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规定:为什么“转弯让直行”直行负全责?
交通法中有这样一句话总结那就是“转弯让直行”,虽然大部分车主都知道这个,转弯的车如果遇到横向直行来车需要让行,不过这还跟行人、非机动车都有联系。
如今还是有很多低素质的车主不遵守交规,比如右转的车应该让过红绿灯的行人,但是一些车根本不让行,还有的车主要疯狂按喇叭来催促行人。
话说回来、转弯车让直行车,特殊情形下直行车比如让转弯车,那有哪几种情况是这样呢?因为交规里面还有这样一个规矩!
1、灯头让灯尾
意思就是,这种情况下转弯车先走,看上图,这一轮的绿灯结束了,你正好通过后左转变红灯了,然后横向的绿灯亮,对方要直行、此时对方刚好算是灯头车,那他就得给你让行,否则一旦撞到你,他就需要负主要责任,必须负责你全部的赔偿。
2、辅路让主路
辅路重要性不如主路,主道跟辅道的先后,肯定是他更重要,这个时候辅路必须让主路。
如果辅路上的车要直行,主路车要转弯,那也必须是辅路的车子让主路的转弯车子,否则一旦出现事故必须是辅路的车子负全部责任。
3、有让行标志的要让行
有些路口会有一个“让”的标志,那你的优先级就最低了!所以这里很多人就搞不清了,一旦你的车道有让标题,哪怕你是直行也要让别人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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