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山三般卦
子午卯酉乾坤艮巽为天元卦(南北卦),为卦之中爻,为父母。
甲庚丙壬辰戌丑未为地元卦(江东卦),为卦之右爻,为子息。
乙辛丁癸寅申巳亥为人缘卦(江西卦),为卦之左爻,为子息。
每一卦在使用时,龙、向、水皆同卦,为一卦清纯。若因地形之限,不得已要兼卦时,天元可兼人元、地元,人元可兼天元,地元最好独用。若兼人元如:
甲寅、庚申、丙巳、壬亥、辰乙、戌辛、丑癸、未丁为阴差阳错,切勿犯之。
上元以贪、巨、禄、文为吉星,下元以武、破、辅、弼为吉星。而每一运有三个向为吉,谓之三吉:
一运甲癸申为三吉,癸为正,甲、申打劫。
二运坤壬乙为三吉,坤为正,壬、乙打劫。
三运子未卯为三吉,卯为正,子、未打劫。
四运戌乾巳为三吉,巳为正,戌、乾打劫。
六运巽辰亥为三吉,亥为正,辰、巽打劫。
七运艮丙辛为三吉,辛为正,艮、丙打劫。
八运寅庚丁为三吉,寅为正,庚、丁打劫。
九运午酉丑为三吉,午为正,酉、丑打劫。
天玉经云:“北斗七星去打劫,离宫要相合”。赵鲁源谓:“其打劫之法,不外正体九星之诀”。
如一运取贪,当立癸向,今乃向甲或向庚是离坎宫亦,而甲、申与癸同为贪狼星,仍与坎宫相合也,虽出运,终未出元,犹为吉星,犹为旺向。
宝照经有:“取得辅星成五吉”,“更取贪狼成五吉”之法:
上元用天元卦(坤、子、卯)收午、酉之水。
用地元卦(甲、壬、未)收庚、丑之水。
用人元卦(癸、申、乙)收寅、丁之水。
即“取得辅星成五吉”。
下元用天元卦(乾、巽、午、酉)收癸、申之水。
用地元卦(辰、戌、庚、丙)收甲之水。
用人元卦(巳、亥、辛、丁)收癸、申之水。
即“更取贪狼成五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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