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廖旗营明代李姓家族墓考释
李真及其妻樊氏墓志,边长六十厘米、厚二十厘米。志盖阴刻篆书“明寿官李公孺人樊氏合葬墓志铭盖石”四行十六字;志石阴刻楷书,三十二行,满行三十二字。
李瀛及其妻柴氏墓志,长六十厘米、宽五十七厘米、厚十二厘米。志盖阴刻篆书“〓〓州同〓〓公暨安人柴氏合葬之墓”四行十六字;志石阴刻楷书,二十九行,满行三十字。
李恕及其妻卫氏墓志,志盖与志石均正面相对竖立,并以一道铁箍相束。李恕墓志长七十二厘米、宽六十五厘米、厚二十厘米。志盖四周刻缠枝花卉纹,中部阴刻篆书“明故宁津司训李公墓志铭”二行十一字;志石四周纹饰与志盖相同,志文阴刻楷书,二十八行,满行二十八字。卫氏墓志边长六十二厘米、厚二十二厘米。志盖四周刻缠枝花卉纹,中部阴刻篆书“介轩李公孺人卫氏合葬墓志铭”三行十三字;志石四周纹饰与志盖相同,志文阴刻楷书,二十四行,满行二十五字。
李梯及其妻秦氏墓志,长五十六厘米、宽五十四厘米、厚二十四厘米。志盖阴刻篆书“皇明李公孺人秦氏吉葬墓志”三行十二字;志石阴刻楷书,二十七行,满行二十五字。
李古器及其妻蔺氏墓志,边长六十七厘米、厚二十厘米。志盖四周刻波浪纹,中部阴刻篆书“明荣寿清泉李公孺人蔺氏合葬墓志铭”四行十六字;志石四周纹饰与志盖相同,志文阴刻楷书,三十行,满行三十三字。
李古民墓志,长一百厘米、宽九十六厘米、厚二十厘米。志盖四周刻缠枝花卉纹,中部阴刻篆书“故显考李公府君墓志”三行九字;志石四周刻缠枝花卉纹、云纹等,志文阴刻楷书,三十八行,满行三十五字。丁氏墓志,边长九十六厘米、厚三十厘米。志盖四周刻卷草纹、莲瓣纹,中部阴刻篆书“敕封承德郎显考李公母太安人丁氏合葬墓志铭”四行二十字;志石四周刻缠枝花卉纹、云纹,顶部中间刻圆形方孔铜钱,志文阴刻楷书,三十行,满行三十字。
李持衡墓志,长九十九厘米、宽九十七厘米、厚四十厘米。志盖底边刻莲瓣纹,其余三边刻卷草纹,中部阴刻篆书“敕封承德郎定所李公墓志铭”三行十二字;志石四周纹饰与志盖相同,志文阴刻楷书,三十八行,满行三十四字。
河南宝丰廖旗营十三座明代李姓家族墓中,八座出土了墓志,墓主身份、长幼关系及卒葬年代明确,为研究本地区明代丧葬制度及明墓断代等提供了实物资料。
在出土墓志的墓葬中,李真辈分最高。其墓志记载,曾祖均宝于洪武初移家汝州,父信携家随真之兄春移居南阳。李真生于永乐十七年(1419),卒于弘治十二年(1499),嘉靖元年(1522)三月从南阳迁葬宝丰城北净肠河之阳。其后迁葬于此的是李真四子李瀛。李瀛生于正统十二年(1447),卒于正德十二年(1517),其夫人柴氏生于正统十三年(1448),卒于正德十六年(1521),嘉靖元年四月,合迁葬于宝丰。李瀛长子李恕生于成化十三年(1477),卒葬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其夫人卫氏卒于嘉靖四十二年(1563),与李恕合葬于城北祖茔。李恕长子李古器生于弘治十七年(1504),万历八年(1580)与卒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的夫人蔺氏合葬于城北祖茔。李恕次子李古民生于正德十一年(1516),卒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葬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其妻丁氏生于嘉靖五年(1526),卒葬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与夫并列异穴。李古民次子李持衡生卒年份不详(李古民长子为李持法,后过继给李古民之兄李古器)。另外,李梯为李秉仁之次子,李秉仁属李真第七子。李梯卒于万历二十一年,万历二十二年与病卒的夫人秦氏合葬于宝丰城北祖茔。
根据墓主辈分及其在墓地中的分布位置,可以看出这一家族墓地的排列方法为前排位尊、后排位卑,每排则以西北为长、东南为幼。从李瀛墓、李恕墓、李古器墓和李古民墓、李古民妻丁氏墓、李持衡墓等的布局来看,此墓地的排列方法还保留有左昭遗风。墓志中提及的李氏家族成员在清道光十七年(1837)的《宝丰县志》中多有记载,而墓志的撰写人一般也是当地名望、德行较高之人。从墓志内容来看,李氏家族成员多为邑庠生,其中,李秉仁为进士,李持衡官阶较高,为山西太原府通判,并敕封承德郎。墓志所载内容为明代地方史志的研究提供了实物资料。
此外,墓葬中出土的铜钱主要为唐、宋、金等前代钱币,钱文可辨者有“开元通宝”、“太平通宝”、“景德元宝”、“治平元宝”、“元丰通宝”、“熙宁元宝”、“大观通宝”、“政和通宝”、“宣和通宝”、“正隆元宝”等,未见明代流通钱币。这可能与明代实行历代钱与制钱并用制度有关。至万历时,历代钱只许民间流行,输税赎罪俱用制钱,历代钱阻滞不行。由此,墓葬中大量随葬历代钱当与历代钱作为货币的流通作用减弱这一社会背景有关。(摘自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省文物局、宝丰县文物管理局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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