主题。因此,在一些人看来,这两部作品似乎是不同作者的产物,这也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一些现代作家认为这两本书划分了人类生活的两个不同领域:一个是关于爱和信任的有严密界限的领域,与朋友、家庭和亲近的社区相关;另一个是更广阔的合作的领域,在其中我们匿名地、间接地从广阔的文明中获取经济和社会利益。基于这种观点,我们的道德规范没有也不可能延伸到我们不认识的人身上,我们与陌生人交往只是为了自我利益,也因此而接受他们与我们交往。是自我利益,而不是爱,支撑着交易体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诱人的解读方式,但它并不是对斯密思想的正确解读,因为它让斯密的“人的科学”的核心逻辑变得不自洽了。《道德情操论》并没有划定一个具体的道德互动空间,它的目的是要建构一个笼统的理论,说明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和共同的道德承诺是如何产生的。没错,斯密确实认为,基于“自我利益”或者说“自爱”,就可以解释运作良好的市场利益机制了,不太需要通过别的要素来解释。但没有证据表明他认为道德价值不适用于他在《国富论》中描述的更广泛的交易秩序。如果他有这样说过的话,那 就与他之前的书相矛盾了,也就违背了他的总体理论,即市场是在规范和信任的背景下运作的,而规范和信任本身支撑着司法和法规的运行机制。之所以人类可以进行用一种东西换取另一种东西的“公平且刻意的交换”而狗不行,正是因为这种交换是建立在公平的共识之上的,并且人类具备判断力,知道可以拿什么去交换、换来什么,以及什么东西对方会接受。毋庸讳言,相关的道德规范可能会发生变化, 而且基于心理机制的特性,在非人情化的交易环境中,相关的道德规范通常会变得淡化,不再具备强烈的约束性。在伦理学上,斯密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但是,斯密并不认为商业世界是一个无道德的世界。他也不认为政治经济学是,或者应该是,或者可能是,一门与价值观无关的科学。他的观点恰恰相反,这一点在后文中将会阐明。

迷思 2:亚当·斯密推崇自私自利

理解这两部伟大著作之间的真正联系非常重要,因为这不仅揭示了斯密的整体观点,而且有助于避免把《国富论》视作他的定论, 仿佛他认为经济学总是凌驾于道德之上。这里所说的第二个迷思即斯密在某种程度上推崇自私自利。他那句著名的格言经常被引用:“我们期望的晚餐不是来自屠夫、酿酒师或面包师的好心,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我们不求诸他人的人性关怀,而是求诸他人的自利心,永远不要对他人倾诉自己的需要,要告诉他人有何利益可图。” 用诺贝尔奖得主,芝加哥经济学家乔治·斯蒂格勒的名言来说,“《国 富论》是建立在个人利益基石上的一座巨大宫殿”。但是传统上一 直认为,经济学是且应该是“真正”只考虑自我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的理性本身就是追求自我利益的。

毋庸置疑,《国富论》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商业和资本积累的合法性,并为其对公共利益的重要性进行辩护。同样,“自爱”的概念对斯密来说也确实是至关重要的,这是斯密的基本思想之一,它与同情心、劳动分工、交易的本能等其他理论一起,支撑着他的自然自由体系。虽然斯密有一种牛顿主义的倾向,想要把“人的科学”建立在少数几条基本原则之上,但是他并没有局限在唯一的理论上。在另一语境下,他曾批评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过于保守,因为他的道德体系仅建立于审慎之上,而其物理学仅建立于原子论之上。实际上,斯密宁可他的假设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复杂性,即便这可能会不利于实现他想要对全部政治经济现象提供公正解释的目标。他希望他的理论体系不止有一根琴弦,这样他才能奏出更丰富、更有价值的旋律。

事实上,斯密认识到,也讨论了人类情感的多重性,其中有些情感,例如惊奇、骄傲和虚荣,与个人利益本身几乎没什么直接关系。此外,这些情感在行动的过程中有可能,而且确实曾以新奇而又出人意料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他在《修辞学讲义》中说:

不同的激情都是以同样的方式从不同的心态和外在环境中产生的。但是,如果以这种方式去研究所有不同的情感和激情, 那将是无止境的,也是无用的。因为虽然激情的种类并不多, 但这些激情往往以不同的方式混合在一起,它们的组合方式几 乎是无限的。而且虽然我们已经经历了所有不同的情感,但人的性格、年龄和环境的差异,会使我们提出的任何通用规则都不适用。

同样,斯密的描述是动态的和复杂的。斯密不认为有一个固定的或本质的东西叫作“人性”,尽管他把某些本能和欲望看作人的基本特性,但他接受人可以有多种身份。人有共同的特征,但这些特征是由社会内部的选择和环境塑造的。这些因素,以及这种情感的复杂性,使得任何关于人的科学都难以做出准确预测,甚至让预测变得根本不可能。

此外,个人利益的概念,以及相关的自私的概念,实际上与自 爱的概念是相当不同的。斯密只在《国富论》中提到过一次个人利益,即在解释天主教神职人员的“敬业和热心”时,因为他们与新教的神职人员不同,他们必须依赖教友的馈赠。斯密明确指出,公共利益应该高于个人利益:“聪明而有德行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愿意牺牲自己的私人利益,以维护他所属的秩序或社团的公共利益。他们随时都愿意牺牲这个秩序或社团的利益,以维护更大的国家或主权的利益, 因为相对于后者来说,前者只是其中的一个从属部分。”斯密还攻击霍布斯和曼德维尔提出的基于个人利益的思想体系。而《道德情操论》在开篇就明确反对将自私视为人类动机的唯一来源:“无论一个人有多自私,在人类的本性中都存在一些原则,让他对增进他人的幸福感兴趣,使他看到他人的幸福对他来说是必要的,尽管他除因看见他人幸福而感到快乐之外,什么也得不到。”

这一思想是斯密对道德和社会心理学进行分析的基石,而且它是以同情心为基础的,与个人利益的理论针锋相对。前文提到的斯密关于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观点,并不是说这些人缺乏道德敏感性,不是说他们没有或不应该调动自己的情感,也不是说他们应该被私利所驱使,或者说仅基于这一点就形成了他们的理性行为。斯密的意思是,不需要提供更进一步的动机来解释他们实际的行为方式了。以自我需求为导向的行为可以提升共同利益,这可能会限制美德的范围,但这并不是说这种行为是必需的,也不是说这种行为在某些条件下可以被合理化。

事实上,按照当时的用法,对斯密来说,自爱既不是不道德的, 也不是一个特殊的负面词汇。是的,它可能会让人迷惑,关于这种情况,“自爱的自然表现可以通过公正的旁观者来纠正”。但是,休谟在其《道德原则研究》(1751 年)的附录中抨击了“自爱是人类行动的深层的隐藏的动机”这一观点。休谟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过于复杂的解释人类日常行为的方式。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斯密不赞同这种观点。但对斯密和当时的人来说,自爱也有一个积极的道德维度。它恰当地包括了很多其他方面,远远超出了狭隘的经济自我利益,包括一个人对自己的福祉,以及对自己的财产、家庭、受养人、朋友和名誉的关注。作为一个独特的斯多葛式的思想,它还带有道德内涵,即人有责任照顾好自己,培养个人美德。这与斯密坚持的立场是一致的—人民而非政府才是最适合对自我利益做出判断的一方。最后, 虽然自爱有其弊端,但斯密认为,自爱驱动的商业行动本身就是一种文明力量,它可以改善习惯,把人的精力引导到交际、节俭、勤劳和投资上。即使是那句关于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名言,也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对他人利益的认同和满足,强调了交换的互惠性。

迷思 3:亚当·斯密为富人说话

《国富论》出版时,苏格兰刚进入有史以来国民经济增长持续时间最长、最快速的时期。苏格兰的商人和工业家们正在创造巨大的财富。《国富论》的作用不仅仅是解释,更是在维护和捍卫以自由市场为基础的商业体系的新兴思想。因此,斯密的名字在今天经常被用来为财富和收入的极端不平等辩护,认为这是自由制度的自然结果。

的确,《国富论》确实赞扬了“普遍富裕”的可能性,鼓吹社会各阶层的物质进步。但事实上,斯密远非大富大贵的信奉者。他在《国富论》中写道:“只为自己,不为他人。这样的观点,在世界历史上的每一个时代似乎都是人类主宰者的卑鄙格言。”如同他在《法理学讲义》中表达的,斯密对允许合并财产的制度,如继承法、长子继承制和田产制等用来捆绑几代人的土地制度,提出了极端的批评。他也不向富人看齐。在《道德情操论》中,我们已经指出,他鄙夷人类崇拜富人和权贵而轻视穷人的本能,并批评了这样的现实:“财富和伟大往往收受了只有智慧和美德才配得上的尊敬和仰慕;而对贫穷和弱者的鄙视是最不公正的,因为鄙视本应该针对恶习和愚蠢。所有时代的道德家都在批评这样的现象。”不过斯密也看到了这种情形蕴含的价值, 因为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推动并保持了人类产业的持续运转”。

斯密也很清楚,财富不一定能带来幸福。事实上,他对消费和物质财富的价值持怀疑态度。“有多少人因为把钱花在各种花哨的小 玩意上而毁了自己?”他忍不住重复这句话,在讲述民间传说中的富翁如何在晚年反思自己的人生时,他写道:“于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身体被劳累和疾病摧毁,他回想起敌人的不公对待、朋友的忘恩负义,他的心灵被无数次伤害和失望的记忆侵扰,他终于才发现,财富和伟大仅仅是花哨的小玩意,并不比玩具爱好者的小匣子更让人感到身体的轻松或心灵的安宁。”相比之下,“在身体轻松和心灵安宁的层面,所有不同阶层的人处在同一个水平上。在路边晒太阳的乞丐已经拥有了君王们争相抢夺的安全感”。财富对一个人的幸福感确实有一定影响,但平衡的人生观可能更重要。

从这段描述来看,令人惊叹的是,斯密是一个平等主义者。当富人和穷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他的本能和理论几乎毫无例外地站在穷人一边。他所谴责的措施,都是用于限制穷人而不是富人的。当议会决定设置工资的上限而不是下限时,受损的是工人而不是雇主。按照斯密的说法,商人利益集团对政府的操控意味着,在法律上,对工人的诉求必须始终给予基于同情的听证。事实上,对斯密来说,价值本身最终并不是由金钱或土地代表的,而是由劳动代表的。但是,在谈论“工人”“主人”和“生活的等级”时,他并没有采用马克思主义式的阶级分析。他所描绘的景象更富于变化和动态。相比富人更偏向穷人是符合道义的,也是符合经济原则的:给穷人一个更公平的竞争机会,让他们获得成功。

迷思 4:亚当·斯密反对政府

今天许多市场自由主义者喜欢把亚当·斯密看作伟大的自由主义预言家,是政府和国家干预的敌人。那些试图批判斯密的左派也是如此。因为对他们来说,曲解斯密的观点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易于攻击的“稻草人”。双方都以这样的典型文本解释斯密的观点“,每个人,只要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就可以完全自由地以自己的方式追求利益,使他的产业和资本与其他任何人的产业或秩序去竞争”。

然而,事实却大相径庭。斯密的确在许多地方都对政府的负面 影响不满,特别是在对贸易的干预和监管方面。正如杜格尔德·斯图尔特记录的那样,1755年,斯密说过:“所有阻碍这种自然的(贸易)进程的政府,试图把事物强行引入另一个方向,或试图在某一点上阻止社会进步,都是不自然的。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进行压迫和推行暴政。”这不仅是在说中央政府,18 世纪英格兰和苏格兰教会以及地方政府在更小范围也时常存在干涉及滥用官方处置权的情况。《国富论》“对大不列颠的整个商业制度进行了非常猛烈的攻击”。而且,我们也看到,对政府通过殖民化在国内和国际上暗许或教唆推行垄断权力和“公司精神”的行为,斯密认为是很残酷的。

但总的来说,认为斯密有反政府倾向的观点是严重误解了他。如果“自由放任”指的是市场应该完全独立运作,政府干涉应该压缩到最小甚至完全不必要,那么斯密绝对不是“自由放任”的信徒。魁奈和重农主义者采用了“自由放任”一词,而斯密从没有使用过这个词。他对重农主义者的乌托邦式经济政策表达了明确的拒绝。他明确指出,市场,以及整个社会,一般是靠信任和信用来维持的,而这和某些事务的存在依赖于外部机构,尤其是法律和政府。反之,如果商人任意而为,一定会带来有害的结果。正如我们指出的那样,斯密断言:“同行业的人即使是为了娱乐和消遣也很少见面,但他们谈话的结果往往是对公众不利的阴谋,或是共同提高价格的诡计。”仔细阅读过斯密著作的人都没有理由认为他是一个自由市场主义者。

斯密也很清楚,市场可能会表现不佳,市场的失败会造成经济 不景气,这与凯恩斯在20世纪30年代强调的观点相似。在《国富论》第一卷中,斯密想象了如果劳动力市场出现这种情况,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每一年,在所有不同的职业类别中,对仆人和劳工的需求都会比前一年少。许多在上等阶层长大的人,由于无法在自己的阶层找到工作,而愿意到最底层去工作。于是最底层不仅有自己阶层的工人,还有来自所有其他阶层的工人,就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工人的工资降无可降,只能勉强糊口。即使条件如此艰苦,许多人也找不到工作,他们要么挨饿,要么乞讨, 要么被逼着去做最糟糕的事情维持生计。短缺、饥荒和死亡四处蔓延……

这几乎完美描述了后来凯恩斯所述的次优均衡的状态。对那些误解斯密,认为他支持市场总是最有效的,能够使人类利益最大化的观点,我们就无须多言了。

此外,斯密的“自然自由体系”的重点并不是绝对的市场自由, 而是清除贸易的特殊障碍,例如补贴和关税。他的重点不是讨论完美的市场,而是指出市场的不完美。即使是在上述经典引文中,斯密 也明确表示,他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是“优惠制度或限制制度”。当一种管制有这些负面作用时,他本能地拒绝接受这种管制。但他也意识到监管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也强调了政府在保障财产权、维护法治、提供信任和可预测的制度环境,使市场蓬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正如他在《国富论》中所说的那样,“那些对小农有利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对英国目前的辉煌成就的贡献,也许比商人们吹嘘的所 有商业法规加在一起还要大”。也就是说,具体的法规可能有价值, 例如在银行业方面,但真正重要的是习惯和法治。

人们很容易忘记,虽然斯密在书中抨击的政府干预所涉及的政策非常广泛,但是在他的时代,政府的权力范围远小于今天的发达国家。斯密提到的干预政策包括:《航海法案》;对烈性酒征收比啤酒更多的税,以减少酒精的消费;在偏远地区或敌对地区授予临时垄断 权,以刺激海外贸易;在法律上规定雇主有义务用现金而非实物支付工人工资,以防欺诈;对实物租金征收比货币租金更高的税;强制登记抵押贷款;强制执行建筑标准;要求用白银制作钱币,用布料制作邮票,以保证质量优良;对银行和货币实行特别管制;甚至对利率设置 5% 的上限,以防止“败家子和投机者”的浪费行为。斯密对适度征收羊毛出口税和对外国制造业适当征税的做法表示赞同,认为这可能会增加公共收入,同时给国内工人带来“在国内市场上的优势”。当然,斯密也承认政府能发挥更广泛的作用:不仅仅是履行国防和司法行政等传统职能,还包括运营造币厂等特殊机构,促进商业和教育的发展,承担街道清洁和预防疾病等职责,组织公路、桥梁、运河和港口等公共工程的建设,以改善大众福利。

最后,认为斯密反对政府的观点严重误解了斯密政治经济学的整体观点。他是一个务实的而非理论化的,具体的而非乌托邦式的, 归纳型的而非追求普世规律的理论家,他关注的是具体的补救措施, 而不是最大和最小的问题,也不追求一刀切的解决办法。他对市场是如何出错的问题抱有浓厚兴趣,例如沟通不畅、缺乏安全感、经济上的非理性行为和信息或权力的不对称等。与许多现代经济学的作品不同,《国富论》充满了事实和历史材料。尽管斯密采用了现代经济学 特有的“让我们做出假设”的思想实验方式,他在一般情况下避免抽象的讨论。相反,他总是从历史上或其他社会和文化中寻找一些有说服力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他的风格更接近大卫·休谟:如果一个 人“试图在政治、贸易、经济或生活中的任何商业活动中制订计划, 他永远不应该把论点描绘得太精细,也不应建立太长的因果链条。否则,一定会发生什么让他的推理变得混乱,让整件事变得不符合他的期望”。

迷思 5:经济学家是亚当·斯密的首要身份

最后的这个迷思在某种程度上最能说明问题。亚当·斯密是经济学之父,但他个人最首要的身份并不是一个经济学家。当然,在18 世纪,“经济学家”并不指经济学的理论家或实践者,而是寻求“经济”的人,即节约开支的人。但是,即使在现代意义上,斯密也不完全是个经济学家。这并不是因为他没有写学术论文,或在研究作品中没有用数学公式,也不是因为他没有掌握今天成为受人尊敬的经济学家的先决条件—积分和微积分,事实上,他很擅长这些科目。真正的原因是,斯密是一个哲学家,并且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及其思维模式对他来说只是更广泛的“人的科学”的一部分。即使是这种科学在斯密那里也更多的是历史性的,而不是科学性的。他做的工作更多的是解释性的,而不是像现代经济学那样预测 性的。

与他同时代(包括其后数十年)的人一样,斯密并没有把政治学和经济学分割开来,这与现代的做法很不同。在斯密看来,没有纯粹的政治政府,也没有纯粹的经济市场。他认为,国家政策走向是被“局部利益的强烈要求”影响的。当时,国家和市场并非像今天这样 被视为独立的领域,而是被看作是相互依存的。也许,在一个企业城镇、特许市场和特许公司存在的时代,这并不令人惊讶。在《国富论》中,斯密对既定的不公正现象进行了一系列的抨击:反对教区委员会和教会管理人的琐碎规定;反对阻碍穷人自由流动的定居法;反对公司和行会的限制性做法,特别是对学徒的限制性做法;反对东印度公司和其他大型公司的腐败;反对重商制度的补贴、关税和赏金。这里面可能只有最后一条会被认为主要与经济相关。此外,我们还忽略了政治游说在斯密提供的解释中的核心地位。

总的来说,斯密反对片面的解释,反对将经济活动从政治、心理学和社会学、伦理学中分割出来。他的“人的科学”也具有广泛 性。不过他也常常以经济学的方式来分析问题。毕竟,他试图通过发现或阐述一般原则,如互通有无、以物易物、互相交易的本能,来解释更广泛的人类行为。他结合这些原则、数据与自己的观察,使之达到反思性的平衡,思考例如分工、专业化及其与市场规模的关系等问题。他还将自己的理论应用到分析市场过程中,例如对谷物贸易的讨论。斯密并没有运用现代风格的数学模型来简化和阐明经济问题中的利害关系,这样的模型在当时并不存在,不过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孔多塞的杰出工作表明,至少在投票制度的相关领域,那个时代距离形成这样的模型并不遥远。但是,他并不怕质疑现有的经济理论, 也不怕把明显的经济学思维扩展到新的领域。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亚当·斯密肯定会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许多成就感到惊讶。他一定会惊叹于其理论的复杂性和解释力,也一定会很高兴看到《国富论》在 19 世纪产生了出乎意料的,但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益的结果—推动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他或 许也会对现代经济学产生严重的忧虑:19世纪和20世纪经济学变得狭隘化,其专业的自信与知识和实践的局限性之间形成反差,其取得的成就牺牲了公众的尊重。现代经济学的世界是一个理性经济人的世界,其核心的“一般均衡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非常有选择地借鉴了斯密的理论。现代经济学对斯密的思想进行挖掘,不仅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经济现象,也是出于适应其专业和意识形态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它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斯密世界观的核心特征——将市场活动嵌入规范的道德和社会框架内。

真正的斯密,其理论范围涉及历史学、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我们还可以从他那里学到许多东西。从更大的范围来看,从市场到裙带资本主义,从不平等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基础,都可以从他的思想中汲取深刻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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