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解老子《道德经》(73,74)
解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刘晓林
原文: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字意双解:
以敢思敢为来衡量勇,人们常会失败。以不敢思不敢为来看待勇,人们常会成功。敢与不敢,各有利弊。老天爷的喜好,谁知道原因是什么?“天道”是不争夺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回应、不召唤而自动到来,一切任其自然而善于谋划。“天道”宏大,笼盖一切。
旁注:
敢为天下先很好,但这“敢”并非是无所依据、一时兴起的冲动。“敢”要想成功,其最终要合乎“道”。老天爷的性情有谁精确知道吗?你我不知道,得道的人不知道,甚至老天爷自己都不知道。退一步讲,人们下大气力想知道老天爷的大概性情还是可以办到的。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万物生。”宇宙是一个大的系统,你我能量再大也不过是其内部的“零件”而已!“道”在哪里?一切皆有“道”,谁也脱离不了“道”的影响与掌控。
解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刘晓林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恒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恒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字意双解:
假如人民不畏惧死亡,又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真想让人民真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要把他抓来杀掉才是。这样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被他人杀掉。那些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这些人(并不精于杀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甚至丢了自己的性命)。
旁注:
人民到底是不是畏惧死亡?求生是人的天性,在此前提下人们会千方百计的寻找奇迹出现(举手投降哪里比得上困兽犹斗?)!于是有的人变的仿佛不怕死了!在道理上讲人人应该是平等的(“一”:万物统一),在实际上人人是不可能平等的(“二”:万物差异)。作为社会管理者想让所有人都怕死吗?只有一视同仁才是。但这可能做到吗?
既然不能做到一视同仁,那么一系列的不平等便随之而来了:专管杀人的人被他人杀掉也是合乎“道”的!有的人把“恒有司杀者杀”中最后的“杀”字理解为“执行杀的任务”,根据后文来看理解为被杀更确切些。术业有专攻,本来你是掌管杀人的人却用来杀人,这不乱套才怪!伤手甚至毕命是必然的事情。
注:解老子《道德经》的版本为刘晓林九天居士30岁左右所写,未做任何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