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公司转移定价调整的风险较小
2021年6月29日,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了企业所得税转移定价的风险。
④企业所得税转移定价风险分析
根据公司集团内部各公司在内部交易中承担的主要职能,公司集团内部各个公司被划分为制造商、分销商、店铺运营商以及仓储物流服务商。针对各类公司,选取与该类公司功能风险相似的可比公司,通过对比两者在报告期内的完全成本加成率对公司报告期内可能需要补缴的所得税款金额进行模拟测算,公司报告期各期,可能需要补缴的金额分别为136.06 万元、34.14万元以及0万元。
公司可能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金额合计170.20 万元,占公司三年合计净利润比例为0.34%,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公司位于香港及海外的子公司香港兰玛特、美国兰玛特、新泽西兰玛特以及德国兰玛特,其中,香港兰玛特、美国兰玛特、新泽西兰玛特在报告期内验证利润水平均位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四分位区间,根据中国香港以及美国的转移定价实践,可以考虑不进行转移定价调整及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拨备数,即该等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部交易符合独立第三方原则。德国兰玛特在报告期内平均利润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四分位区间,根据德国转移定价实践,需对德国的验证利润水平分别进行单年的调整并相应计算转移定价调整额及企业所得税拨备数。德国兰玛特虽然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转移定价调整,但是由于金额相对较小,相应的转移定价调整风险相对较小。
对于公司境内子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转移定价法规的要求,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中位值进行调整。基于中国相关法规的实践,通常对企业单个年度分别进行分析和调整,如果单个年度利润水平位于可比公司三年加权平均利润水平四分位区间内,则可以考虑不做相应调整。如果超出了四分位区间,则调整至四分位区间的中位数。公司与其境内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存在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可能。但是,根据中国转移定价法规,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减少,原则上不做特别纳税调整。因此,结合测算结果,公司集团境内公司转移定价调整风险相对较小。
综合上述分析和测算结果,公司在报告期内转移定价调整的风险较小。
此外,公司主要境内子公司已获得当地主管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缴纳合规证明。根据Law Office of Pyng Soon(美国)、君合律师事务所(香港)以及RechtsanwaltskanzleiYu Lin(德国)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位于美国、香港以及德国的子公司均不存在受到与税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在2018 年至2020 年期间转移定价调整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存在将主要收益留存在境外以规避缴纳境内企业所得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